9部門聯合發文規範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擔保管理 中標公示發佈後即可領回投標擔保

本報5月21日訊 投標人及中標人可在中標公示發佈後等三個節點領回投標擔保。昨天,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為規範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擔保管理,優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營商環境,防範市場風險,保障交易參與方的合法權益,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交通運輸局等9部門,聯合印發了《濟南市公共資源交易擔保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從投標擔保代收、投標擔保代退、履約擔保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擔保管理舉措。主要包括:明確了擔保提交形式,投標人可採用轉賬、電匯等貨幣形式或銀行保函、保險保函等保函形式提交投標擔保;實現了統一代收代退,由交易中心對以貨幣形式或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標擔保進行專項服務與管理;壓縮了投標擔保退還時限,招標人可在發佈中標公示、發出中標通知書以及簽訂合同3個節點,通過電子系統向相應投標人及中標人退還投標擔保,提高了投標企業擔保資金的週轉效率,減輕了企業資金壓力。

《辦法》的出台,將進一步降低投標人時間和資金成本,減少圍標串標行為發生,為我市營商環境優化提供有力支撐。《辦法》自2020年5月1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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