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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來了!税率提高,買房優惠沒了?別被忽悠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網客户端北京8月13日電(記者 李金磊)隨着契税法11日正式公佈,市場上有傳言稱,契税税率上升,優惠取消,買房成本將增加。這是真的嗎?

  先來看市場傳言怎麼説的:

  “契税法誕生了!買房要趁早啊!契税税率調整為3%至5%,之前的1%、1.5%等優惠税率將成為歷史。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趕在9月1日之前交契税,就是在省錢。”

  但中新網記者發現,這其實是一種誤讀。

圖為不動產權證書。 繆超 攝

  契税税率未變

  8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的確,按照契税法第3條規定,契税税率為3%至5%。不過,這一税率跟此前契税暫行條例的規定是一致的。

  根據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契税税率為3—5%。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從政策文件看,這是税收法定的政策規範,税率與1997年出台的契税暫行條例相比無任何變化,不代表契税徵收上漲或者下調。

  也就是説,此次立法是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則,把之前的契税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契税税率並未變化。

民眾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繆超 攝

  契税優惠未取消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2016年出台的《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税 營業税優惠政策的通知》,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税率徵收契税。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税率徵收契税;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税率徵收契税。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税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張大偉指出,契税在政策規定中明確了按照各地規範執行,各地並不一樣,以北京為例,首套購房90平米以下收1%的契税,首套購房90平米以上收1.5%的契税。二套購房則是3%的契税。

  “目前市場杯弓蛇影,對於政策過度反應,謠言四起,不利於市場穩定。”張大偉稱。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後續契税本身不會調整,今年都是減税減負的年份,不存在加税一説。甚至很多城市還有減免契税或補貼契税一説。

  嚴躍進提醒,近期中介肯定會炒作這個政策,所以購房者不要過於擔心這個政策內容,即本身不影響購房置業,購房者應該保持獨立的置業計劃,不要被中介機構所忽悠了。

資料圖:民眾在樓盤展台諮詢。中新網程春雨 攝

  夫妻過户、子女繼承房產免徵契税

  根據契税法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税。

  張大偉表示,夫妻更名、遺產繼承房產無契税,之前一直這麼執行的,此次是在法律中進一步明確。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必新8日説,有的地方、部門、單位、社會公眾建議,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則,將現行有效的契税免徵政策,在本法中明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税。

  記者注意到,2014年,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發佈《關於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税政策的通知》,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徵契税。

  2004年,國家税務總局發佈《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税問題的批覆》,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徵契税。

  也就是説,夫妻過户、子女繼承房產免徵契税,這一政策早已執行,此次只是在契税法中明確。

  所以,不要被忽悠了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