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彈個車 付了“首付”買車莫名其妙變租車

月入5千,存款2萬,卻心繫一台20萬元的愛車,對於很多後浪來説,人生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抬頭突見“彈個車、0首付、分期0壓力、5分鐘審核、含購置税、首年保險”……這哪裏是廣告,分明是雪中送炭啊。

這個看似可以圓無數年輕人越級買車夢的彈個車,是大搜車推出的汽車新零售平台。雖然2016年11月15日才成立,但憑藉“4年分期、0-1成首付”的金融方案砸掉了所謂的購車門檻,一時間受到很多人追捧。但隨之而來的是,車主維權案例前赴後繼般湧現。日前,《北京青年報》通過相關渠道進入到彈個車用户維權羣,兩個維權羣已有近4000人,羣主樑明(化名)表示人數還在增加。在眾多維權者中,有律師、金融從業者,甚至還有彈個車門店的前店長,暴露出的各種問題也令人匪夷所思。

付了“首付”:買車莫名其妙變租車

你能想像在付了一年的車款分期後,突然發現自己並不是在買車,而是在租車嗎?

天真限制了你的想像力。

彈個車用户張旭告訴《北京青年報》:“2019年3月23日,我通過彈個車平台,支付87900元首付款購買了一輛寶馬X3。直到今年2020年1月在網上看到關於彈個車‘買變租’的新聞後,我向彈個車方面詢問後得知:當時所謂的購車,其實是融資租賃,也就是説在過去的一年中,自己一直是在租車。”

而張旭的遭遇絕非個案。《北京青年報》瞭解到,彈個車向消費者提供的其實是汽車融資租賃服務,用户第一年實際是在向彈個車租車。那麼為何有很多用户會產生“按揭買車”的認知?

不少用户反映,彈個車銷售人員並未説明是租賃,而且當年的訂單頁面也沒有説是租車。大搜車用户李超提供了2018年6月在彈個車下單時的訂單截圖,其中各類費用以“先用、首付、月供”為名目。李超質疑:“按普通消費者的理解,‘首付’難道不能代表分期購買的消費方式嗎?”

如今,《北京青年報》在彈個車頁面看到,當年的“購車訂單、首付、月供”已被修改為:“訂單詳情、首付租金、首付月租”。針對此變化,有老用户向彈個車提出異議,彈個車回應道:“正常更新、用詞專業化調整。”

但實際上,彈個車所謂的“更新、調整”實則來自於監管部門的施壓。2019年,由於彈個車此類維權人羣湧現,針對彈個車“鋭化買車,弱化租車”的廣告宣傳,浙江省消保委對彈個車進行過約談,並要求其整改。浙江省消保委明確彈個車廣告存在一定的誤導嫌疑,已要求彈個車在官網首頁和電子合同中做出相應的調整。將第一年租車性質和金融方案羅列得更清楚。

不過,就此前因“首付”等不明確字眼對消費者造成的誤導,彈個車是否需要承擔負責?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認為:“如果此前彈個車存在虛假、引人誤解的宣傳,那首先侵犯了消費者的充分知情權。將融資租賃誤導為分期、按揭買車的行為,進一步損害了消費的自主選擇權。因為不排除消費者知曉‘租車’的事實後,放棄買車的可能。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彈個車承擔相應責任。”

客觀地看,雖説彈個車廣告宣傳、訂單頁面可能存在消費“誤導”的嫌疑,但汽車作為日常生活中大宗商品,消費者為何會置交易合同於不顧?

其實,關於彈個車“租車”的細節,在雙方簽訂的《融資租賃協議》確有約定。但不少消費者反映:銷售人員對“租車”隻字未提,僅是在他們的指導下輸入了幾次密碼、驗證碼,並不知曉自己曾簽署過協議,甚至不知“融資租賃”為何物?

據瞭解,“彈個車”APP端合同由E籤寶等第三方電子簽名機構向客户發送手機驗證碼,客户以輸入驗證碼的形式進行電子簽名,簽署後生效。也就是説,用户從輸入密碼的那時起,就已經生成了合同。

彈個車似乎預見了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在《融資租賃協議》中有這樣一條約定:“任何一方不得以簽約形式為由質疑本協議有效性,並主張權利。”

邱寶昌認為:“既然彈個車採用的是融資租賃的模式,並且其當初推廣的‘首付、月供’的含義,明顯區別於大眾的普遍理解。彈個車作為經營者應以顯著、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而非一帶而過。由於彈個車沒有進行詳細告知,那這樣的格式合同可能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應當構成合同無效的條件。當然,最終結果要由監管、司法部門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説明。

二次審核:低門檻背後的“大山”

很多消費者表示,當初看中彈個車是由於其“0-1成首付”的優惠條件。但是,從目前的維權情況來看,彈個車“低門檻”的賣點似乎更像是一場“賭博”。

據觀察,彈個車下單操作流程簡單,消費只需通過支付寶進行信用審核,前後時長不超過5分鐘。不得不説,相比銀行貸款,彈個車的審核流程,看似要“高效、容易”得多。

“最初的審核其實只是‘租車’的資格審核,真正的考驗在第二年。”曾經是四川德陽一家彈個車門店店長的羊鵬告訴《北京青年報》,“2018年8月我加入了彈個車門店,自己也在彈個車平台購買了汽車。但當時,我們員工也不清楚融資租賃的具體情況,培訓時候只説是買賣。包括我在內,很多消費者在用車一年後才知道,用户還需要經過二次審核。”

原來,根據彈個車的購置方案,消費者租車一年後,第二次審核通過才有資格使用36期分期購買的方式。若審核不通過,用户只能選擇:一次性付清尾款、續租或退車。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按照彈個車《融資租賃協議》的約定:待乙方資質通過貸款機構審核後,乙方可以獲得36期最優方案。

那麼,如何才能通過彈個車“二次審核”?《北京青年報》在彈個車天貓平台向客服詢問時,客服人員表示:“客户首年通過分期支付租金,到期支付尾款方式完成車輛購買,客户正常履約之後即可獲得車輛所有權。”

但實際上,根據部分消費者反饋,即便正常履約也未能通過審核。彈個車用户宿久弘表示:“用車第一年期間,我從未出現過逾期,但照樣沒能通過二次審核”。宿久弘向《北京青年報》提供了每月按時履約的付款記錄。

“所以,往往當用户跨過第一年的低門檻後,才知道要‘走出去’有多難。更何況,有些消費者之所以選擇彈個車,本就是因為在4S店達不到貸款資格。”羊鵬如是説。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二次審核不通過的用户來説,接下來將面臨:一次性付清尾款、續租、退車,三道“圍牆”般的選擇。

“一次性付清尾款”,顯然,對於當初看中“低首付、長分期”的彈個車用户來説並非最佳選擇。

“續租”,車輛產權依然不屬於自己,每月還需支付月租,租賃的費用由彈個車方面決定。

“退車”,彈個車用户要承擔車輛指導價百分之十的違約金,還要賠償車損費(車輛的定損金額由彈個車平台的説法為依據)。

如果這三點消費者都不接受呢?根據彈個車用户的反饋,彈個車的人員有權限通過GPS定位找到車輛並拖走、拍賣,客户不僅需要承擔拖車費用,還要支付相關違約金。

歸根結底,困擾消費者的二次審核標準究竟是什麼?網商銀行明確回覆《北京青年報》,並不負責彈個車用户的二次審核工作。但是,大搜車對《北京青年報》回應稱,第二年的貸款分期由銀行等金融機構給予最終審核意見。

如此,大搜車的二次審核便成了謎。

產權過户:“低首付”換來的“高成本”

即使成功通過了“二次審核”的用户也並非都是幸運兒。此前,曾有報道稱:彈個車在短短的三年內,通過彈個車交易的客户就有40多萬,其中有一半已經拿到了汽車的產權。

但實際上,那些“拿到了汽車產權”的人也在維權。

在彈個車的《融資租賃協議》中寫道:當向金融機構申請,通過資質審核後,才能獲得36期“最優金融方案”。也就是説,這其中可能存在因資質問題,無法獲得“最優金融方案”的情況。所以,部分車主在用車的第二年,出現需要在此時支付首付,或者還款額增加的情況。

彈個車用户蘭英傑在南京麒麟門門店購買奔馳C200L,車架號LE4WG4CB1JL404154,訂單顯示:“首付1成35300元,月供7988元,服務費6000元”,銷售人員沒有告知貸款事項,也沒有告知利息事宜。第二年通過二次審核完成車輛過户時,蘭英傑被要求支付29610元首付,月供9237.96月,繳納的強制保險費用6472.77元。這樣算下來,一輛指導價32萬元的車,最後變成接近50萬元,高於市場價13萬元之多,高出本來價格36%。蘭英傑購車的年利息已高達18%。

相關金融律師告訴《北京青年報》,彈個車的汽車分期貸款利息明顯要高於銀行及汽車金融公司。彈個車用户的貸款方網商銀行的工作人員也向《北京青年報》表示:“大搜車的客户貸款利率在8%-18%區間。”

而正常的汽車貸款利率遠沒有如此高得嚇人。北京市中國銀行青年路支行貸款經理告訴《北京青年報》:“我行汽車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分期最長為5年。貸款年費率在4%左右,如果廠家有貼息費率會更低。”一家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工作人員也表示:“目前我們公司要求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20%,最長分期時限為5年。由於廠家有貼息政策,目前年息為0-4.88%。”

值得一提的是,彈個車的車型售價按照汽車廠家指導價執行。而傳統4S店通常能提供比官方指導價更低的價格,且通過銀行、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為消費者提供貸款服務。相比之下,彈個車所謂的優勢似乎只剩下“首年送保險、免費提供首年上牌和過户服務”,而消費者卻要為此承擔二次審核不過“買變租”以及無標準高價購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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