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深圳市上善若水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侯安揚在某投資社羣發佈了一篇公司研究筆記,質疑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人員結構,稱這家公司四名女董事與男董事長有“特殊關係”。他稱這種公司治理結構在上市公司中特別罕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今天下午聯繫上侯安揚,他回覆記者稱,“別問我了,今天好多人問我”。雖然侯安揚未明説是哪家上市公司,但有自媒體直指侯安揚口中的上市公司正是今年4月剛剛上市的華盛昌。
記者隨後也聯繫上華盛昌董秘任歡,從電話中可聽出任歡對市場傳言十分生氣,她表示傳言是子虛烏有,並表示正在準備澄清公告,同時不排除走法律途徑解決。
董秘怒斥“是對女性歧視”
華盛昌於今年4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要從事測量測試儀器儀表的技術研究、設計開發、生產和銷售。自4月15日上市以來,搭上“防疫概念股”快車的華盛昌股價一路攀升,截至5月22日收盤,每股報69元,相比14.89元的發行價上漲了363%,市值飆升72億元,總市值達92億元。
華盛昌上市後股價走勢
根據招股書,華盛昌董事會有8人,其中3人為獨立董事,剩餘5人為非獨立董事,董事長、董事為袁劍敏;副董事長、董事車海霞;董事劉海琴;董事伍惠珍;董事楊晶瑾。從董事會結構來看,確與侯安揚以及一些自媒體説法有吻合之處。
“説實在的,你説和另外三個董事有什麼關係,把人家説的都有孩子,另外三個董事也是有丈夫、有自己的孩子好不好?你想想他的家人朋友看到了是什麼感受?現在都什麼年代了?是不是?又不是封建社會,所以我覺得他自己太有想象力了,我們都沒有這種想象力。”任歡對此十分生氣。
任歡説,另外三名女董事她們已經結婚,除了工作關係,和董事長沒有任何其他的關係。“你不能因為是女性在做董事又在我們公司上班就莫名給人家安上這種關係,從一個女性的角度來説,我覺得這是對女性的一種歧視,説實在的,我自己心裏都覺得很委屈”。任歡説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華盛昌在招股書披露董事長袁劍敏與副董事長車海霞存在“非婚生育”的特殊關係,這也一度成為市場傳言與華盛昌“對號入座”的“證據”。彼時,在華盛昌遞交的第一版招股書申報稿中,在描述袁劍敏與車海霞的關係時僅稱兩人生有一兒一女,但卻未將袁、車二人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
對於這一“異常”行為,當時監管層重點關注了袁、車二人的真實關係,並對其進行追問和質疑,在證監會下發的反饋函中,直接要求華盛昌科技補充披露“袁劍敏與車海霞是否曾經存在過婚姻關係”,並解釋“未將二人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的原因”。後來,華盛昌在更新的招股書中承認了二者間存在“非婚生育”的特殊關係,即二人之間雖然已經生育了一子一女,但未曾存在婚姻關係。
生有一兒一女
雙方為何不構成一致行動人?
資料顯示,袁劍敏1957年出生,今年63歲,本科學歷,1991年3月起入職華盛昌有限,1995年7月起擔任華盛昌有限董事、副總經理,1999年3月起實際負責華盛昌有限運營,2001年8月起擔任華盛昌有限董事長兼總經理。2017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而車海霞是1972年出生,今年48歲,顯然,袁劍敏要年長車海霞15歲。
當時的招股書這樣解釋:袁劍敏與車海霞之間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動的安排,雙方按各自所持有股份行使股東權利,在發行人的決策與經營管理上並未形成一致行動關係,不存在共同控制發行人的情形,因此未將車海霞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
雙方雖未結婚,卻孕有一兒一女,但不構成一致行動人,這其中的邏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雙方持續共同生活,則已構成事實婚姻關係,此時,應認定為雙方構成一致行動人關係。反之,如果雙方已不再共同生活,並且沒有一致行動的意願,那麼即便雙方有共同子女,也不構成一致行動關係。他指出,關鍵在於雙方目前是否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如何界定是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同居,對外宣稱夫妻名義,等等,這是監管層的活了,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沒有可以量化的標準”。王智斌這樣坦言。另有從事IPO法律事務的律師告訴記者,儘管雙方有孩子,但仍然屬於同居關係。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比較脆弱,缺乏婚姻關係的穩定性,再加上未明文規定同居構成一致行動,目前這些尚存在爭議。
任歡説,上市公司該披露的都有披露,在IPO的過程中該跟證監會回覆的也都有回覆,因此,董事長與副董事長的關係的披露更加證明公司是坦坦蕩蕩、光明磊落的,也更沒有什麼可隱瞞的,但公司也不允許別人無端造謠生事。“此事還會交給律師,起訴也好,發律師函也好,會交給律師去處理了,我這邊也會出澄清公告,一切以澄清公告為準。”任歡強調道。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