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減持規則落地 詢價轉讓和股東配售設定“七折”底價

科創板減持規則落地 詢價轉讓和股東配售設定“七折”底價

  科創板“試驗田”重要的配套制度——科創板減持細則正式落地。昨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以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和配售方式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將於7月22日起施行。

  上交所表示,在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的過程中,市場總體認可《實施細則》的制度安排,認為相關制度符合預期,體現了註冊制改革的目標和思路,有利於平衡好首發前股東正常股份轉讓權利和其他投資者交易權利,有助於滿足創新資本退出需求併為股份減持引入增量資金。

  上證報記者注意到,相比徵求意見稿,此次《實施細則》在2種減持方式上作了微調。首先,為做好與新證券法的銜接,《實施細則》將徵求意見稿中“非公開轉讓”的表述,調整為“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簡稱詢價轉讓),以更準確地體現業務特點,便於市場理解。同時,簡化詢價轉讓業務環節,取消徵集轉讓意向環節及相應信息披露要求,提高轉讓效率。再者,增加履約保障措施,要求出讓方申報鎖定擬轉讓股份額度,受讓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放棄認購。《實施細則》還為中長期資金參與受讓預留了制度空間。

  此外,詢價轉讓明確“七折”底價。《實施細則》規定,認購邀請書載明的本次轉讓價格下限,不得低於發送認購邀請書之日前20個交易日均價的70%。同時,股東詢價轉讓首發前股份的,單獨或者合計擬轉讓的股份數量不得低於股份總數的1%。

  科創板設計了多元化的退出渠道,股東單獨或者合計擬減持首發前股份數量達到5%的,可以採取向公司現有其他股東配售的方式進行。《實施細則》另一個重要調整是細化配售方式減持制度。其一,確定配售對象,參與配售的股東應當以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科創公司股東為配售對象進行配售,股權登記日在配售計劃公告中披露。其二,規定申購方式,配售對象擬認購股份的,應當於股權登記日後的第5個交易日通過本所繫統申購。其三,明確認購不足的處理,配售對象認購不足的,參與配售的股東按比例出售。其四,明確市場預期,參與配售的股東需申請鎖定擬配售股份額度,並承諾有足額股份可供配售;同時,增加配售權比例披露要求。

  配售價格方面,《實施細則》規定,股份配售的價格由參與配售的股東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本次配售首次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均價的70%;同次配售的股份,價格應當相同。

  參與詢價轉讓有門檻。根據《實施細則》,詢價轉讓的受讓方應當是具備相應定價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等。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關於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條件的機構投資者或者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含其管理的產品),可以參與詢價轉讓的詢價及認購。

  除了上述規定的機構投資者,已經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擬參與本次詢價轉讓的產品已經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同樣可以參與詢價轉讓的詢價及認購。

  上交所表示,《實施細則》的發佈是深化推進科創板註冊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旨在通過市場化方式完善科創板股份減持制度。《實施細則》發佈後,上交所將會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相關市場主體,紮實做好業務上線準備、組織開展專題培訓,確保該項制度創新平穩落地。同時,持續評估科創板股份減持制度實施效果,努力構建更為合理的股份減持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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