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可恥,人所共知。
有些人因為有過抄襲的“黑歷史”,一直被釘在恥辱柱上。就像如今早已功成名就的郭敬明,當年他肯定沒有料到,“抄襲”會成了他這輩子都揮之不去的噩夢。
2006年,郭敬明抄襲事件塵埃落定。
法院終審認定其代表作《夢裏花落知多少》抄襲事件成立,判決郭敬明與出版社賠償被抄襲作家經濟損失20萬元,追加精神賠償撫慰金1萬元,並要求郭敬明公開道歉。
此外,郭敬明的另一部代表作《幻城》也被網友質疑有“借鑑”日本動漫的嫌疑。多年來抄襲這檔事成了郭敬明心底的“隱痛”,也不時有人出來在他的舊傷口上撒把鹽。
日前,郭敬明在微博上轉發回應網友針對MV抄襲的質疑,語氣強硬甚至不惜用“我要看過我死爸死媽死全家、一個月內全家進火葬場”這種極端的毒誓來表達內心的憤怒。
郭敬明成名以來,“抄襲”爭議一直不斷,對於“抄襲”的字眼他也異常敏感,所以賭咒發誓、自證清白。
《少年之名》MV尚未拍攝完畢,發出第一部分海潮篇的幾張拍攝片花圖片便被網友使用“郭敬明 又抄襲”的話題詞攻擊,質疑他MV涉嫌抄襲。
郭敬明本身是第一次擔任此類選秀節目導師,他不僅是《少年之名》的導師之一,更是節目主題曲的詞作者和mv導演,此前也疑似因歌詞問題與節目組不和鬧上熱搜。
本就對此事重視加敏感的郭敬明,也難怪會言辭激烈的為自己強勢正名。那此次郭敬明究竟有沒有抄襲呢?
該網友質疑郭敬明抄襲的對象是日本組合SixTONES的MV,也有網友將其中部分截圖與郭敬明放出的《少年之名》MV的片花做出比照,可以看出其中的水中舞蹈和火元素的運用卻有相似之處。
但,這其實遠遠不構成抄襲。
(p156為郭敬明發出的片花,p234為SixTONES MV截圖)
近些年的中國音樂市場,版權意識從無到有,從弱到強的逐漸建立起來,但當下新的矛盾也已經出現,那就是大家普遍已有了尊重版權反對抄襲的意識,“抄襲可恥”的印象已經廣泛形成,但許多人卻並不具備鑑別抄襲的知識儲備和評判能力,尚無定論便被扣上“抄襲”帽子的事件越來越頻繁發生。
當“打擊抄襲”成為惡意攻擊的工具,空口鑑抄的現象同樣是對創作的致命打擊。
抄襲的判定標準究竟是什麼呢?
目前認定一個作品是否構成對另一個作品的抄襲,我國司法實踐已基本形成共識的判斷標準為:“接觸” “實質性相似”=抄襲。
所謂“接觸”是指被訴侵權人有機會接觸、瞭解到權利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內容;所謂“實質性相似”是指表達構成實質性相似(排除“思想”本身),包括用於表達作者思想、情感的文字、色彩、線條等符號形式和內容,但不包括公有領域素材、創作形式、必要場景和有限表達等。
知道了“接觸” “實質性相似”這判定抄襲的兩個重要關鍵詞之後,我們再回頭看下郭敬明這份“毒誓”闢謠。
其中第一句“我沒看過一秒鐘你説的這個MV”,其實就是在證明自己主觀上的無接觸,後文則表達了僅是素材相似並不能夠構成“實質性相似”,並且其實目前仍然處於MV尚未發佈的情況下,實質性相似根本無從談起。
所以即便是要“打擊抄襲”,等MV發佈之時再進行對比,看其中是否具有“實質性相似”才是鑑別抄襲的正確打開方式。如果僅僅是因為郭敬明的“前科”,就在看到片花時便定性抄襲,未免也是一種過分的“刻板印象”。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郭敬明“毒誓”式闢謠,雖然有些極端,但對於這次事件的輿論導向還是起到了強有力的作用。
此次事件與以往許多“抄襲”事件不同,站郭敬明方的人佔絕大多數,除了因為聲明強勢之外,指認證據不足無法服人也是重要原因。在這次事件中,逐漸冷靜的網友也開始有許多人反思“空口鑑抄”行為的不合理性。
當下似乎形成了一種奇怪的風氣,一個視聽類作品發佈後,總伴隨着大大小小的抄襲質疑,前有周杰倫《説好不哭》MV被質疑抄襲,近有《青春有你》主題曲編舞被質疑抄襲。
這兩年反抄襲的事件似乎是越來越多,維權的創作者,提出質疑的觀眾、讀者也越來越多,能夠引發大家的關注當然是好事,但可惜的是,網友依舊沉浸在簡單的貼標籤裏,非黑即白地給人分出陣營來。
許多事件往往沒有絕對的“實錘”,更沒有專業人士的系統分析,許多營銷號和自媒體更多的是在“看圖説話”,引發矛盾和爭議,不講真相但求流量,其中渾水摸魚的也無法排除有針對性、目的性的在抹黑作者、明星,有太多人在對於著作權法一概不知的情況下就亂下論調,在專業人士給出複雜的判定過程的時候卻不屑一顧。
就像這次郭敬明事件一樣,對於那個使用“郭敬明 又抄襲”話題詞的網友來説,MV是不是真的抄襲、是不是對原MV的創作者造成了影響他們可能並不真正關心,他們關心的也許只是有了一個“郭敬明又抄襲”的負面新聞。
認為在抄襲事件中矯枉過正是好風氣的觀點是非常可怕的,以正義為由行傷害之實,甚至不惜用謊言來騙取大眾的激憤情緒,這樣的輿論環境終究是害人害己,覆巢之下豈有完卵,沒有健康良性的創作環境,下一個被惡意擊垮的可能就是你的作品。
當你在義憤填膺的加入“反抄襲”隊伍的時候,也應該真正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聽信一面之詞往往容易成為了別人打擊異己的幫兇。
希望每一位創作者的心血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應得的評價,希望“反抄襲”能真正成為保護創作者的堅實力量,只停留在喊口號、毫無根據的指責和謾罵上真的毫無益處,用毫無邏輯的話指責真正在業內推動制度完善的人,傷害真正在用心創作的人,這無疑是最可悲的。
“抄襲謠言”最難纏的地方還在於,即便是事後有了專業人士言之鑿鑿的證明與闢謠,仍然會給部分網友留下“就是覺得像啊”這種負面印象,這對於創作者的打擊可能才是最致命的。
當自己辛苦付出的創作成果得不到應有的評價,反而被輕而易舉的扣上抄襲罪名,本該是維護創作者權益的行為,反而成了傷害創作的匕首,我們想要的良好的創作空間何時才能真正到來。
改變這種現狀僅靠一兩個態度狠絕的闢謠發言遠遠不夠,創作者和觀眾都需要為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創作者和業內人士能夠在一個個事件之後做好大眾創作的科普,讓觀眾更加清晰創作的邊界,同時觀眾自身也審慎發言,嚴肅對待抄襲罪名,不輕易下定論,拒絕刻板印象。
就像版權意識的逐步普及和建立一樣,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抄襲”也能不再被妖魔化被惡意利用,正面積極的創作氛圍也會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