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這三個字,在過去的40多天裏,牽動着無數華人的心。
從被告人Christensen在聯邦法院第一次提審過堂,這一次,他會説出案情的真相,主動認罪嗎?會告訴我們失蹤40多天的瑩穎的生死安危?又究竟將她置身何處嗎?
今天7月20日當地時間下午3點,章瑩穎綁架案的被告人克里斯滕森(Brendt A . Christensen)準時出現在了聯邦法院,接受第一次提審過堂!
(當地時間2點30分左右,Chritstensen乘坐警車出現在了法庭外)
嫌犯的代理律師團隊由聽證會。
最新情況一:嫌犯終開口,他説了一句話…
在今天的庭審中,不同於以往的是,嫌犯Chirstensen終開口,在庭上做了4分15秒的發言。可惜的是,關於瑩穎下落他不但隻字不提,反而説了一句讓人有些“害怕”的話……
在庭上,法官詢問Christensen是否在服用任何藥物,Christensen回答:“是的。”説自己正在服用克洛諾辛,“用來治療我的抑鬱症(as an anti-depressant)” 。
嫌犯的這句話,不禁讓所有人心頭一緊!在刑事案件,最擅長的就是為重罪嫌犯辯護減刑......
Christensen代理律師之一Evan Bruno接受採訪
疑問一:不認罪怎麼辦?
目前美國檢方仍是以“檢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進行協商,以檢察官撤銷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從輕判罰為條件,來換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辯,進而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協議。外界猜測,嫌疑人之後有可能通過交代瑩穎下落,與檢方達成辯訴交易,以此換取輕罪起訴或減刑。如果是這種情況,嫌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庭外聚集了大量記者
美國曆史上有太多有時候你明知道對方是兇手,但苦於證據不充分,司法機關無法將其繩之以法的案例,像知名的辛普森殺妻案就是其中之一。有人説,美國司法制度的特徵之一是“寧可漏網一千,不可冤枉一人”,確實有幾分道理。
疑問二:下一步怎麼辦?
根據美國加州刑事案件的審理制度,章案嫌疑人的審理在經歷過堂提審(arraignment )之後,還會有預審聽證(preliminary hearing) ,認罪協商(plea bargaining )和審判(trial)。
今天的開庭叫過堂提審Arraignment 。一般來説在這一階段,法官會要求被告人陳述是否認罪。今天被告人不認罪,那麼檢查官必須要提出足夠證據來説服法官被告的確犯罪,同時辯方律師也會説服法官呈堂的證據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罪。
顯然,今日在庭上,FBI等政府檢方並沒有提出更多有利證據,所以不能直接宣判,還需要繼續進入下一個階段,預審聽證。
今日法官已經確定了下次一開庭日期是8月28日下午2點45分,此案進入預審聽證階段,但控辯任何一方若有充分理由也可以提出延期審判的動議。
在預審聽證這一階段裏,檢察官與被告雙方會進行協商看是否同意免除審判程序,由被告接受相對程度較低的罪名及刑期。大多數情況下,很多刑事案件在檢辯雙方對案情及證據有相當程度之後,經討論達成彼此認為可接受的認罪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那麼案件將進入最後的審判階段,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決定嫌犯命運!
章瑩穎家人
對於此案本平台將會持續關注,下一次預審聽證我們將會做第一時間的報道。
我們一定要等到一個公正的答案!
我們一定要等到瑩穎的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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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天日心”:閹了他的大傢伙在説
網友“手機用户6743186005”:為了個點擊率,至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