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誼兄弟發佈的2020年年報顯示,當年耗資10.5億收購的馮小剛的公司浙江東陽美拉傳媒有限公司,僅實現淨利潤552.38萬元,低於業績承諾1.749億元。
根據對賭協議,馮小剛需賠付業績補償款約1.68億元,從年報中“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餘額前五名的其他應收款”表格裏能夠看出,馮小剛需繳納的業績補償款超過1.68億,賬齡在1年以內。
先簡單介紹一下雙方的對賭,這還要追溯到2015年。
2015年9月,馮小剛創立浙江東陽美拉傳媒有限公司,公司資產總額僅為1.36萬,負債總額為1.91萬,華誼兄弟以10.5億元獲得該公司70%股權。
如此高溢價的收購明顯是不合理的。實際上可以看作是華誼兄弟用10億元,買斷了馮小剛5年,為自己打工,因為雙方簽訂了長達5年的對賭協議,協議內容主要為2016年到2020年,東陽美拉承諾每年税後淨利潤不低於1億元,並且每年增長15%,若無法完成目標,馮小剛將以現金補足差額。
正因為這份對賭協議,才有瞭如今馮小剛需賠付業績補償款1.68億,並且這並不是第一次馮小剛對賭失敗,早在2018年,東陽美拉淨利潤6501.50萬,低於業績承諾1.32億,馮小剛需賠付業績補償款0.67億,合計計算,馮小剛需賠付業績補償款約2.35億。
不過2020年已經是雙方對賭的最後一年,儘管馮小剛需要賠付2.35億,但當時華誼兄弟收購價格10.5億,算下來馮小剛仍有8億多收入囊中,5年賺8億在普通人看來非常多了。
消息發出後,不少網友表達觀點,普遍認為雙方有利益輸送、洗錢等等。其實,這種猜測性的結論有失公平。為什麼這麼説呢?
我們站在華誼兄弟立場上考慮問題,2015年華誼兄弟股價攀上最高峯,超過30元,總市值一度接近900億,但相比博納影業、萬達影業、光線影業等在行業內處於龍頭地位的電影公司,華誼兄弟有錢、有野心,但缺人才,而收購公司、籤對賭協議,將藝人和自己的利益關聯在一起,成了有錢的華誼兄弟吸引人才的最好選擇,因為這種方式簡單粗暴、見效快。所以除了馮小剛的東陽美拉外,華誼兄弟收購的還有張國立的國立常升,以及7.56億收購了李晨、Angelababy、馮紹峯等明星持股的東陽浩瀚,當時這家公司只成立了一天。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達成合作關係,畢竟電影和其他行業不一樣,拍電影人最重要。
那麼10.5億收購馮小剛的東陽美拉是不是一筆劃算的生意?
正常來説,華誼兄弟不會虧,並不像很多人説的那樣肯定完成不了。這筆投入就像是一場豪賭,但華誼兄弟可不是完全憑運氣押寶。
把時間推回到2015年收購之前,開創“賀歲片”的馮小剛,在1997年《甲方乙方》之後,幾乎在春節檔就沒有缺席過,並且票房也節節攀升。2013年的《私人定製》票房7.13億,片方分賬票房2.71億,按照這樣的趨勢,電影市場越來越好,馮小剛就算一年拍一部,給華誼兄弟賺的錢也會超過10.5億投資款。
並且雙方簽署對賭協議,馮小剛為了完成業績肯定會更加努力地拍片,2016年的《我不是潘金蓮》票房4.82億,2017年《芳華》的票房高達14.22億,華誼兄弟跟着賺的盆缽皆滿,要不是《手機2》時陷入税務風波,導致項目擱淺,華誼兄弟肯定能把投資款賺回來,有《手機》打底,原班人馬的《手機2》票房不會低於10億吧!所以,指責雙方洗錢、利益輸送未免太偏激了。
但馮小剛2020年對賭要賠付1.68億確實有問題。
今年2月27日,有媒體報道在東陽全市幹部大會上,東陽市9家企業獲評2020年度“納税額超億元企業”其中東陽正午陽光影視有限公司上榜,沒錯,就是那個拍攝了《清平樂》《大江大河》系列的正午陽光。
另外,還有不少納税超5000萬的企業,於正的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馮小剛的東陽美拉以及華誼兄弟均上榜。
眾所周知,影視公司和其他企業一樣,是以營收額按照一定比例納税,東陽美拉不是藝人個體,需要繳納超過40%的個人所得税,東陽本身有税收優惠政策,正常影視公司納税比例不會超過10%,就算馮小剛的東陽美拉納税比例達到20%,那麼5000萬的納税額,至少營業額超過2.5億,怎麼還會賠付給華誼兄弟1.68億這麼多?
還有一點值得思考的是,《手機2》擱淺之後,馮小剛一直沒有開拍新電影。2020年東陽美拉參與投資了一部電視劇《心宅獵人》,馮小剛擔任這部劇的監製,應該是給公司創收不少。另外還開機了電視劇《北轍南轅》,在12月29日殺青,電視劇沒有播,由愛奇藝出品,馮小剛很可能已經拿到了導演費。僅兩部電視劇,就能讓東陽美拉2020年營收超過2.5億,但又要賠付華誼兄弟1.68億,這背後的資本迷局,到底營收多少、錢都到哪去了?才真應該好好查一查,和鄭爽的1.6億片酬相比,東陽美拉和華誼兄弟之間的問題恐怕更嚴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