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要求不得播出偶像養成節目

【廣電總局要求不得播出偶像養成節目】9月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網發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堅決抵制違法失德人員、堅決反對唯流量論、堅決抵制泛娛樂化、堅決抵制高價片酬。堅決抵制炒作炫富享樂、緋聞隱私、負面熱點、低俗“網紅”、無底線審醜等泛娛樂化傾向。堅決反對唯流量論,廣播電視機構和網絡視聽平台不得播出偶像養成類節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參加的綜藝娛樂及真人秀節目。(國家廣電總局)

來源:山東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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