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的政治理論家趙蕤曾經在《長短經》中説到“人才難得,欲成就一等事業,必得一等人才。有齊桓公見稷之誠,劉備三往隆中之志,人才可得,事業可成”。現今以綜合國力為基礎的國家之間的競爭,説到底,也是人才之間的競爭。但對於什麼是人才,其標準應該如何勘定,儒法兩家爭論了上千年,迄今為止,亦無定論。筆者以淺薄的資質、駑鈍的才華,自然也不敢對“何為人才”妄下斷論,唯有追述古人,淺議一二。
三國時期的傑出詩人、王佐之才——曹操曾在《推恩令》中説“有德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德。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耶?然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者,任其長也”。曹操起於寒族之家,明於盛衰之道,通於成敗之數,又加上生逢亂世,為了重修宇內、整飭朝綱,故此他的用人之道很大一部分繼承了法家的衣缽。“唯才是舉”其實也是推衍自“七術”中的“恃術不恃信”,即大力肯定荀子的“性惡論”,認為臣子的利益從本質上講,跟他們這些帝王將相是相沖突、甚至是對立的。於是,他便提倡完善制度、修繕法規,提高領導藝術,以駕馭和操控下屬。也正因為曹操寄希望於“體制約束”的思想,促成了他用人不拘一格的特徵。
相比之下,文子對人才的標準近乎擇賢選聖,他説:“總括人才的美德,應該具備‘心欲小,志欲大,智欲圓,行欲方,能欲多,事欲少’六個特徵。”所謂“心小”,意思是説性格要謹慎周密,在禍患還沒有發生的時候,就能考慮到預防的措施;災禍剛剛顯露出徵兆的時候,就能提高警惕,有所戒備。最根本的對策是不放縱內心的慾望;所謂“志大”,是説立志要宏大,以實現天下大同、全人類共同富裕為己任,在錯綜複雜的是非風雲面前,堅持不偏不倚、公正無私的總則;所謂“智圓”,意思是説智慧要圓融無隙,象圓形球體一樣,處處融合,找不到起點和終點,但是能夠包容四方,沒有達不到的地方,又象地底深處的泉水,永遠不會枯竭;所謂“行方”,意思是説行為要正直端方,不屈不撓,純潔清白,有如蓮花,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在貧窮的煎熬下,決不改變情操,飛黃騰達了,又不被衝昏頭腦;所謂“能多”,意思是説才能要達到文武兼備,不論是在有所作為還是靜默孤獨的時候,都能使自己的言行合乎道德規範;所謂“事少”,是説善於把握事物的要領和關鍵,做到舉一發動全身,以一機治全局,以靜制動,以靜待躁。亦即是説國家的興廢之道,全在人治,主張通過為政者“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己身”、“子帥以正,則孰敢不正”的表率作用來引導屬下修德律己,以達到政興人和、國泰民安的境地。
因此在人才的勘定問題上就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標準——“唯才是舉”和“德才兼備”。對於這二者的優劣長短,歷來為史學家爭論不休。北宋時期被譽為“詩中彌勒”的黃庭堅就曾大唱:“司馬丞相昔登庸,詔用元老超羣公。楊綰當朝天下喜,斷碑零落卧秋風”的頌歌,力推聖朝“德才兼備”的用人理念。近代學者張理先教授則引用《黃石公》中的言論“使智、使勇、使貪、使愚,智者樂獻其計;勇者盡其所能;貪者決取其利;愚者不避其死,始為天下王矣”,認為一個人要成就驚人的藝業,難免要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想要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併成為其中的領導核心,就要建立體制和把握權術。依筆者看來,雙方所言各有道理,單單依靠修德律己的理念來制約下屬,的確容易造成基層官員的平庸化和厚黑化,形成庸才或厚黑之人把持大權,“黨同伐異、排除異己”的怪圈;而過分強調“唯才是舉”則會給品行不端、善弄陰謀的人以要求晉升的藉口。實在令人進退維谷!
諺曰:“古有驊騮,令之無有,王選於眾,王好馬矣;古有豹象之胎,今之無有,王選於眾,王好味矣;古有毛嬙、西施,今之無有,王選於眾,王好色矣;王必待堯舜禹湯之士,而後好之,則堯舜禹湯之士,亦不好王矣。”可見,在自然界中,就連馬匹的外形、菜餚的味道都參差不齊,又怎麼能夠要求人的德行完美無暇呢?非要等到大智大賢如姜子牙、伊尹之流出現,才去禮賢下士並使用他們,不也太虛無縹緲了嗎?
《人物誌》中説到:“一、厲直剛毅,材在矯正,失在激訐[強毅之人,恨剛不和,不戒其強之唐突,而以順為撓,厲其亢。是故可與立法,難與入微也]。”意思是嚴厲正直、剛正不阿的人,他的才能適合於做糾正失誤、整頓治理的工作,可是又很容易犯偏激過火、攻擊別人的短處、揭發別人的陰私之類的錯誤[堅強剛毅的人,其性格特點是兇狠強硬,很難與人和睦相處,在為人處事上,不是克服自己由於太剛強而言談舉止冒失莽撞的不足,反而認為柔順就是屈從,變本加厲地加強他的過火行為。所以有這種性格的人可以讓他搞立法工作,不能讓他處理具體事務]。
“二、柔順安恕,美在寬容,失在少決[柔順之人,緩心寬斷,不戒其事之不攝,而以亢為劌,安其緩。是故可與循常,難與權疑也]。”意思是性情温柔隨和、安靜寬恕的人,優點是寬容大度,缺點是對人對事下不了決心[柔弱和順的人,遇事總是猶豫不決,處理問題抹不開面子,不是克服自己拿不起放不下的缺點,反而認為意氣奮發太傷人,對自己的不緊不慢心安理得。有這種性格的人,可以讓他做循規蹈矩的日常工作,很難讓他裁決疑難問題]。
“三、雄悍傑健,任在膽烈,失在少忌[雄悍之人,氣奮英決,不戒其勇之毀跌,而以順為恇,竭其勢。是故可與涉難,難與居屈也]。”意思是英雄驃悍、精力健旺的人,優點在於肝膽照人,性情剛烈,缺點在於不太顧忌別人的情面或事情的後果[雄健驃悍的人總是意氣奮發,敢做敢當,他不警惕自己勇往直前的做法會使自己遭受挫折甚至毀滅,反而把恭順有禮當做膽小怕事,做什麼事總要把自己的精力使盡才罷休。這樣的人,可以讓他去辦充滿艱難險阻的事,很難讓他在情況惡劣的環境下,完成忍辱負重的任務]。
“四、精良畏慎,善在恭謹,失在多疑[精慎之人,畏患多忌,不戒其懦於為義,而以勇為狎,增其疑。是故可與保全,難與立節也]。”意思是精明能幹、慎密畏怯的人,很善於恭恭敬敬、兢兢業業地完成所負的使命,但缺點是疑慮重重,患得患失[精明謹慎的人,瞻前顧後,顧忌重重,不是克服自己不敢見義勇為的弱點,反而認為敢想敢於是胡鬧,結果加重了他的疑慮。這樣的人,可以讓他去做繼業守成的工作,很難讓他開創局面,樹立榜樣]。
“五、強楷堅勁,用在楨杆,失在專固[凌楷之人,秉意勁持,不戒其情之固護,而以辨為虛,強其專。是故可與持正,難與附眾也]。”意思是堅強猷勁、幹勁沖天的人,他的長處在於能起骨幹作用,缺點是頑固自信,剛愎自用[凌厲勁直的人百折不撓,意志堅定,他不克服自己固執己見、用情執着的缺點,反而認為明辯是非是虛無空洞的作法,結果使他變得越來越一往無前,不改初衷。這樣的人可以讓他做已經確立無誤的執法工作,不能讓他去團結羣眾]。
“六、論辨理繹,能在釋結,失在流宕[博辨之人,論理贍給,不戒其詞之浮濫,而以楷為系,遂其流。是故可與泛序,難與立約也]。”意思是善於論證辯駁、推理分析的人,他的才能是在解惑説理、化解矛盾方面,不足之處是容易流於誇誇其談,不着邊際[博學善辯的人,説話條理清楚,口才好,他不克服自己滔滔不絕的演説很容易浮華不實、氾濫成災的習慣,反而認為梗直是束縛人的枷鎖,結果使自己放任自流。這種人可以讓他去搞學術研究或教學工作,不宜於讓他制定法規、條約]。
“八、清介廉潔,節在儉固,失在拘局[狷介之人,眩清激濁,不戒其道之隘狹,而以普為穢,益其拘。是故可與守節,難與變通也]。”意思是清高耿介、廉潔奉公的人,具有艱苦節約、不為貧賤所移的優點,但是也有過分拘泥於小節、死板教條的侷限[梗直倔強的人嫉惡如仇,不願隨波逐流,他不克服自己狹隘偏激、固步自封的缺點,反而認為廣交朋友有辱清名,結果使他變的越來越孤僻、拘謹。這樣的人可以讓他去完成無損人格、氣節的任務,不能讓他去做靈活變通的工作]。
“九、休動磊砢,業在攀躋,失在疏越[休動之人,志慕超越,不戒其意之太猥,而以靜為滯,果其鋭。是故可與進取,難與持後也]。”意思是注重行動、才能卓越的人,志在攀登高峯,超越同行,不足之處是好高騖遠,根基不穩[注重行動的人羨慕那些凡事能打頭領先的人,而且要立志超過他們。他不警惕自己做事馬馬虎虎、得過且過的毛病,反而認為沉靜就是停滯不前,一味的鼓舞他的鋭氣。這種人可以讓他開拓進取打先鋒,不適於從事打基礎、當後援的工作]。
“十、沉靜機密,精在玄微,失在遲懦[沉靜之人,道思回覆,不戒其靜之遲後,而以動為疏,美其懦。是故可與深慮,難與捷速也]。”意思是冷靜老練、機敏周密的人,對於細微奧秘的事情很精通,缺點在於遇事遲緩怯懦[性格沉靜的人,對什麼是都要反覆推敲,深思熟慮,他不克服自己由於冷靜沉着造成的貽誤良機,反而認為注重行動的人粗心大意,把自己的畏頭畏尾説成是優點。這種人可以讓他做需要多動腦子的類似參謀的工作,很難交給他雷厲風行、捷足先登的任務]。
“十一、樸露徑盡,質在中誠,失在不微[樸露之人,中疑實確,不戒其質之野直,而以譎為誕,露其誠。是故可與立信,難與消息也]。”意思是質樸坦率、一覽無餘的人,具有忠誠老實的品質,缺點是沒有城府,容易泄密[純樸坦白的人,心有疑惑也不願意相信是真的,他不克服自己由於性格樸實而形成的粗曠直露的缺點,反而認為講究謀略是一種荒誕的作法,為人處事一味坦誠相見。這種人可以去完成講求信義的任務,不能讓他做保密工作]。
“十二、多智韜情,權在譎略,失在依違[韜譎之人,原度取容,不戒其術之離正,而以盡為愚,貴其虛。是故可以贊善,難與矯違也]。” 意思是足智多謀、胸懷韜略的人,做事老謀深算,詭計多端,缺點是老奸巨滑,模稜兩可[滿腹機謀的人凡事都要審時度勢,把事情做得讓人人滿意,他不警戒所使用的計謀是否正當,反而認為坦誠是愚蠢的表現,只推崇自己的玄妙高明。這種人應當讓他去做揚善積德的事情,不能讓他做查處違法亂紀的工作]。這十二種偏才,都是社會中最常見、最有用的人物,但究其大體,都不是德才兼備的全才。難道我們要不知變通的守着“德才兼備”的理念而全部加以排斥嗎?
又有人説:“譙周一言以亡蜀,敬瑭賣國以禍華,對於譙周、石敬瑭這類為求功名大業而不守道德底線的小人又怎能不加以防範呢?”這話説的不無道理,但也未免自以為是。昔者賈詡隨董,則董亡;投曹,則魏興。對於國家產生禍亂的原因,怎能不對為政者的做人原則、政治號召、管理方法、胸襟氣度、謀略判斷、品德見識、統御能力、英明智慧、執法態度、軍事才幹這十項原則及內部的體制因素綜合加以考量,而把罪責不分青紅皂白的加在小人身上呢?
先賢提出的樸素辯證法要求我們“一分為二”的看待事物,有才無德之人是確確實實的客觀存在,有人因之成業、有人因以殞身,也是不容置喙的事實。所以才有“帝王用人,度世量才;爭奪之時,書策為先,分定之後,忠義為首”這句話。由此看來,已經稱雄於世的國家自然要規避由“唯才是舉”而衍生的小人所帶來的禍患,竭力提倡“德才兼備”;而圖謀發展的國家適度降低“德”字的標準,以便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做到“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亦不失為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