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日前,黃子韜因2015年代言了某品牌食品被韓國SM公司告上法庭,一審時法院認定SM主張的"專屬經紀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所列明保護的民事權益,黃子韜和食品企業未構成侵權,駁回其訴訟請求。敗訴後,SM再度提起上訴。17日,法院公開審理此案,SM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近600萬元人民幣,法院將擇日宣判。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promise”:怎麼回事
《審判為什麼不公正》是一本回顧西方審判史的書。作者在其中提到,一段時間裏,動物、物品等都會成為被告,被帶上法庭,尤其是農民將動物告上法院。而法院也很樂意接受農民們的起訴,“反映了天主教通過公開辯論解決難題的悠久傳統”。比如:
1545年4月,阿爾卑斯山上的聖朱利安(St Julien)小鎮遭遇了一場危機。象鼻蟲對葡萄園大肆侵擾,威脅當地的經濟。於是,農民們尋求教會的幫助。他們向主教法庭提出救濟申請。
法官在接到起訴狀之後,安排了兩個律師來為象鼻蟲辯護。在聽取了兩方的辯論之後,法官猶豫着想為這些昆蟲提供方便。他注意到,大地的產物不僅是為了人類而被創造出來的,他警告説:“繼續以輕率而倉促的方式指控這些動物,是不適當的。”法官進一步建議,村民最好向上帝懺悔自己的罪過,並按照他提出的一個複雜的日程表,把聖餅帶到遭受蟲害的葡萄園。
結果,農民的救濟申請遭到拒絕。
在現代歐洲的早期,象鼻蟲不是唯一被帶入法庭的非人類被告。從13世紀開始,這種情形持續了至少4個世紀,教會法庭就常常限制——即使是理論上的限制——各種礙事的、不馴服的捕食性生物的活動。1451年,他們命令消滅日內瓦湖(Lake Geneva)的七鰓鰻,因為漁夫們抱怨它們干擾當地鮭魚的生長。
1706年,巴西馬拉尼昂州(Maranhao)聖安東尼修道院的聖方濟各會的男修道士,起訴一羣螞蟻在牆角挖洞,偷吃他們的麪粉。葡萄牙的編年史對於這一爭端的記載表明,案件的了結確實非常友善。昆蟲的辯護律師為它們贏得另外的容身之地,當判決結果在蟻丘前宣告時,據説上百萬只螞蟻湧出蟻穴,向着分配給它們的新領地列隊前進。
有圖有據:
書影:
文字來源:
《審判為什麼不公正》,【英】薩達卡特·卡德里/著 楊雄/譯,新星出版社 2014年7月版,定價:49.50元
本期翻書黨:天地無用
(1970-01-01)
作者:奔跑吧,琪哥
“捍衞數據,決不妥協!”,“即使輸掉官司,也不會改變數據隱私第一的原則!”感恩馬雲、感謝阿里,為中國大數據雲服務發展守住了底線。
最冤奇案,降臨阿里
B抄襲了A,A沒找到B,卻把為B提供雲服務器的C告上了法庭,而C正是中國最大的雲服務商、馬雲的終極王牌:阿里雲。
更令人吃驚的是,法院已做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阿里雲構成侵權,賠償26萬。沒錯,這一次是馬雲吃了官司!
樂動卓越是一家遊戲開發公司,發現有另一家公司發行的遊戲與其開發的《我叫MT》相似。但未找到這家公司的信息,查到了為其提供雲服務器的阿里雲。
隨後,樂動單方面要求阿里雲刪除服務器數據並提供用户信息,阿里雲果斷拒絕,認為自己無權調查客户業務,堅決保護用户數據隱私,從而被告上法庭。
兩大疑點,頗具爭議
這些疑點不搞清楚,將威脅到整個中國互聯網產業的未來發展。
1、此次事件是否適用“中國侵權責任法”第36條:網絡用户、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顯然不適合,網絡服務者如微信,例如你在朋友圈散佈謠言,這些文字圖片本就是對外傳播可見的,若微信平台方沒有處理,那可能就有連帶責任。
但阿里雲是互聯網基礎設施提供者,用户上傳的或是源代碼這樣的東西,是商業機密,外界和阿里雲都無權查看。同時他屬於基礎平台運營商,類似於移動聯通。
所以,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歷史告訴我們,法律有個缺點就是滯後性。這是中國首例雲服務商被告侵權案,我們不能單純以過往法律潦草決定。
2、
保護用户數據隱私,還是私自調查刪除。
作為雲服務商,既沒有任何權利去查看用户的信息內容,也沒有任何理由去調用用户的數據。阿里雲表示,如果是執法部門正式裁決,則會協助調查。
所以,樂動卓越單方面要求阿里雲刪除數據並提供資料信息,阿里不配合,卻被告上法庭,這本身就不符合邏輯,同時也無視了執法部門的存在。
反倒是,如果阿里配合私自調查,那才是真正的可怕,全中國的互聯網將因此再無隱私可言,數據安全成為了笑話。
最終結局,關乎所有人
一審宣判,並不代表着最終結果,目前阿里已提起上訴,準備二審。阿里雖表示,就算官司輸了,也不會改變數據隱私第一的原則。
但我還是要希望執法三思,因為這次最終的判決和導向,或將影響中國雲服務乃至整個互聯網的未來發展!
如果阿里輸了,移動聯通電信要注意了,因為電話詐騙那麼多,他們也沒把每個人的手機信息查一遍,有連帶責任;
如果阿里輸了,全天下的房東要警惕了,準備在房子裏安上攝像頭吧,小心租客幹壞事,最後自己被告上法庭;
如果阿里輸了,共享單車的老闆們要小心了,準備把所有租車人的信息都查一遍,以免犯罪分子違法時騎的是自家的共享單車。
調侃歸調侃,但無論輸贏,阿里已做出作為中國雲服務商應有的態度和底線,給出了最堅定的回應!
寫在最後
警鐘已經敲響,今天我們強調發展雲計算大數據,但如果數據和隱私都得不到保障,那一切都是空談。
如果任何一個機構和個人都可以要求雲服務商對使用其服務的企業、個人進行數據讀取乃至刪除,那就亂套了。
就如同任何一個機構和個人都可以要求國家電網斷你的電、電信斷你的網,真是細思極恐。
今天,我們應該感到慶幸,因為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碰到的不是別人,而是馬雲。寧可虧錢也不背叛用户,因為他比任何人都明白,這個口子一旦被打開,後果將不堪設想。
中國大數據雲計算引領世界的背後,正是一直堅守底線和價值觀,如果這些都不在了,所有的努力都將毀滅!
(2017-06-08)
信陽毛尖集團深陷債務泥潭
劉永
國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擁有中國馳名商標“龍潭”的信陽毛尖集團,深陷債務泥潭。
信陽毛尖多年來一直位居中國十大名茶之列,更是河南信陽的城市名片和支柱產業。信陽毛尖集團是信陽毛尖產地創辦最早、發展規模最大的龍頭企業。
自2015年8月以來,信陽毛尖集團因債務到期未償還而被告上法庭已達27起。法人代表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目前已經11次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
債務纏身
河南信陽市雞公山大街289號,信陽毛尖集團旗下龍潭茶葉有限公司所在地。每年此時,全國各地來往茶商絡繹不絕,但現在大門卻被兩輛車堵死,樓頂垂下幾條譴責公司欠款的白條幅。
被拖欠兩年工資和社保的員工在多次討薪無果後,在今年2月份採取了上述行動。欠薪員工涉及200多人,拖欠工資和社保加起來約1000萬元,而集資款則高達數千萬元。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多方調查瞭解,這些內部募資從2014年初開始,龍潭茶葉公司以資金鍊斷裂,經營困難為由,向內部員工以2分甚至4分的月息募集資金。
不僅是員工,與龍潭茶葉公司(以下簡稱“龍潭茶葉”)合作多年的茶農也深受其害。餘林遠是信陽毛尖主產地之一白龍潭的茶農,過去十多年,每年春茶季,龍潭茶葉都會委託他向全村的茶農收集茶葉,再由余林遠統一結算。
為了降低資金壓力,龍潭茶葉往往會先取走茶葉,年底再結算。這種模式在過去多年中一直循環——直到2014年,公司從餘林遠處取走約80萬元的茶葉,年底卻並未結算。龍潭茶葉以暫時資金緊張為由安撫,過去多年合作產生的信賴讓餘林遠妥協。
2015年,龍潭茶葉公司再次從餘林遠處取走90多萬元的茶葉,年底又一次失信。這讓茶農日常生活捉襟見肘。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過去兩年間餘林遠這種模式涉及毛尖核心產區溮河區95户茶農,總計1658萬元。而鑑於這95户茶農均屬集中採購點,實際牽涉茶農或達上千户。
信陽毛尖集團作為當地最具規模茶企,其實際控制人陳世強為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工商聯副主席。另掌控的弘昌集團,涉及燃氣、電力、房地產等行業。
茶農們多次討要欠款無果。2015年4月,七八十名茶農將陳世強堵在辦公大樓。陳世強從後門溜走,陳的司機與人託着他從廁所跳出牆外,但很快被發現,茶農們追出幾百米將其抓住。這種辦法似乎馬上奏效,陳世強答應15日之前先結算100萬元。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信陽毛尖集團自2015年8月以來,因債務到期未償還而被告上法庭已達27起。法人代表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目前已經11次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信陽毛尖集團旗下的龍潭茶葉公司,也身陷8起訴訟,涉及金額達5000萬元左右。目前龍潭茶葉官網已經無法打開。
記者通過法院和工商部門查詢獲悉,陳世強旗下各公司相互擔保,通過資產抵押、融資租賃、股權質押等方式向銀行、個人融資高達數億元。
瘋狂擴張
1989年,“五雲茶葉場”誕生,創始人闞貴元闞貴前兄弟出台最低收購價格作為信陽市最低保護價,讓信陽毛尖具備產業化的基礎。
1998年五雲茶葉場改製為五雲茶葉集團,2008年,陳世強收購五雲茶葉集團國有股份,出任大股東。2012年,五雲茶葉集團改名為信陽毛尖集團,進行一系列包裝,開始爆發式擴張。2012年,信陽毛尖集團在北京、武漢、廣州、上海等地開設分公司。2014年,陸續在瀋陽、濟南、石家莊開設子公司或關聯公司。
信陽毛尖集團高歌猛進,宣佈“千城萬店”計劃,擬在“十二五”期間在全國乃至全世界1000個城市建1萬家店面,發展加盟商10萬家。
一位信陽毛尖集團高管向記者透露,新建一個店面至少投資上百萬元,且短期內難以盈利。實際全國僅開設60多家店。在多個城市開設的龍潭會所,大都經營慘淡,其中鄭州龍潭會最終以虧損2900萬元收場。
彼時,信陽毛尖旗下的龍潭茶葉堅持走高端產品路線。一款名為“大器”的毛尖,40克一盒,售價高達1萬多元。
戰略的自信遭遇2012年中央出台的八項規定,產品鮮有人問津,高端市場一片哀嚎。一位熟識陳世強的朋友告訴記者,陳世強在毛尖主產區建設了三座大型茶葉生產基地,獲得不菲國家補貼,但現在這些生產基地均閒置。
據內部人士透露,信陽毛尖集團亦曾試水電商業務,但是每年僅有十幾萬元的銷售額。
陳世強控股的弘昌集團,每年都會派人到龍潭茶葉公司取茶葉,截至2016年拖欠茶葉款數千萬。但陳世強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公司獨立經營,自己只是投資人。龍潭茶葉前總經理闞貴前的説法恰恰相反——自己雖身為總經理,但對公司運營和管理卻缺乏實質決策權。
而在2015年9月1日,闞貴元、闞貴前、餘美秀3名股東合計20.97%的股份,就被更換為宏昌地產持有。創始人闞氏兄弟黯然出局。
闞貴前曾向媒體表示,公司從2009年開始的快速擴張,是為上市打基礎。而龍潭茶葉公司一位不願具名人士告訴記者,這幾年來龍潭茶葉公司經營業績始終未能超過一個億。
政府推手?
2010年,河南省首次公佈“首發上市重點後備企業名單”,當時的信陽五雲茶葉集團是其中唯一一家茶葉類企業。彼時,雲南龍潤茶集團在香港主板上市,成為中國茶葉企業中第一家上市公司,給了信陽茶企許多啓發。
信陽市政府出台文件,全方面支持五雲茶葉集團(信陽毛尖前身)上市。如在“十二五”期間,協助五雲茶葉集團通過土地流轉茶園及山林100萬畝。
信陽市政府要求招商部門協助五雲茶葉集團與國內外知名大企業或大財團合作;要求市農機、工商及税務等部門在農機補貼、設備購置税費上給予優惠。要求市發改委、財政、金融及涉農部門在銀行融資和涉農財政扶持項目上給予重點支持。
信陽市政府發佈的茶產業規劃顯示,到2015年,培育2~3家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1~2家茶葉上市公司。在政府的幫扶下,五雲茶葉集團2012年成為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
而諸多政策導向,也給五雲茶葉的擴張提供了便利條件。在2011年五雲茶葉集團將茶園按等級以每畝3000至5000元的價格,向茶農收購林權證。地方政府的支持,加上這樣並不耽誤繼續種植茶園,許多茶農選擇了同意。
信陽毛尖集團僅支付了5%至30%不等的款項,此後再無繼續支付。這也成為信陽毛尖集團外部債務的一種表現形式。無法獲悉信陽毛尖集團“流轉”了多少林權證。
信陽溮河區茶農王建告訴記者,王建並未將林權證賣給信陽毛尖集團,但是林權證鑑定中心告訴他的茶園已經被貸過款了。對於茶農來説,茶葉產業鏈前端利潤微薄。且決定他們收入的,則是信陽毛尖集團以及當地的200多家茶企及商户。但隨着信陽毛尖集團“定海神針“效應的消失,市場價格出現紊亂。
一位茶農告訴記者:“往年市場行情較好時,茶葉銷售比較容易,現如今採茶工人工成本提高,拿到市場給出價格過低,有時只能保本,再這樣下去就要棄種了。”5月9日下午,《中國經營報》記者致電信陽市茶產業辦公室,當一名男子接通電話詢問記者身份及採訪請求後,直接掛斷電話。
危局未了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陳世強將政府綁架了。”一位下屬如此評價陳世強。
亦有熟悉他的朋友稱,地方政府發展茶產業的衝動,和地方出一兩家上市公司的動機,使得企業在這股強大順流中只能勇往直前。如同“一條漁船被賦予了航母的重任”。
無法得知信陽毛尖集團上市失敗後操盤者們的落寞。但至少可以確定的是,投資巨大的信陽國際茶城,是陳世強的又一滑鐵盧。
信陽國際茶城被定為全球最大規模的茶葉交易集散地,地方政府給予厚望:“每年交易額達5000億元,實現500億元的利税,增加50萬個就業崗位,帶動信陽GDP增長8%至10%。”而投資建設單位正是五雲茶葉集團(現信陽毛尖集團),一位茶城高管告訴記者,截至現在已經投資六七個億,“盤子太大,資金跟不上”。
諸多信息顯示信陽毛尖集團高息借貸。以信陽毛尖集團龍潭茶葉的一項債務為例,2014年3月至10月份,闞貴前以收購茶葉為由,向朋友劉月亮分四次借了1400萬元,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48%計算,每次均是先將利息扣除。
“茶城商鋪總共20萬平方米,目前僅售出4萬平方米,回款數億元,”前述高管告訴記者,陳世強並未投入到茶城接下來的建設上,而是挪作它用。錢用到了哪裏?陳世強以目前市裏正在進行審計為由,拒絕回答。信陽市政府一名官員告訴記者,這幾年陳老闆給信陽各個部門招惹了太多麻煩。
陳世強通過涉足多個行業的數十家公司,進行相互關聯擔保。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較早前陳世強企業向銀行貸款,信陽市政府曾為其提供擔保,結果無法按時償還,政府以債轉股形式收購陳世強的茶城股份。
“市長已經在4月底簽過字,”上述人士稱。而文章開頭提到的龍潭茶葉公司200多名員工被拖欠兩年工資近1000萬元,雖是信陽毛尖集團及陳世強所面對的最小筆債務之一,但兑現仍遙遙無期。
欠薪員工們兩會期間在國家信訪網站提交情況反映、河南省委巡視組來信陽市進行了情況反映,今年2月和4月份兩次上訪面見市委書記喬新江——這三種方式仍然將問題打回到了原地,交由區裏信訪辦解決,並最終由勞動監察部門將要求公司儘快解決員工薪資問題的告知書貼在了公司牆上。
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陳世強承認欠薪事實,表示公司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困難。信陽毛尖集團危機出現時,中糧集團等機構洽談收購或重組,但因陳世強估值過高而讓收購或重組不了了之。
中林森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為接盤者,2016年底與信陽毛尖集團成立信陽毛尖控股。但隨後又變更為綠色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在新公司中持股51%。剛剛成立的信陽毛尖控股,在深圳設立了3家子公司,並在信陽成立一家茶園運營管理公司。陳世強表示目前正在重組,遺留問題有望由新公司解決。但是幾個月過去,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新公司介入債務處理中來。
編輯:豬臉
(2017-05-14)
近日,ofo小黃車因兒童安全事故被告上法庭,一時間,引發眾多網友的關注與熱議。這是全國首例兒童因騎行ofo小黃車機械鎖車輛而導致傷亡的案例,目前這一案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個未滿12歲男孩解開了一輛無人管理的ofo共享單車機械鎖,在騎行路上與上海弘茂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客車相撞,被捲進車底最終導致死亡。
7月19日,該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為被告,並調整了訴訟請求,要求其共同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並共索賠878萬元,以及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並更換為更安全的鎖具。
屆時,網友針對ofo是否應該負責任展開激烈討論,説法不一,但大多數網友都認為ofo機械鎖確實存在安全隱患,事故發生必須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有網友指出,ofo單車每次使用需要輸入密碼,而車鎖和密碼都是固定的,原則上如果把車牌和密碼記下來就可以免費使用。這也是孩子們可以輕鬆解鎖免費騎行ofo的重要原因。
另外,有一部分人在完成支付後不會按照軟件提示撥亂ofo共享單車的密碼鎖,其他人只需要直接按開鎖按鈕就可以騎車。即使一下子沒有按開鎖,仔細觀察密碼鎖的使用痕跡,也能猜個大概,多試幾次就開了。
有法律專家稱,固然孩子沒有付費騎車,不是用户,不應該由公司購買的保險來承擔責任,但是ofo的小黃車因為自身設計的漏洞,導致兒童可以輕易騎行,從而發生的事故,應當負連帶責任。
而本案的原告律師也稱:“此次訴訟,我們不僅是為了未成年人事故受害人的死亡尋求民事賠償,更是一個公益訴訟。我們希望在共享單車已經成為城市交通重要組成部分的當下,理清平台責任,推動政府監管,使類似悲劇不再重演。”
針對兒童安全事故,ofo曾官方聲明,表示將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範機制,從源頭上杜絕12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單車,從而避免悲劇再次發生。對於車鎖易打開的問題,ofo表示已推出帶有動態密碼的全新智能鎖,杜絕非法使用。
但是,就網友反饋來看,機械鎖小黃車還是隨處可見,兒童騎行ofo的現象隨處可見,安全隱患依舊存在。
共享單車確實便捷了人們的生活,但是這不能以犧牲用户的安全為代價。希望ofo能夠儘快將問題機械鎖車輛全部召回,減少安全隱患,同時,加強硬件技術,提升單車的安全性。
(201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