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户端記者 王振雅
全國人大代表孫建博建議“盲人醫療按摩納入醫保定點逐步實現醫保報銷”,3月5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0064號建議的答覆稱,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身份屬性未明確,盲人醫療按摩所未納入醫療機構目錄。
盲人從事醫療按摩有法律保障
據該答覆,2009年4月,原衞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制定的《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規定,“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屬於衞生技術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執業水平,其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盲人醫療按摩屬於醫療行為,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開展。”在充分考慮盲人的各種特殊情況基礎上,《管理辦法》對申請從事盲人醫療按摩活動的條件分別做出了規定,以充分保障盲人從事醫療按摩活動的權益。因此盲人醫療按摩人員進入各級醫療機構從業是有制度設計和法律保障的。
納入醫保定點存在困難
該答覆顯示,據中國殘聯年度統計,目前全國有12000餘名盲人醫療按摩人員,開辦了1000餘家盲人醫療按摩所,其中納入醫保定點的有近300家。盲人醫療按摩所納入醫保定點存在一定困難,主要是因為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身份屬性未明確,盲人醫療按摩所未納入醫療機構目錄。
該答覆稱,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會同國家衞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共同研究完善盲人按摩機構有關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人員機構的類別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