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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作家達蒙·扎哈里亞德斯在《清晨高效能》一書中,回憶了在亞馬遜工作時的晨間慣例。
凌晨4點起牀,給自己倒杯咖啡,開始整理和回顧前一天的銷售數據,大約5點半,衝個澡,穿好衣服,然後去星巴克,從6:00~7:45在星巴克寫作,再去辦公室上班。
這樣的晨間慣例,不僅讓他完成了大量重要的工作任務,開發數百個網站。還實現了個人的人生目標,出版暢銷書,撰寫時事週刊。
他辭職後,充分享受自由時光,不設定起牀鬧鐘,經常上午10點以後才起牀,然後上網隨意瀏覽新聞,閲覽博客,吃早餐,洗澡刷牙,收拾好裝備,在11:00到13:00區間內的任意時刻,出門去咖啡館。
他事後反思這段“自由時光”,完全浪費了早晨的時間,毫無計劃和安排,一天的心情被蒙上陰影,缺乏動力,無精打采,感覺既無聊,又焦慮。
他對比了2種早晨打開方式的狀態和結果,決定重新重視早晨,創建晨間慣例,讓自己重回活力滿滿、精神集中、效率驚人的巔峯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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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的對比,是從不早起到早起的進步式體驗,而我和作者一樣,經歷了早起到不早起的滑坡式體驗。
最近不少讀者問我,生完孩子後,還能早起嗎?
我從大一開始早上5點左右起牀,堅持了15年,生完孩子後,確實破功了。
產假前幾個月,夜裏起來兩三次,喂孩子,換尿布,弄完回到牀上,有時很久才能再次入睡,只能放棄早起,保證休息時間,睡覺時間儘量和孩子趨同。
隨着孩子睡覺越來越規律,漸漸能睡整覺,我的睡眠質量穩步提升,早上自然醒的時間越來越早。
有段時間,我醒來後,勸自己多睡一會兒,有時思來想去睡不着,有時睡個回籠覺,醒來後沒有以前早起那種精力充沛的感覺。
那段日子讓我活得應激且被動,生活中充斥着大量碎片化時間,獨處時光赤字,很難深度思考,想寫時寫不了,能寫時狀態差,難以進入心流狀態。
這樣的後果是:文章沒寫好,孩子也沒陪好。
每週快輪到我更新文章,提前幾天就感到焦慮。陪孩子時心不在焉,希望她趕緊睡覺,方便我去寫作。
我覺得必須調整作息,重啓生活,早起是我想到的第一個抓手。
這個抓手以前曾多次抓住往下掉的我,先定在原處,再蓄力上爬。
(插畫師:Saransh Pag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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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樣多措並舉地恢復早起的:
1,重新定位早起的意圖
《心中之光》的作者羅伊·班尼説過,如果你在生活中有一個強烈的目標,就不需要被逼迫着去做事,心中的熱情自然會把你帶到那裏。
大一早起,因為想提高成績。實習早起,因為想迅速上手。工作早起,因為想長期寫作。
這次產後早起,想獲得安靜的整塊時光,要麼做一些修復身體的運動,要麼做一些高質量的輸出。
2,保證睡眠時長和質量
以我長期對自己的觀察,我夜間需要6-7個小時的睡眠時間。
新增了集體力活、情緒活和腦力活於一身的育兒重任後,現在我需要睡7.5小時,於是晚上10點前,藉着睏意的勢能快速入睡。
如果你仔細觀察自己的話,應該知道晚上你大概幾點左右會有睏意。
睏意來了,有人才去刷牙洗臉或洗澡,會把睏意洗沒了,有人刷刷手機熱搜上的瓜,會把睏意驚沒了,只能等下一波睏意駕到。
我下班回到家,先洗手和洗臉,用熱的濕毛巾擦頭髮,換上家居服。
然後陪孩子,吃晚飯,儘快洗澡,時間越晚,逐漸把家裏聲音調小,光線調暗。
我發現哄孩子睡覺,約等於哄自己睡覺,把手機和眼鏡留在客廳,手上戴着手部按摩器,睡前狀態會互相影響,給孩子講故事,唱慢歌,我講着唱着,心緒放鬆,容易進入甜蜜的夢鄉。她聽着我均勻綿長的呼吸聲,也更能安心睡着。
同樣的睡眠時長,把晚上疲憊的時間用來睡覺,置換出一段早上清醒高效的時間,簡直撿了大便宜。
不要剋扣睡眠時間,睡夠睡好,第二天才能容光煥發地早醒早起。
3,做好早起的後勤工作
嬰兒基本上3-4個小時是一個作息週期,根據她吃和玩的時間,大概預測出睡眠時間。
在她自己玩或家人陪玩時,我拿出效率本,計劃明天的待辦事項,準備明天上班的着裝。
檢查包裏資料物品是否齊全,有無備用口罩,把鞋襪備好,鞋子鞋頭朝外地放好。
因為早起後到上班前的1-2小時,是我每天的高光時段,準備越就緒,第二天早上越從容,越自在。
4,創建合身的晨間慣例
有個詞叫“決策疲勞”,一個人所做的決策越多,決策的質量就越低。
做的決策越多,決策累,我更累,所以早起後設置晨間慣例,開啓自動模式,無需動腦做決策。
我看過200多位精英的晨間慣例,發現晨間慣例豐富多彩。
星巴克的原首席執行官霍華德•舒爾茨,每天早晨4:30起牀,先給員工發郵件,再鍛鍊一小時,遛他的三條狗或騎自行車,回家和妻子喝杯咖啡,才去辦公室。
他表示這讓他有能量、精力和毅力,去迎接每天不可避免的挑戰。
暢銷書《每週工作4小時》的作者蒂莫西•費里斯,他是天使投資人、顧問、企業家、記者、跆拳道運動員。
他曾探索世界上最成功的一羣人的晨間慣例,親自體驗並測評這些活動對自己一天的影響,最終決定留下5項:鋪牀、冥想、鍛鍊、補充水分和寫日記。
他説鋪牀能給自己帶來掌控感。在一個充滿不可測和不受控的變量世界裏,用微小的勝利開啓新的一天,也可以在一天結束時,回到這件已完成的事情上來。
不同時期的意圖和狀態,讓我去摸索適配的晨間慣例。
有時候,注重早起儀式感,拉伸身體,泡花草茶,正念練習;
有時候,頭天已把文章開頭寫好,起來馬上就進入寫作狀態。
現在早上醒來,問自己幾個問題,感覺疲憊嗎?頭腦清晰嗎?壓力大不大?答案消極,就讓自己再睡一會。
答案積極,就迅速起牀,稱個體重,喝口温水,工作日的早晨,短一點就做個運動,長一點看幾頁書,再長一點就寫下文章。週末的早晨就靜心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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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早起,福利滿滿。
效率高了。
減少拖延症,誘惑因素少,沒有太多選擇,注意力更集中,能事半功倍地做好手頭上的事。而且這種主動感,會順延到接下來的思維、工作和溝通中。
怨念少了。
沒早起時,不由自主地想到沒做之事,希望孩子別鬧騰,趕緊睡;早起以後,高效做完想做要做的事後,更能心無掛礙地陪伴她。
沒早起時,覺得陪孩子是義務,早起後,覺得陪孩子是獎賞。
約翰·列儂有句歌詞是:“在你忙着制定計劃時發生的一切,才是生活”。
而早起的時間完全可以用來做你計劃中想做的事。
孩子的到來,不由分説打亂了我堅持15年的早起秩序,但這也讓我重新反思:早起最有價值的部分是什麼。
我看過瑞士和比利時的研究報告,針對早起者和晚起者的大腦活動,參與者每晚睡眠時間都是7個小時,但前者比後者早4個小時起牀。
研究人員發現2組參與者在執行一系列任務時的表現差別不大,但還是傾向於認為早起者更高效,因為早起者帶着意圖採取行動。
《一日之際》裏有一句話,我越長大越贊成:
不論你是早起鳥還是夜貓子,只有在你起牀之後,你的清晨才真正開始,這個時間可能是早上6點,也可能是晚上6點。
不論你何時起牀,醒來後你總會擁有1個小時左右的時間,這1個小時左右的起牀後時間為其餘的時間奠定了基礎,這並不意味着你必須早起:它的意義在於,你應該利用你的清晨,去完成你認為最重要的事情。
早起真正的價值,從來不是幾點起牀,我認為是經過一夜休息後元氣滿滿地醒來,到被賦予社會使命之前的一兩個小時的晨間慣例。
為此,你需要提高睡眠質量,做好早起的後勤保障工作,不斷調試出適合自己的晨間慣例。
在安靜且生機勃勃的清晨,腦速奔騰,心神寧靜,我懷着濃烈且隱秘的心願,把一天中最高亮的時光獻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