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美國國立綜合癌症網絡(NCCN)發佈了2011年第3版《黑色素瘤臨牀實踐指南》新版指南主要增加了將美國FDA最新批准上市的新藥CTLA-4單抗ipilimumab用於治療進展期或轉移性黑色素瘤的推薦同時也增加了5年長效干擾素輔助治療的選擇。
主要更新
1、推薦將ipilimumab用於進展期或轉移性黑色素瘤患者(1類)。
霍迪(Hodi)等證實與疫苗相比ipilimumab治療可使進展期或轉移性黑色素瘤患者的總生存期延長3.7個月。但指南指出由於可能導致免疫介導的治療併發症用藥時的風險評估和(或)既往使用經驗及密切隨訪都至關重要否則將給患者帶來潛在的嚴重自身免疫功能紊亂。
2、進展期患者治療選擇由根據一線、二線劃分變為“在初始治療失敗後若患者的美國東部腫瘤協作組(ECOG)評分為0~2或卡氏評分≥60分可繼續給予序貫治療”。
3、將Ⅲ期患者(前哨淋巴結陽性或臨牀檢查淋巴結陽性)輔助治療中的干擾素選擇修訂為“大劑量干擾素治療1年或長效干擾素α-2b治療5年”但這對於總生存的益處不明。
EORTC18991研究顯示對於1256例Ⅲ期術後患者5年長效干擾素治療組的5年無復發生存率顯着高於觀察組(45.6%對38.9%)。基於此結果指南作出以上修訂該註釋同樣適用於淋巴結區域復發後再次行淋巴結清掃術後的患者。
4、新增放療原則提供了對放療選擇和劑量的建議。
放療指徵包括:手術無法切淨的特殊部位淋巴結囊外侵犯轉移淋巴結≥4枚轉移淋巴結直徑≥3cm頸部轉移淋巴結≥2枚、直徑≥2cm行淋巴結清掃後局部再次復發(均為2類);但目前尚有爭議。
對於腦轉移患者可選擇行立體定向放療或全腦放療;在腦轉移灶切除後考慮行全腦輔助放療(2類證據)。
病理報告
1、“有絲分裂率”更改為“真皮層有絲分裂率”;“有無衞星灶若有須寫入報告”更改為“有無微衞星灶若有須寫入報告”。
2、增加對“單純粘連”的描述;不良指標增加“克拉克(Clark)Ⅳ級”去掉“年齡更輕”。
活檢病理原則
1、增加描述Clark分級(對於病灶≤1mm者推薦>1mm者最優);
2、活檢邊緣及深度(陽性或陰性);
3、是否有單純粘連形成(單純粘連對混合粘連);
4、使用熒光原位雜交(FISH)技術檢測組織學不明病變;
5、真皮層有絲分裂率應通過“熱點”技術測定記錄每平方毫米的數量。
分期檢查
1、對於ⅠA期刪除“影像學檢查僅限於評價特異症狀或體徵”改為註釋。
2、對於ⅠA、ⅠB期低危患者(病變厚度≤0.5mm有絲分裂≤2/mm2)除非有特殊的臨牀適應證否則不推薦常規行前哨淋巴結活檢(SLNB)(2B類)。
臨牀分期
0期原位癌或ⅠA期增加“無潰瘍”;對於IA期強調“有一個或多個不良預後因素”。
影像學檢查
將“若出現症狀、體徵、實驗室檢查異常等臨牀指徵可行影像學檢查”改為“考慮行基線影像學檢查分期”(適於所有分期2A類)。
隨訪
對於ⅡB~Ⅳ期無腫瘤證據的患者改為每6~12個月進行胸部X線和(或)CT或正電子發射體層攝影(PET)-CT複查;不推薦行常規血液學檢查。
活檢原則
對於某些術後切緣陽性的患者增加了“局部以咪喹莫特治療或放療”的建議(2B類)。
手術切緣判定
擴大切除的切緣計算應以手術當時實際切除的切緣為準而非病理醫生根據大體標本或鏡下測量的切緣。
廣泛轉移的患者
1、基於靶向治療的發展推薦若符合臨牀試驗要求應獲取組織作遺傳學分析。
2、大劑量白細胞介素2(IL-2)不能用於器官功能不全、一般情況差、未治療或有症狀的腦轉移患者。
3、對於腦部轉移病灶小、腫瘤周圍無明顯水腫者IL-2治療可予考慮。多藥聯合方案及大劑量IL-2治療處理複雜毒副作用大須在有豐富經驗的中心開展。可考慮對無症狀腦轉移患者行切除和(或)放療對有症狀者行姑息性切除和(或)放療或最佳支持治療。
根據美國國立綜合癌症網絡(NCCN)黑色素瘤指南並結合中國的臨牀實際及相關循證醫學依據中國抗癌協會臨牀腫瘤學協作專業委員會(CSCO)黑色素瘤專家委員會於2008年4月制定了《中國黑色素瘤診斷治療共識》作為對中國黑色素瘤患者的治療推薦。
隨着國內黑色素瘤診治的逐步發展及多項臨牀研究結果的公佈CSCO黑色素瘤專家委員會於2009年參照NCCN指南並結合中國實際制定了《中國黑色素瘤診治指南(2009版)》並在臨牀推廣使用。2011年4月隨着國內關於術後大劑量干擾素輔助治療、伊馬替尼治療c-kit突變黑色素瘤患者等多項臨牀研究的發表CSCO黑色素瘤專家委員會對2009版中國黑色素瘤診治指南進行了修訂此次修訂由國內外20多位黑色素瘤專家共同參與新指南預計在2011年CSCO大會上正式發佈這無疑將進一步提高國內黑色素瘤診治的科學性與規範性。
新版《中國黑色素瘤診治指南》解讀
流行病學:新增中國黑色素瘤的流行病學、發病特點及預後特徵指出我國患者原發灶潰瘍比例高、厚度深、病理類型以肢端和黏膜黑色素瘤為主等明顯不同於歐美患者的特點但關於肢端、黏膜黑色素瘤大規模研究的數據仍較為缺乏。
病理:新增了新的分型和中國黑色素瘤基因突變情況。近期研究顯示某些類型黑色素瘤與特異的基因變異相關由此將其分為5型:肢端型、黏膜型、慢性日光損傷型(CSD)、非CSD型和原發病灶不明型(也可歸入非慢性日光損傷型)。對於國內常見的肢端型和黏膜型患者發生KIT基因變異較多其次為BRAF突變。該分型有利於後續治療方案制定和準確地把握患者預後。
放療參照NCCN指南推薦中國指南也提出了針對中國患者的放療建議但基於多項對於放療後患者生存期的研究結果術後放療的益處仍有爭議。
輔助治療:新增了中國實踐經驗對於肢端黑色素瘤推薦大劑量干擾素治療1年(1500wiu/m2第1~5天共4周;900wiu每週3次共11個月);對於ⅢB~ⅢC期、轉移淋巴結≥3枚的患者1年方案較有益(2類證據)。
其他:對於進展期或轉移性黑色素瘤患者的全身治療新增了中國臨牀試驗證據對於伴有KIT基因突變或擴增的患者建議以伊馬替尼400mg每日一次治療(2類證據)。其他治療選擇(如ipilimumab等)主要參考了國外的臨牀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