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陳芳
主編:劉一之
定稿:蘇子後
有些家長盲目遵循某些“窮養理論”,認為用這種方式養出來的孩子會更堅強,對家長來講也更輕鬆,殊不知一時的輕鬆會給其未來的發展埋下巨大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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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被叫摳門大王,父母表示很無奈
豔豔的兒子從學會跟小區裏的小朋友一起玩開始,可以玩別人的玩具、吃別人的零食,但是自己的東西絕不拿出來分享,因此其他小朋友都叫他“摳門大王”,這一叫就叫了好幾年。
本來以為孩子還小,長大了就好了,可是一晃都6歲了,無論豔豔怎麼教育,這個毛病依然沒有半點改變,夫妻倆每次聽到其他小朋友叫摳門大王既尷尬又無奈。
夫妻倆一直覺得這是孩子的品行出現了問題,必須要及時進行糾正,但是他們不清楚的是,出現這種行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家長的引導佔有很重要的作用。
這三種家庭,容易養出摳門的孩子
① 家長本身比較摳門
摳門這一行為並不是天然存在的,是在後天的社會生活中逐步形成的。而孩子的行為,在很大程度上是對家長的模仿。
如果家長在常常表現得比較摳門,那麼就很容易被孩子模仿和接納。
比如:在孩子經常提出想要購買某個物品,而家長全部都拒絕了,這樣就會導致他們認為自己得到這個東西來之不易,而且父母這種拒絕的行為也會成為他們的參考。
這樣也就導致孩子在和別人相處的過程中,自然把這種態度運用在對待別人身上,時間一長就會變得摳門。
②父母引導錯誤
有些家長很擅長做表面功夫,在對待別人也是,表面上很客氣,私下卻斤斤計較,這種方式也會體現在對孩子的引導上。
一旦孩子與別人分享的時候,家長就會組織他繼續分享。這樣在其潛意識中就會認為分享是錯誤的,應該全部自己佔有才可以。
③父母過度寵溺
愛孩子是沒有錯誤的,不愛孩子才不正常,然而有些家長的愛卻是負累,比如過度的寵溺。
長期被寵溺的孩子沒有辦法認清自己的位置,所有事情都唯我獨尊,因為在家中父母傳達的就是這樣一種概念“在這個家裏,你要做什麼都可以”。
當他習以為常的時候,即使是和他人相處時,也會以自我為中心,絲毫不會考慮別人的感受,更不會明白分享的意義。
孩子摳門的危害
看似只是一件小事,然而其另一種表現形式就是不分享,隨着孩子的成長,這種行為將會嚴重影響其三觀的形成和社交能力的發展。
1、不利於人際關係
摳門就是利己,適度的利己是有積極意義的,但是摳門的人在做事的時候並非適當的利己。
在處理任何事情的時候,他們首先考慮的只會是自己的感受和好處,完全不會顧及他人的利益和感受。
這種人是很容易被社會和他人排斥的,長期如此,不僅很難交到真正的朋友,同時也會變得蠻橫不講道理。
2、不利於三觀健康
一個人的價值不僅僅在於物質,其精神的豐富也應該被看重,而對於這些小氣摳門的孩子來講,在他們的三觀中,物質佔據主導地位。
這樣他們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只考慮物質,其結果就是容易犯錯,缺乏社會責任感,同時在性格上會變得虛榮和攀比。
如何“教孩子”不摳門?
當然很多家長對於孩子這種摳門行為表示很無奈,特別是當被別人詬病的時候,常常也會很氣惱,所以一些家長就開始“暴力執法”了,強迫孩子去分享,然而這種方式反而適得其反,正確的方式應該是——
1)以身作則
很多孩子出現摳門都是因為家長表現出摳門的行為,這就要求家長要以身作則,在對待孩子的時候應該做到適度摳門,即使有些時候需要節約,但是也應該遵循適度原則。
特別是孩子需要購買某種剛需物品或者玩具,家長應該支持而不是反對,在物質上得到滿足,孩子自然也不會小氣。
2)正確引導:按年齡段進行
3歲之前:尊重
這個階段孩子並沒有足夠的物權意識,對於“你的我的他的”這些歸屬問題也並不清晰,家長強行去進行干預會導致他們沒有辦法看清自己的權益,座椅這個階段應該充分尊重他們自身的意願。
3~7歲:有序引導
這個階段孩子的物權意識已經逐漸形成並清晰,所以這個時候會開始區分物品的所屬權,如果這個時候仍然保持自私的行為,那麼家長需要進行干預和引導。
這種引導不是強迫性的,而是“潤物細無聲”,比如和孩子玩輪流分享的遊戲等方式。
7歲以後:換位思考
到這個時候基本上已經能夠明白別人講的話代表什麼意思,因此給他們講解換位思考也就更加簡單。
學會換位思考,在進行分享的時候才會產生認同感,是一種出自內心而非強迫性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