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療師薩提亞説:
“一個人的性格特點、人生三觀、精神品格、思維方式、生活習慣,都深受其原生家庭的影響,很多甚至是決定性的影響。”
原生家庭的環境,父母的一言一行,會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孩子的一生。
成長環境不同,性格三觀亦會不同,就好像獨生子女家庭出來的孩子,和多子女家庭出來的孩子,在性格、為人處事方面,就會有一些明顯差異。
獨生子女往往比較自我,比較注重個人權益,與人相處涇渭分明;非獨生子女集體意識較強,會考慮別人的感受而剋制自己的需求,但邊界意識往往比較模糊。
在知乎上,看到一則帖子:
“父母買房給弟弟結婚,讓我出10萬,我提出寫借條,母親生氣不想寫,朋友都勸我別出,我該怎麼做?”
01.多子女家庭網友林靜(化名)是一名小鎮姑娘,出生在一個多子女家庭,她是家中長女,下面還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
由於家鄉地處內陸,工業乏善可陳,商業也不甚繁榮,周邊鄉鎮主要是以農業主導,當地居民要麼留鄉種地,要麼出外打工,要麼去縣城做點小買賣。
對於林靜這樣的鄉鎮孩子來説,想要出人頭地,必須要走出去,想要走出去,最實際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讀書。
林靜父母的文化水平不高,難能可貴的是比較支持孩子讀書。林靜和妹妹都順利考上大學,弟弟復讀一年後,也成功被一所大學錄取。
雖然父母在教育方面比較開明,但林靜知道,父母是不會給她試錯機會的,如果高考考不好,她不可能像弟弟一樣,有復讀的機會。
在林靜所處的大環境裏,父母偏愛兒子,把家庭大部分資源傾注於兒子身上,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
在父母那一輩人的思想觀念裏,女兒遲早是要嫁人的,兒子才是繼承家業和傳承血脈的人。
林靜的青春期過得很辛苦,作為家中長女,她註定不能為自己而活。
正如有位作家所説:“運氣好的人家,第一胎準是女兒,既可以幫廚幫傭,又可以帶大弟弟妹妹。”
林靜不僅幫父母分擔家務,還要謙讓弟弟妹妹,為了給弟弟妹妹做表率,她不得不努力剋制自己的需求,表現出懂事的樣子。
02.父母買房讓女兒出10萬父母從小教育林靜,兄弟姐妹要互幫互助。實際上,林靜一家人雖不富裕,但很團結,林靜和弟弟妹妹的關係,一直不錯。
林靜上大學時,辦理了助學貸款,由父母負責還;她工作後,妹妹的助學貸款,輪到她來幫忙還。
等到妹妹有收入後,弟弟大學的生活費,則是妹妹給的。
後來,弟弟參加工作,有了一個女朋友。
父母打算在縣城買房,為弟弟結婚做準備。可是家裏的錢不夠,妹妹收入較低,出了一部分後,還需要林靜拿10萬出來。
林靜這些年一個人在省城工作,房租、水電、生活費,各方面開支很大,工作幾年下來只存了10萬。
換作以前,父母開口要錢,林靜會把所有錢都給父母。但這些年,隨着學識的提升,眼界的開闊,她的思想觀念也有了一些轉變。
尤其是工作這些年,她結交了很多朋友,都是來自獨生子女家庭,在和這些朋友交往中,她的價值觀受到很大的衝擊。
再加上《歡樂頌》、《安家》這一類的電視劇看多了,林靜的想法也多了,對於父母提出的要求,她有些猶豫。
身邊的朋友知道後,也紛紛勸林靜別做“樊勝美”,自己辛辛苦苦賺的錢,憑什麼為他人做嫁衣?
03.我的錢不是大風颳來的當時,母親承諾這10萬將來肯定會還。
權衡再三後,林靜提出寫借條。母親聽了有些惱火,説都是一家人,這麼見外讓人笑話。
林靜心裏很不是滋味,這兩年受大環境影響,工作不是特別穩定,10萬是她的全部積蓄,如果全部給父母,她一點安全感都沒有。
林靜堅持要寫借條,説:“我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借條肯定要寫,三年之內要還我,要不然我以後結婚,手裏沒點錢會被婆家看不起的。”
母親頓時怒了,將林靜數落一頓。
不過,母親後來同意寫借條了,但是母親提出,將來林靜結婚,彩禮全部讓她帶走,家裏再出3萬陪嫁,就當還錢了……
林靜陷入迷茫中,一邊是自己的切身利益,一邊是親情。她不想利益受損,不想成為“樊勝美”,也不想傷害親情……
林靜在網上發帖求助,請一些閲歷豐富的人,來幫她分析一下,該不該出10萬?出的話要怎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利益?
在帖子的下面,有一條高贊回答:
“人,往上,贍養生養自己的父母,往下,撫養自己生養的子女,夫妻之間互為扶養。
這既符合法理,又符合人倫道德。其他均為親屬,以自願為原則,處理各種關係和事務。僅此而已。”
一個人,首先是自己,然後才是別人的女兒、姐姐,或者其他角色。在處理各種關係和事務時,要把自己放在首位,尊重和忠於自己的感受。
對獨生子女來説,邊界意識很強的他們,能夠對自己負責,遵循自願原則,處理各種人際關係和事務。
但對非獨子女來説,邊界感不強的他們,往往缺乏自我意識,在一些事情上,容易陷入糾結中。
林靜之所以感到迷茫,正是因為她沒有建立健康的個人邊界。
俗話説:“世間萬種情,唯有親情最可貴。”
父母兄弟姐妹的親情,不要輕易割捨,但也要現實些,保護好自己。對林靜來説,兄弟姐妹互相幫扶是應該的,重點是互相。
所以,還是要看自己的感受,對方是否值得你付出,值得付出多少,自己心裏都應該有個底。
寫借條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方式。但是,即便寫了借條,也要做好拿不回這筆錢的心理準備。也就是説,借出去的錢,要在自己能夠承受的範圍內。
當然,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平時不要跟家裏“炫富”,不讓家裏知道自己的實際存款。
當弟弟需要結婚買房時,你拿出自己能夠承擔風險的那一部分,告訴對方這是你的全部積蓄,再説一些好聽話,這樣比直接借10萬,然後讓寫借條好得多。
你覺得林靜該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