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出生以後,隨着活動能力的發展,就應該使他們逐漸養成獨立的生活能力,如自己拿奶瓶吃奶不讓媽媽拿着;孩子剛學會站就想邁步走,學會邁步就想跑而且不讓人扶着;到了一歲多,自己拿勺弄飯吃,飯菜撒滿地,家長見後想幫助他,他會説我自己吃不讓喂。這就是説孩子長到一定年齡,隨着思維和動作的發展,就產生了自己動手的要求,成人應因勢利導給他們以鍛鍊的機會。
首先培養他們自我服務的能力,從兩歲開始教他們自己洗手、洗臉、穿脱衣服。在教孩子自我服務的過程中,要循序漸進,由易到難,以幼兒大小便為例:從孩子幾個月把尿,會講話時,教他有大小便時説話,會走路後,訓練他自己坐盆,開始成人可陪同,以後讓他們自己去,並學着擦屁股逐漸使他們養成每早大便的良好習慣。培養孩子獨立生活能力要反覆訓練,使他們形成條件反射。
如孩子睡眠,要定時間和固定地方,讓他們自己入睡,不要抱着和拍着睡,不要讓孩子養成手裏拿着東西和叼着奶嘴以及含手指頭睡等不好的習慣。有些孩子形成一些不良習慣,大多是由於家長不注意養成的,糾正起來很困難,糾正過程中對孩子來説是件痛苦的事情。由此看出,培養孩子良好的獨立生活能力直接關係到兒童的健康成長,是不可忽視的。
為培養具有創造性、開拓型的新一代打好基礎,必須在日常的教育中注意發展孩子的智力和才能,培養幼兒的個性,鍛鍊幼兒的身體,使幼兒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我們講使孩子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首先應從培養幼兒自我服務的能力做起,即從小培養孩子們獨立生活的能力。如:小班孩子穿脱衣服時可讓他們系解釦子,學會洗手洗臉等;中大班孩子除要求他們做自我服務的一些事外,還要讓他們為同伴和集體服務。
如:為集體擺飯碗做值日生工作、澆花、拔草、餵養小動物等。5、6歲的孩子要學會整理玩具、圖書和進行一些修補工作。當我們要求孩子們做事時,一定要引導他們有始有終地做完一件事,以培養毅力和細緻的作風,克服他們的依賴性。既然是孩子們力所能及的事,成人就不應包辦代替,如早上孩子起牀穿衣服。
家長不能總為趕時間去上班或以為孩子不能穿,就包辦代替。有些幼兒園教師也怕孩子做事不安全,怕出了事擔不起責任,象教孩子們用針縫釦子,就不願讓孩子們自己動手,怕紮了手、丟了針;組織孩子們園地勞動,用小鏟子鬆土,怕不小心鏟着手指。這些事情孩子們做起來是有危險的一面,但只要我們從思想上重視,加強安全措施,就可以做到不出事或不出大事,不能因怕出事而不注意培養孩子的動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