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江蘇揚州,一女子竟帶着孩子“手撕”籃球場地?!據在場的知情人介紹,女子説打籃球影響她家孩子的學習,在打球人保證不會擾民的情況下,女子仍佔住籃球場不讓他們打球,後來就開始撕籃球場地,目前已經報警,警察正在處理中。
這個視頻一度衝上微博熱搜,網友們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可想而知,這樣的家長教育出來的孩子會是什麼樣子?”也有網友稱“這也太霸道了,破壞公共設施一定嚴懲!”因無法接受球場上傳出的聲音而產生不滿實屬正常,但當事人發泄的方式不夠理智。籃球場作為公共體育設施,為羣眾的健身提供便利,以手撕場地的方式阻止他人不能解決問題,甚至涉嫌破壞公共設施。與相關負責人溝通,協商場地開放時長或是場地遷移等方式解決問題,甚至訴諸法律,才是明智之選。
來看看這些類似的案例,是怎麼解決的:
案例一:2021年9月,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街道北渝星城小區的一位居民,因籃球場噪音受到困擾。這位居民通過重慶網絡問政平台闡明瞭自己的情況。而在發佈這則“求助帖”的第三天,重慶市公安局北碚區分局便作出了回應。
通過溝通的方式,讓籃球場能夠調整開放時間,在滿足了運動人員需求的同時,也讓這位居民的困擾得到了緩解。
案例二:河南省開封市西苑社區籃球場附近的居民因無法忍受打籃球的噪音將有關方面告上法庭。
2022年1月,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由於籃球場距離居民住宅樓相對較近,建成後的籃球場產生的噪聲給附近居民生活帶來不利影響,建設單位作為籃球場的建設主體,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判決建設單位在判決生效20天內進行拆除。
對此,你怎麼看?
(貴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