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客户端訊 記者王琴紅報道:“申請退款還要開具我兒子是我兒子,我母親是我母親的證明。”近日,因為航班取消,南昌市民梅女士向“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申請退掉在攜程上購買的三張北京回南昌的機票,沒想到,國航稱需購票人提供與乘機本人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才能退款。這是怎麼回事呢?
【反映】
航班無故取消,退款還要提供直系親屬證明
據梅女士介紹,8月7日,她兒子在北京做了腿部手術,8月13日出院,醫院開具的證明是可乘坐汽車、火車、飛機,當時她決定帶着兒子,還有母親乘機回南昌,便通過手機在攜程上花了990元(100元現金券+微信支付890元)訂了三張2020年8月15日北京飛南昌的票。
出院診斷證明書表示可乘飛機
“通過‘95583’致電國航申請輪椅,知曉根據他們的規定術後10天才能乘坐飛機。”無奈,梅女士只能改簽至8月18日的航班,在繼續申請輪椅得知需要提交,最遲於航班起飛72小時之前,即8月16日以後的可乘飛機證明,當來回奔波把相關證明弄好之後,改簽的航班取消了。此時,讓梅女士非常不能理解的是,“國航告知退款需返還至乘機者本人的銀行賬户上,或者去當地派出所開具證明,我跟我兒子、母親是直系親屬關係。”
“因為我兒子未成年,母親70多歲,當時在北京沒法辦卡,就讓我開具直系親屬關係證明,買票時又沒有説要開具我兒子是我兒子,我母親是我母親的證明,現在退票要開具這種奇葩證明,這太不合理。 ”梅女士認為,在攜程訂的三張票,是通過同一個微信賬號支付的,退款理應原路返還。
【調查】
航班取消如何退款?攜程:改簽單需按航司規定執行
按常理,航班取消後,在攜程上繼續改簽或者退款,然而在梅女士出示的交易記錄中,記者注意到,其在攜程上付款396元改簽,但收到航班取消的通知後,並沒有在攜程進行退款操作。這是為什麼呢?對此,梅女士稱,當時攜程電話告知“改簽費用可以直接原渠道返還,而原票款需要國航支付”,隨即便致電國航,但被告知“如果提供不了乘客人銀行卡賬號,就需要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未在攜程上進行退款
航班取消,申請退款到底是什麼流程,應該聯繫攜程還是航空公司?8月26日,記者通過官方電話多次聯繫攜程瞭解退款流程及手續,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是在攜程下單,直接可以通過攜程進行退款操作,聯繫航空公司不一定能夠操作通過代理預定的航班。此外,該客服還告訴記者,至於退款金額是“一單一議”,不同航次政策不一樣,包括改簽費、差價等。
當記者表明身份想了解下梅女士情況時,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公司沒有授權前台客服人員直接回復媒體,並表示將會記錄情況,反映至相關部門回電記者。
8月26日下午,攜程相關工作專員來電回覆記者稱,未改簽旅客退款可以直接在系統中進行,退款也會按原路徑返還至付款賬號,如果是改簽的訂單,在乘客申請退款時,攜程會與航司申請返還方式。“航司如果同意原路反還,那麼乘客在攜程申請退款就會成功,如果航空不同意,則攜程會聯繫乘客,按照航司相關退票規定執行。”
針對梅女士一事,該專員表示,之前梅女士自行聯繫了國航,如果可以後續可幫其聯繫,待提供了相關證明材料,款項才會退至梅女士賬户中。
【回應】
索要親屬關係證明是為了規避惡意退款風險
關於“退款”,8月26日,國航工號66164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是一張原始的客票,未經過任何變更,就是原渠道返還;變更以後退票款就需要退至乘客本人中的。
“以前發生過沒有經得旅客同意,代理人幫旅客進行改期,影響旅客行程的事件,為了避免出現改期人在乘客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操作了退票,規避惡意退款風險,國航制定了相應制度,要求退至乘機本人卡中。”該客服人員稱,國航工作人員讓梅女士出示相關證明,也是為了規避風險。
國航客服人員還表示,如果乘客不願意退回本人卡中,或者有實際困難,乘客還可以授權代理人,帶上相關證件原件到國航直屬營業部辦理退款。
因無法查詢原票支付情況而不能原路退回
“國航要求術後10天內不能乘機,又告知退票只能總票款的10%,不得已才改簽至18日,現他們無故取消,我要求原路返回退款還要帶證明去營業廳辦理。國航説,讓我提供證明是防止詐騙惡意退款,請問同一賬户同一個人轉出的錢,再轉回這個賬户,怎麼存在詐騙和惡意退款。”對於國航的做法,梅女士表示“無法接受”。
改簽記錄
此外,讓梅女士疑惑的是,改簽和未變更過的訂票,為何退款方式不一樣呢?對此,國航客服人員稱,無法查詢原票支付情況,為了乘客安全,原票價只能退至乘客本人手中。對此,梅女士認為,這不符合邏輯,機票款和改簽費都是在攜程上進行的,為何改簽費就可以直接返還,而原機票的錢怎麼就不能呢,這明顯是藉口;再者,既然攜程作為國航的代理,是可以替代其完成核查任務,國航完全可以通過攜程知曉原票付款記錄。
【觀點】
要求乘客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沒有法律依據
縱觀整件事情,讓梅女士無法理解的是,國航懷疑其詐騙和惡意退款,要求其出示親屬關係證明。那麼這種規定是否合理呢?8月27日,中國民用航空局“12326”接線人員表示,每個航空公司都有自己的財務審核流程,退款流程和標準不是民航局來規定的。
對此,江西聯創律師事務所吳小毛認為,本質上乘客與國航是運輸合同關係,按照運輸合同處理即可;國航要求乘客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沒有法律依據,按理提供授權委託書即可。
此外,江西秦風律師事務所陳立鳳律師也表示,居於合同關係,乘客買了票,國航不能完成這項服務,購票人需要退票是可以要求直接退款的,不認為要開具什麼關係證明。“在實操上,派出所不開具這種證明,人社部也取消了直系親屬關係證明。”陳律師認為,讓消費者來開具這樣的證明明顯不合適。
針對此事,本網將繼續跟蹤報道!
來源:中國江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