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年輕人慎用失信懲戒是縱容嗎

光明時評【對年輕人慎用失信懲戒是縱容嗎】兩會熱議 3月3日,全國人大代表、廣州中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陳海儀表示,建議對小額網貸逾期年輕人應慎用失信懲戒,可嘗試分級分類執行措施,“讓這些年輕人儘快擺脱債務,進入良性循環”。正如陳海儀所言,網貸規模不斷擴大,並衍生各種亂象,網貸平台自身有很大的責任。一些平台為了增加用户數,不僅大幅降低貸款門檻,對借貸者的信用和還款能力,缺少嚴格的甄別把關,還過度地包裝營銷,鼓吹借貸消費。在網貸無孔不入的宣傳營銷下,一些缺少風險判斷能力的年輕人,很容易被誘惑,通過借貸來進行不符合經濟實力的超前消費。因此,一些逾期的用户,説白了,他們更多是被宣傳營銷誤導,誤判自身的還款能力,如果只讓他們因為一次過錯,還是小額借貸就背上信用污點,等於是轉移了平台責任。而且在執行過嚴的失信懲戒下,逾期的年輕人為了避免受罰,可能會採取拆東牆、補西牆的借貸方法,來堵上窟窿。加上很多網貸平台之間數據不互通,可能導致借貸的雪球越滾越大。當然,慎用失信懲戒,不是説免除逾期的代價,讓借貸者可以光明正大當“老賴”,而是依據借貸的額度,逾期的次數,包括借貸者的年齡等綜合判定,實現分級累進的梯度處罰,讓懲罰機制更加具有針對性。這種分級分類的手段,一方面是對網貸平台粗放擴張的堵漏,另一方面也給了網貸消費的年輕人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有助於引導他們樹立良好的消費觀、借貸觀,同時避免信用污點導致惡性循環,讓年輕人因為偶然的過錯而揹負上“老賴”名聲,被社會邊緣化。

對年輕人慎用失信懲戒是縱容嗎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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