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萬元“迎新春商業消費券”6日發放

本報訊(記者孟凡明)記者從長春市商務局獲悉,為激發春節、元宵節等節日消費市場活力,長春市商務局決定利用雲閃付和支付寶平台,從2月6日10時開始,發放總額2000萬元的“迎新春商業消費券”。

“迎新春商業消費券”面額分為40元、100元、200元、500元4種,同一平台內,每種面額的消費券每個用户限領1張,合計限領3張。消費者可以使用雲閃付APP或支付寶APP參與搶券。搶券成功後,消費券即時存入消費者個人賬號內。消費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發完即止。

據瞭解,“迎新春商業消費券”為滿減券,需要在核銷商家範圍內進行核銷,單次支付只能使用一張,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數。消費滿200元可用40元消費券1張,消費滿500元可用100元消費券1張,消費滿1000元可用200元消費券1張,消費滿2000元可用500元消費券1張。雲閃付APP和支付寶APP中有具體使用細則,請消費者注意閲讀平台的規則説明。消費券自獲得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24:00有效,過期自動作廢。不能用於線上支付和個人轉賬,不可疊加使用,不兑換現金,不可轉贈。使用消費券獲得優惠的訂單如果發生退款或撤銷,則該張消費券作廢,無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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