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8月24日訊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劉延峯下發限制消費令,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限制消費令顯示,法院於2020年07月23日立案執行申請人華強方特(深圳)動漫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知識產權合同糾紛一案,因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相關規定,對樂視網及其法定代表人劉延峯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表示,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中國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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