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服務中,往往把“刷量”稱為“人氣”。近日,有媒體記者以“刷量”“人氣”為關鍵詞搜索,得到包括直播數據、微博小紅書買贊、抖音快手互粉等結果,幾乎涵蓋所有平台的數據造假服務。據調查,50元可買一萬觀看量,花2元可買到一萬點贊。按這個報價,一些直播間裏的百萬人氣只需5000元即可營造。
直播買流量,早已不是新聞。隨便一搜,關於直播帶貨數據造假的報道鋪天蓋地,甚至有主播直言,“數據造假是直播的‘潛規則’”。數據造假究竟有何魔力,讓這麼多人要爭先披上假流量這件“皇帝的新衣”?
突出的數據,就像為直播打上厚厚的濾鏡。濾鏡之下,主播人氣值愈發“搶眼”了,賣家銷量“上漲”了,就連直播平台的用户數據都變得更優質了,投資方也樂見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多方合作“共贏”,皆大歡喜。
但要支撐這場荒誕劇的上演,總得有人為之埋單,最終這筆賬還是算到大潮裹挾之下的跟風者頭上。對於這部分觀眾來説,虛假但高企的數據總撓得人心癢癢,讓人覺得“不打賞過意不去”“不買吃虧”,其誘惑力絲毫不遜於明星推介、大賣場促銷和網紅店門口的長龍。但這種假流量騙“真人氣”的套路不過竭澤而漁,烈火烹油之下都是虛假繁榮,終究難以維持。只要消費者看清了流量背後的套路,就很難再“上套”。
長此以往,這種潛規則將掏空直播的根基,讓這一新興行業成了華而不實的空中樓閣。一旦刷量作弊成為行業慣例,將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競爭。
要整頓此類行為,還需加強監管。近來,各有關部門針對這些亂象頻頻重拳出擊。11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指導意見中,提到“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重點查處實施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仿冒混淆、商業詆譭和違法有獎銷售等違法行為”。此外, 11月13日,國家網信辦發佈的管理規定也指出,直播間運營者和直播營銷人員不得虛構或者篡改關注度、瀏覽量、點贊量、交易量等數據流量造假。種種規定,無不表明有關部門整頓直播亂象的決心。相信只有企業、行業及有關部門積極作為,以嚴監管、強規範擰乾直播“流量”的水分,才能讓直播良性發展。(許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