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0 月 25 日消息 今年 6 月,騰訊旗下 QQ 空間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的三位研究生以 “不當使用並公開用户訪問記錄”為由,將騰訊告上了法庭。最近該事有了新進展。據東方網報道,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騰訊勝訴,不構成違約。
在使用騰訊旗下 QQ 空間這一服務時,原告發現該產品的服務協議中明確用户有權設置和更改個人信息公開範圍,但在實際使用中,只有黃鑽用户才可以主動設置隱私訪問他人空間和刪除被他人空間拒訪的信息留存。
報道稱,對於本案的核心問題:QQ 空間訪問記錄是否屬於個人信息?南山法院認為,該記錄是網絡社交活動的產物,其僅涉及 QQ 賬號名稱、訪問時間等信息,對訪問者與被訪問者均不具備身份識別功能,不屬於受法律保護的個人信息。
對於本案的另一焦點問題——QQ 空間訪問信息是否處於無法由用户設定的公開狀態,南山法院在一審判決書中也給出了自己的認定:被告騰訊公司對於 QQ 空間訪問記錄僅提供事後刪除功能,該信息首次公開狀態無法由用户進行設置和更改。但判決書中同時強調,“由於 QQ 空間訪問記錄並非原、被告簽訂的《QQ 空間服務協議》第 2 條第 4 款中規定的 "個人信息",因此,被告騰訊公司的行為不構成違約。”
IT之家瞭解到,原告三人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並已得到案件受理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