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便利和信息保護的平衡

上網搜索一款手衝咖啡壺,結果咖啡壺廣告鋪天蓋地而來……生活中,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歷。用户在社交媒體上點贊、網上購物或在某個地方簽到等行為,都在向諸多第三方提供自身的重要信息。如果某些設置被啓用,或者默認設置未被禁用,智能手機就會在主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記錄甚至傳播其個人數據。

在數據和隱私“相互融合”的大數據時代,個人可以在享受數據便利的同時,受到信息保護嗎?

數據保護與數據流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先天衝突。有經濟學家指出,基於商業競爭的考慮,具有數據優勢的平台傾向於將數據資源流動。數據是平台運行的“石油”,在佔有豐富廣泛的數據基礎上,機器學習模型可以非常靈活地按照不同受眾特點制定相應的廣告內容,做到“一對一營銷”,這是傳統營銷無法做到的。因此,運營商們努力收集用户個人數據並進行整合,這使人們在獲得便利的同時不自覺地放棄了部分個人隱私。有些放棄也許是“同意”的,有些則是被迫或無意識的。儘管監管部門對個人數據泄露事件開出了一張張高額罰單,仍難以在全球範圍內杜絕這一現象。

如何保護個人數據安全?行業自律不可或缺,但更為重要的是,法律需要不斷完善,為數據保護提供底線。沒有健全的外部規範,僅靠企業自律來保護用户隱私,可能引發民眾對大數據技術的恐懼。2018年,歐盟出台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印度、巴西等國緊跟着制定了國內數據保護法,增強公民對個人數據的控制已成趨勢。《條例》中提出了一個非常實用的新概念——“刪除權”,也被稱為“被遺忘權”,其核心思想是數據主體有權要求數據控制者永久刪除有關數據主體的個人數據,有權被互聯網所“遺忘”,除非數據的保留有合法的理由。數據流動與使用的授權原則由此確立下來,為日後個人維權提供了依據,這被歐洲法學家廣泛視為平衡表達自由與隱私權的有效思路。

技術既可以保留人們生活的每一道蹤跡,也有辦法清除這些數據,就像海浪把一道道足跡沖走一樣。有人嗅到商機,開始經營“清除數據”業務。為了確保徹底且不可逆地清除數據,有技術團隊推出專業的數據清除應用軟件,讓人們重新找回上網瀏覽的安全感。還有網絡達人開設課程,教人們如何刪除數據和預防信息泄露。

信息時代,人們不僅在物理世界中有一個“現實自我”,在網絡世界中還有一個充滿情感的“數字自我”。隨着人們數據保護意識的增強,以及監管部門加大立法和執法力度,數據流動與個人數據保護之間的矛盾將有望逐步解決。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24日 17 版)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021 字。

轉載請註明: 數據便利和信息保護的平衡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