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盯上個人徵信,誰來保護我的“經濟身份證”

騙子盯上個人徵信,誰來保護我的“經濟身份證”

  趙春青 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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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徵信報告,又被稱為個人“經濟身份證”,記錄了個人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個人基本信息、信貸信息(是否有銀行貸款、是否有逾期、信用卡透支記錄等)、非銀行信息(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費用的繳費信息、欠税情況、民事判決等)。這些信息將影響到個人在金融機構的借貸行為。隨着社會信用體系的不斷完善,信用報告將更廣泛地被用於各種商業賒銷、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職等領域。

  然而,由於公眾對個人徵信的認知不夠和信息不對稱等原因,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個人徵信騙取錢財、抹黑個人徵信。

  日前,湖南建設銀行外包工作人員崔某非法查詢外地個人信用報告3678筆,並以10元/條的價格轉賣給小貸公司,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這一判決再次引起大家對個人徵信的關注和討論。與個人金融生活,尤其是貸款、信用卡消費等息息相關的信用報告作用重大,因而被稱為個人“經濟身份證”。但如此重要的“經濟身份證”,卻成為某些不法分子的牟利手段。如何保護個人信用?徵信出現逾期記錄怎麼辦,所謂花錢修復徵信可信嗎?《工人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調查。

  騙子盯上了個人徵信

  10月19日,在北京讀博士的吳坤接到了自稱是支付寶螞蟻金服客服的電話,對方表示吳坤在學生時代開通了螞蟻金服花唄的貸款業務,“現在國家有規定是不能開通的,會影響您的個人信用,因此需要關閉。”吳坤聽後立即詢問對方如何關閉,對方表示需要和他們的操作員對接,並要求其提供身份證號碼。

  聽到要提供身份證號,吳坤立刻提高了警惕,懷疑自己遭遇了詐騙電話,上網搜索後發現,果然不少人中招了。騙子大多自稱“X金融客服”,能將受害者的姓名、畢業院校甚至身份證號等信息準確説出來,並且通過偽造的工牌、蓋有“銀監會”公章的授權書以及央行徵信中心的網站截圖等獲取當事人信任,以影響個人徵信、註銷貸款記錄為由誘導當事人下載多個APP貸款平台實施詐騙,受騙金額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

  類似的騙局還有聲稱花錢就能洗白徵信的中介,“只需1500元/條,幫你修復徵信,消除你的人生污點。”“信用卡逾期,貸款逾期,網貸逾期可以永久修復”……社交媒體上,搜索引擎上,諸如此類的廣告屢見不鮮。江蘇的劉先生在辦理購房貸款時發現自己的徵信有逾期記錄,正為此苦惱的他看到了“徵信恢復”的廣告,對方聲稱認識銀行內部人士,可通過專業的技術手段進行徵信修復,還展示了以往成功的案例。信以為真的劉先生支付了3000元的費用,之後發現自己的逾期記錄並沒有消除,對方卻再也無法聯繫上。

  假借徵信獲取個人信息

  險些被騙的吳坤錶示,自己並不太確定騙子所説的國家規定是否為真,雖然清楚個人信用十分重要,但不知道應該從哪裏查看自己的徵信。

  吳坤的情況並非個例。據融360維度8月發佈的《中國大眾徵信意識情況調查》報告顯示,有25.24%的受訪者表示沒有查詢過個人信用報告,近兩成受訪者不知道個人信用報告的出具機構(央行徵信中心),有一半受訪者不清楚個人信用報告免費查詢次數(2次),有超三成受訪者遭遇過被動查詢個人徵信。

  有消費者反映,一些電商平台將同意查詢個人徵信授權書與領取優惠券捆綁在一起,很多消費者在領取優惠券時沒有注意到下方用小號字體標註着“同意查詢用户《個人徵信授權書》”等字眼,由此導致用户的徵信信息“被查詢”。

  央行徵信中心官網明確提示,目前僅授權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手機銀行APP客户端提供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服務。記者在手機應用商店以徵信為關鍵詞搜索,顯示有十幾款可提供專業查詢徵信報告的APP,有些聲稱直連央行最快兩小時拿到徵信報告。這些APP多數會要求獲取用户多項隱私權限,包括位置、電話號碼、訪問攝像頭,甚至包括讀取短信和通訊記錄等,有留言評論表示在“這些APP上查詢的信用報告並沒有多大用處,就是騙個人信息資料的”“花39.9元購買報告後,裏面每一個細節都要再花9.9元,套路太深了”。

  通過正規合法渠道維護個人徵信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國際法系主任顏蘇分析,騙子盯上了徵信報告,一方面是由於民眾越來越重視個人信用情況,意識到個人信用對生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則是普通大眾對徵信的瞭解情況和運作方式存在認知差距,信息不對稱為不法分子帶來了可乘之機。

  那麼,個人徵信到底能不能修復呢?顏蘇表示,個人徵信系統並沒有嚴苛到不留餘地,《徵信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採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0日內進行核查和處理,並將結果書面答覆異議人。數據顯示,2019年1月到11月,央行徵信中心共受理個人異議申請4.9萬筆,異議回覆率99.8%,異議解決率99.6%。

  去年7月,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發佈了《關於發佈可承擔信用修復專題培訓任務的信用服務機構名單(第一批)的公告》,載明瞭首批被承認的13家專題培訓機構,這些機構可為需要進行信用修復的人提供信用修復培訓;《關於發佈可為信用修復申請人出具信用報告的信用服務機構名單(第一批)的公告》,載明瞭62家可以為申請人出具信用報告的機構,但央行有權自行決定是否參考這些機構出具的報告。

  在顏蘇看來,市面上徵信修復機構如果在基本規則允許內針對信用評分項幫助用户完善資料,屬於合法範疇。“條例規定知情權、異議權是對個人信用報告的良好保障,而一旦在現實中沒有利用好,被有心人利用就會產生負面效果。”顏蘇説。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建議,對於個體而言,要注意互聯網金融或者消費金融等各種特徵的授信行為,同時要堅持量入為出,不能過於超前消費,遠遠超過自己的財務承受能力。要隨時注意自己的徵信記錄,一旦有問題要及時通過正規渠道解決。

  顏蘇認為,一方面,監管機構在不斷完善徵信系統的同時應加大宣傳,加強對信息主體權利意識的教育,明確修復機構的行業准入、相應資質,並對其業務、違規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另一方面,普通民眾要有意識地主動獲取信息,及時瞭解相關法律法規,瞭解正確的維權手段和渠道,同時對個人產生的不良記錄也不必過度緊張,通過正常渠道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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