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絡直播帶貨呈現大火之勢,也應運而生了專門從事該項工作的人員,因此人社部擬新增“直播銷售員”,將其認定為一種新的工種。
據悉,直播銷售員工種歸屬於“互聯網營銷師”,根據文件描述,互聯網營銷師定義為:在數字化信息平台上,運用網絡的交互性與傳播公信力,對企業產品進行多平台營銷推廣的人員。
主要工作任務包括:
1.研究數字化平台的用户定位和運營方式;
2.接受企業委託,對企業資質和產品質量等信息進行審核;
3.選定相關產品,設計策劃營銷方案,制定佣金結算方式;
4.搭建數字化營銷場景,通過直播或短視頻等形式對產品進行多平台營銷推廣;
5.提升自身傳播影響力,加強用户羣體活躍度,促進產品從關注到購買的轉化率;
6.簽訂銷售訂單,結算銷售貨款;
7.負責協調產品的售後服務;
8.採集分析銷售數據,對企業或產品提出優化性建議。
此外,區塊鏈的發展也將孕育出“區塊鏈工程技術人員”這樣的工種,定義是運用區塊鏈技術及工具,從事政務、金融、醫療、教育、養老等場景系統應用操作的人員。
隨着新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新工種被挖掘出來,成為受國家和社會認可的職業,也是讓從業者找到職業歸屬感和認同感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