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大師”自創門派、非法約架……武術亂象將被清理整治

從制度上杜絕偽大師假掌門

隨意自創門派非法約架惡意炒作等武術亂象將被清理整治

● 近年來,個別偽大師、假掌門等隨意自創門派、自封稱號,捆綁中國傳統武術進行商業炒作,給武術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容小覷

●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和中國武術協會近日印發《清理整治武術亂象規範賽事活動管理辦法》,明確了須重點清理整治的武術亂象和管理處罰原則等內容

● 一旦發現非法約架、惡意炒作、不規範比賽、偽大師假掌門招搖撞騙等違法違規苗頭,中國武術協會將依法依規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方式,對拒不整改的個人或者組織將及時主動聯合多部門進行執法查處

□ 本報記者   徐偉

□ 本報見習記者 劉欣

“年輕人不講武德”“耗子尾汁”“我大意了,沒有閃”……自詡為“渾元形意太極拳掌門人”的馬保國去年突然爆紅網絡,而他的“語錄”更是成為當時聊天的常用梗。隨後,馬保國高調宣佈進軍影視圈,參演弘揚傳統武術的電影,被央媒點名批評後才匆匆收場。

其實,馬保國的鬧劇並非孤例。近年來,個別偽大師、假掌門等隨意自創門派、自封稱號,捆綁中國傳統武術進行商業炒作,給武術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容小覷。

近日,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武術中心)和中國武術協會印發《清理整治武術亂象規範賽事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了須重點清理整治的武術亂象和管理處罰原則、監管責任與要求、處罰種類與措施等。

多位專家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管理辦法》的出台為清理整治武術亂象提供了明確依據,將武術賽事活動納入了法治化軌道,有利於推動傳統武術健康、有序發展。

自創門派私下約架

實為追逐個人名利

武術,一般是指以中華文化為理論基礎,以技擊方法為基本內容,以套路、格鬥、功法為主要運動形式的傳統體育。

中華傳統武術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太極拳、八段錦等傳統武術,因其在全面健身、提高身體免疫力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而不斷登上熱搜。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月,在瑞士洛桑舉行的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會議將武術列入第四屆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12月17日,我國申報的“太極拳”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引發世界關注。

真正的武術兼具歷史意義和當代價值,然而近年來,不少偽大師、假掌門盯上武術背後巨大的商業價值,通過包裝造勢之後相繼“登場”,致使武術界亂象叢生:有的“大師”輸出全靠吼,恨不得上場先把對手震暈;有的“掌門”地位全靠吹,展示武技變成了比拼演技。

武術中心有關負責人指出,一些偽大師、假掌門為了追逐個人名利,隨意自創門派、自封稱號,挾中國傳統武術之厚重,行個人追名逐利之實質,給傳統武術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據中國法學會體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田思源介紹,近年來出現的諸多亂象使得傳統武術的社會形象“斷崖式下跌”,挫傷了廣大人民羣眾對傳統武術的喜愛和關注,嚴重影響了武術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對於武術亂象產生的原因,田思源分析認為,一方面在於商業利益的裹挾,自創門派、私下約架、自封稱號等都有或明或暗的商業利益在推波助瀾,特別是在互聯網背景下,平台和資本希望藉助傳統武術蹭熱點、博流量;另一方面在於法律規制的缺失,隨着羣眾性和商業性賽事活動審批的放開,武術類賽事活動大量湧現,但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辦賽參賽不規範、監管手段不完善、執法依據不充分等問題。

上海市律師協會體育業務委員會副主任郜松江告訴《法治日報》記者,以往對於武術界的違規行為,武術協會可以根據《中國武術協會章程》《中國武術協會紀律處罰辦法》等進行治理。但是上述規定的適用範圍,更偏向於武術競賽活動之中,包括運動員、教練、領隊、裁判及其他工作人員在賽事活動相關的賽場紀律,如假賽、罷賽、拒絕退場、拒絕領獎等行為。而對於賽場之外的武術人士的社會活動,尤其是活躍在網絡方面的武術亂象,有時較難予以追究。

田思源認為,各種惡意炒作事件給傳統武術帶來了巨大負面影響,但其行為既不適用《中國武術協會紀律處罰辦法》的規定,也夠不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處罰條件,存在相應法律規範缺失的問題。同時,還存在法律適用針對性不強的難題,由於體育尤其是武術領域的特殊性,對於部分行為能否適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也存在較大爭議。

狠抓關鍵重拳出擊

清理整治十類亂象

近年來,武術中心和中國武術協會一直在努力整治武術亂象。從2017年開始,武術中心先後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武術賽事活動監督管理的意見》《武術搏擊類賽事活動辦賽指南(試行)》《武術搏擊類賽事活動參賽指引(試行)》等文件。中國武術協會發布《關於加強行業自律弘揚武術文化的倡議書》,號召全體武術人團結起來,恪守武德、遵守規則、加強自律,弘揚中華武術優秀傳統文化。

去年,體育總局、公安部、民政部、國家衞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搏擊類項目賽事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管理辦法》既是對上述文件的承繼,也是落實上述文件的具體舉措,回應了社會期待。”田思源説。

“出台《管理辦法》對維護傳統武術正面形象、加強行業協會的管理作用具有重要意義。”郜松江説,“從《管理辦法》的條文設置來看,共五章三十二條,既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詳細劃分,也有對應的不同主體、不同程度和不同亂象行為的處罰種類和措施,為清理整治武術亂象提供了可行依據。”

在重點清理整治的武術亂象方面,《管理辦法》明確了十類須重點清理整治的武術亂象,包括:(一)違反武術賽事活動及武術搏擊類賽事活動辦賽指南和參賽指引,組織或參加不規範的賽事活動;(二)隨意自創門派、私下約架、惡意攻擊、相互詆譭、歧視他人;(三)自封“大師”“掌門”“正宗”“嫡傳”等稱號,欺世盜名,招搖撞騙,誤導羣眾;(四)以“拜師收徒”“賀壽慶典”“評比表彰”等為名收費斂財,以及其他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五)背離武術精神,利用虛假廣告、虛假宣傳和惡意炒作等手段發表不當言論,造謠傳謠或騙取錢財;(六)偽造、銷售假運動員等級證、假段位證、假教練員證、假裁判員證或相關資格證書;(七)通過武術賽事和活動從事賭博、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八)利用武術活動場所或指使縱容他人從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九)罔顧安全,不分項目、性別、年齡、體重級別,不按規定使用護具進行武術搏擊比賽;(十)借武術之名從事其他違法違規活動。

在監管責任和要求方面,《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一旦發現非法約架、惡意炒作、不規範比賽、偽大師假掌門招搖撞騙等違法違規苗頭,中國武術協會將及時報告、制止、處理,依法依規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方式,對拒不整改的個人或者組織將及時主動聯合多部門進行執法查處。“《管理辦法》對中國武術協會及其各級會員協會明確嚴格的監管責任,真正將武術納入有序發展的軌道,有力打擊了損害中華傳統武術形象的行為。”田思源説。

在處罰種類與措施方面,《管理辦法》規定了約談告誡、通報批評、取消行業相關資格、列入行業黑名單四種處罰種類。同時,還規定了七種從重處罰情形,如對於同時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違規行為的、在一年內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同一性質的違規行為的予以從重處罰。

《中國武術協會紀律處罰辦法》規定了九種處罰種類,為何《管理辦法》只規定了四種?對此,田思源認為,《管理辦法》雖然只規定了四種處罰,但這四種處罰種類都直擊武術行業和相關從業者的“痛處”,處罰種類和措施針對性較強。

田思源説,《管理辦法》將對個人和組織的處罰分別予以規定,並細化到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中國武術協會個人會員、中國武術段位獲得者等具體類別的處罰情形,在實踐中可操作性很強。

壓實責任合力監管

杜絕偽大師假掌門

“《管理辦法》解決了武術亂象‘罰什麼、怎麼罰、誰來罰’的問題,為清理整治武術亂象提供了明確依據,將武術賽事活動納入了法治化軌道。”田思源説,接下來重要的是,實踐中相關主體該如何保證《管理辦法》得到有效實施。

武術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武術中心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關於傳統武術大師的制度和標準,建立行業認證體系,做到有理有據,切實可行,從制度和標準上杜絕偽大師、假掌門,為傳統武術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時,還將強化省、市、縣、鄉四級武術亂象監管網絡,實施屬地首責制,與各省武術中心(機構)簽訂責任書,壓實屬地責任,形成覆蓋全國的監管網絡。

《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其適用於武術全行業及與武術行業相關的組織和個人。田思源認為,除了中國武術協會及其各級會員協會要切實履行武術行業監管職責,嚴格執法、依法依規對武術亂象進行清理整治,對相關組織和個人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外,各級各類武術組織及相關從業人員,要樹立正確的武術觀,科學、文明、安全習武,弘揚武術傳統文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管理辦法》如何與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處罰進行銜接,以及《管理辦法》中處罰的程序及救濟都需要進一步明確。

郜松江認為,2018年國家體育總局制定了《體育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規定了省級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應當將經營主體或從業人員列入體育市場黑名單的情形。而《管理辦法》也規定了“列入行業黑名單”的處罰措施,但是對於如何完善兩部管理辦法之間的銜接,還需要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和武術協會之間進一步研究。

田思源建議,為進一步加強清理整治武術亂象的力度,可以建立武術亂象的協同規制模式,充分發揮多元主體的治理作用,除了行政部門“有為”監管,還需要依靠社會監督、輿論引導以及武術行業自律,以促成監管的合力,不斷推進武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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