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這類學生可免試認定教師資格

1月25日,科技日報記者從教育部瞭解到,教育部印發《關於推進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改革基礎上,繼續在有關高等學校師範生中開展免試認定改革。

《通知》指出,根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稽核結果劃定免試認定改革範圍,2017年及以前加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的高等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自2022年起可以參加免試認定改革。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表示,繼續在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中穩步推進免試認定改革,將教師隊伍質量關口前移到培養院校,壓實培養院校建立健全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的責任,可切實提高師範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讓真正樂教、適教、善教的優秀人才成為教師隊伍後備軍。

《通知》擴大了免試認定改革範圍。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師範類專業辦學條件和質量監測資料核驗的通知》(教師廳函〔2021〕28號),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有關高校參照教育實踐時間、實習生數與教育實踐基地數比例、專業生師比、學科課程與教學論教師(中學教育)/教師教育教師佔專任教師比例(小學教育)/專任教師佔本專業教師比例(學前教育)/專業教學法教師(職業技術師範教育)/特殊教育專業背景教師(特殊教育)、具有高階職稱教師佔專任教師比例、生均教育實踐經費、生均教育類紙質圖書、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透過率8個核心指標及內涵說明,進行了資料核驗和填報。根據資料指標,提出納入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名單,劃定免試認定改革的範圍。

2017年及以前加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的高等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自2022年起可以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師範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屆及以後年份的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通知》還建立健全了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是完善教師資格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加強高校主體責任、提高師範生培養質量的關鍵路徑。考核制度由培養過程性考核和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兩個方面構成。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對以幼兒園、小學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可申請認定相應的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

二是對以初級中學學科教師、高階中學學科教師、中職文化課學科教師、中職專業課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須包含“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測試”)和培養目標,可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階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三是對以初級中學教師、高階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為培養目標但所學專業沒有明確教學學科和教學專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著重考查“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可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階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由其本校校長簽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憑該證書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他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式不變。

上述負責人表示,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須由學校統一命題組織實施,面試可結合教育實習實踐環節一併考核。符合免試認定改革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也可自願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對於已經參加了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並且所有筆試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績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如其參加的筆試學段和科目與所學專業培養目標一致,視為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合格。(張蓋倫)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585 字。

轉載請註明: 教育部:這類學生可免試認定教師資格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