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相和追責為事件收尾,當然是對被“冒名者”的莫大慰藉,但在此基礎上,能否儘可能地“補償”他們失去和被改變的人生,也值得深思。
山東理工大學釋出因冒名頂替入學登出學籍的公示。來源:山東理工大學官網截圖
文 | 胡欣紅
又一起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引起關注。
據報道,高考“落榜”16年後,心懷大學夢的陳秋媛(化名)打算報考成人教育學校,來填補心中的遺憾。可在資訊填報時她才發現,“陳秋媛”已經在山東理工大學“就讀”過,並順利畢業,只是學信網上的“陳秋媛”,照片欄上是另外一個陌生女孩的頭像。因為被冒名頂替,出身於貧困農家的陳秋媛命運從此發生改變,踏上了漫長的打工生涯。
最新訊息是,山東冠縣官方10日在官微釋出通報稱,冠縣縣委、縣政府第一時間責成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教育和體育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開展調查,相關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每一起冒名頂替案件都令人感到匪夷所思,“陳秋媛”事件同樣撲朔迷離。好端端的一個大活人,究竟是怎麼被冒名頂替的?頂替者是什麼人?為何學校和相關部門沒有發現?這一系列問號,都有待拉直。
據陳秋媛查實,自己的高考成績為546分,這分數在當年並未達到理工類本科三批錄取分數線,但達到了專科的分數線,她報考的第三個為山東理工大學(本科院校,也含專科專業)。“如果是專科錄取,她也是願意去的”,但她並沒有等到心儀的錄取通知書。另據資料顯示,假“陳秋媛”於2004年9月進入山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科)學習,2007年7月畢業。
值得追問的是,假“陳秋媛”的冒名頂替究竟是“冒用學籍”,還是連成績都一併“冒用”了?
如果是前者,那麼陳秋媛的落榜並不是假“陳秋媛”所為。在當時那個年代,復讀生冒用他人“廢棄學籍”參加中招和高考的情況,並不稀少,此前發生在河南長葛的“被堂姐頂替上學”事件就是這樣,冒用的只是學籍而非成績——成績是本人考的,學籍是“被迫”冒用的。
但如果是學籍和成績一併“冒用”,那就是盜用了陳秋媛的“人生”,兩者之間存在本質的不同,不容含糊處理。通常而言,這樣的操作,需要打通諸多關節,很可能存在不為人所知的貓膩,乃至某種灰色的利益鏈,必須深究並嚴懲不貸。
而無論是哪種情況,妥善處理都是應有之義。這裡的處理,包含兩個層面:追責與善後。
目前冒名頂替者已經被發現,學歷也將登出,接下來,暗箱操作的鏈條上還有哪些人,該擔何責,無疑需要一查到底。
而查清真相之後,如何慰藉被“冒名者”的人生,同樣不能沒個說法。每一起冒名頂替案,背後都是姓名權、受教育權的被侵犯,以及被頂替者可能面臨的諸多尷尬乃至人生命運的改寫,這種損失巨大卻無法量化。
以陳秋媛事件為例,因為受學歷所限,只能幹餐館服務員等最基層工作。因冒名頂替造成的惡果,顯然不該讓她獨自承擔,侵權者、過失方也該對其進行應有補償。
而對陳秋媛們最好的交代,還是儘量從源頭避免此類事件發生。早在2009年羅彩霞事件曝光後,教育部曾於當年下半年起,在全國範圍內清查高校冒名頂替別人的學生。據報道,在某高校,被清退的假學生就達300多人。可見當年漏洞之大,亂象之多。
隨著制度補缺的實現,類似冒名頂替和資格造假事件得到了遏制,但對這些冒名頂替個案,仍需徹查到底,並用過往的教訓來杜絕所謂的“歷史遺留問題”重演。
說到底,用真相和追責為事件收尾,當然是對被“冒名者”的莫大慰藉,在此基礎上,能否儘可能地“補償”他們失去和被改變的人生,也值得深思。
□胡欣紅(教師)
編輯:井彩霞 校對: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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