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2022年研考人數457萬,教育部發最新提醒

由 忻素芹 釋出於 經典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12月25日至27日舉行

全國報考人數為457萬

據教育部網站訊息

研招考試準備工作就緒

跟著小編看詳情↓↓

1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備工作就緒——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做好疫情防護,誠信參加考試

針對報考人數大幅增加及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區域性散發的形勢,教育部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指導各地加強風險防控和應對處置,採取了系列針對性舉措,全力保障考試安全。

一是全面加強工作部署。教育部會同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提前召開考試安全工作影片會,指導各地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的研考組織工作。

二是及時開展專項排程。對疫情形勢複雜的重點省份進行專項排程,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方案,及時妥善處置疫情封控地區滯留考生就地參加考試,協調部署各有關省份和招生單位做好自命題試卷調配和標準化考場增設工作,確保相關考生順利參加考試。

三是增設相關考點。增裝置用考點、隔離考點及醫院考場、集中隔離點考場等,全力確保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是加強考試組織管理。進一步規範考生進入考點(考場)安全檢查工作要求,加強考務人員業務培訓和警示教育,切實嚴肅考風考紀,維護考試公平公正。

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要認真做好個人疫情防護,提前瞭解考點有關研考防疫要求,按規定做好各項準備。要充分考慮體溫檢測、安檢等因素,合理安排考試期間出行時間和路線,預留足夠赴考時間。要仔細核實確認考試時間、地點和考試科目,按照考務相關要求,提前準備好考試所需有關證件以及必備的考試用具。考試期間,要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引導和指揮。

教育部提示,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刑法修正案(九)》明確,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和代替考試,屬違法犯罪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情節嚴重”行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遵紀守法,誠信考試,不攜帶手機等各類無線通訊工具及其他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不參與涉考違法犯罪活動。希望廣大考生保持良好心態,沉著應考,透過個人努力成就美好夢想。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考試保障,提升服務水平,為廣大考生創造安全、溫馨的考試環境。

2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違規違法行為舉報電話公佈

為嚴厲打擊涉考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考風考紀,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近期教育部正會同公安、網信、工信、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聯合開展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對涉考違法違規活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堅決維護研招考試公平公正。現公佈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違規違法行為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積極參與監督。

3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釋出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後,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准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准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裝置、掃描裝置等)或者有儲存、程式設計、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後,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資訊,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貼上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漏填(塗)、錯填(塗)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訊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型別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並密封。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綜合自教育部網站、微言教育、中國教育新聞網 版權歸屬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