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
ZHENG
【廉史】
拘兇正法嫉奸佞
範淶(約1538-1614),字原易,號晞陽,明代休寧林塘(今屬屯溪區)人。
範淶於萬曆二年(1574)考中進士,任江西南城知縣。知南城期間,範淶勸農興學,倡行節儉,善政畢舉。時有益王府中人於大街之上白日行兇,致人死命。範淶不畏權貴,勒令王府交出兇手,以正法典。
範淶後升南昌知府,一如既往,薦賢任能,力行惠政。屬地有長河官港,官府每年獲利四百金,有當地豪強包攬官府稅金,轉而利用官港牟取暴利。範淶奏告朝廷,以它稅收入相抵,免除長河港稅,奪去豪強暴利,更便商民往來,人人稱善。
萬曆二十二年(1594),範淶就任浙江按察司副使,提典刑獄。某日瞻仰岳飛墓地,見前李隆所鑄秦檜、王氏與万俟芮三塑像,俱被遊人憤情擊碎,範淶遂以生鐵重鑄,並增張俊跪像。萬曆三十年,範淶升任浙江布政使,重返杭州,又見王氏、張俊跪像亦被擊碎,再次自取薪俸,重鑄二具跪像。
範淶著作頗豐,有《體寧理學先賢傳》《唏陽文集》《範子嚨言》《兩浙海防尖考續編》等傳世。
(選自:《古徽州官吏勤廉史蹟》)
編輯/初審丨王啟雲(實習)
二審丨方偉
終審丨黃研
【來源:黃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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