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觀快評:課後“5+2”新模式,早該如此

正觀特約評論員 伍裡川

對學校教學思想、育人目標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教育部發布通知,秋季開學開始,將在義務教育階段全面推行“5+2”這一新模式,即學校每週5天都要開展課後服務,每天至少開展2小時,結束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這一新政在引來學生家長歡呼的同時,也引發了一些人的疑慮。不過,無論從哪一方的角度而言,都有適應新政、將新政意義發揮到最佳的必要。

實行“5+2”新模式的直接原因,在於為學生家長解憂。如今,很多中小學的放學時間都與“打工人”的下班時間錯位,有的小學下午三四點就開始放學,令學生家長十分為難、憤懣。若是天天按點接,就意味著家長要經常請假,或者請人幫忙、僱人代勞,這顯然不具有可持續性,有的家長因此被迫做起全職爸媽,或者把家搬到學校旁。但這中間依然矛盾和困難重重:若是讓孩子自己回家,不安全因素是明擺著的;若是將孩子交給託管班,又增加了一筆不菲的開支。這種“接娃焦慮”已經成為一種社會普遍心理,家有兒女者多有體會。為疏解這種焦慮,“5+2”新模式必須實行。

新政落地前,就有人為教師叫屈,認為這是增加了教師的負擔。有人為孩子叫苦,認為這增加了孩子的校內負擔。這種疑慮不是一點道理沒有。教育部早就發話,要給予課後服務的老師一定的補助。這就表明了一種體恤之意。有人會說,給錢也不願意多負累,老師多辛苦啊。這話也沒錯,但校方在時間安排上本就可以靈活調劑。何況,大家有沒有想過,中小學下午放學時間並不是一直這樣“早安排”的,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中小學放學時間與社會上的下班時間基本一致。至少在筆者上學的上世紀八十九十年代,情況就是這樣。請問,在這種狀態下,社會有“接娃焦慮”嗎?

有人會說,你們那時候,小學是五年制,現在是六年制,情況不一樣。但我們實行六年制的目的就是每天早放學“逼瘋”家長嗎,就是減少每天下午的課內時間嗎?顯然不是。當然,你要是說“那時路上車子少,多數孩子可以自己回家,所以不存在接娃焦慮”,那就是無休止地槓上了。

說一千道一萬,讓中小學的放學時間與社會下班時間相近,且具有可協調性,天經地義,本該如此。這本是一場學校時間管理上的“撥亂反正”,何必對此心生怨言。調整心態,接受新政科學的、人性化的安排,適應學校時間管理上的新常態,人人有責。

但必須指出的是,推行“5+2”新模式,不能繞過一個問題:那就是中小學早晨入學時間過早的問題。學校之間,似乎在這個問題上玩起了“軍備競賽”,你早我更早。孩子課業負擔較重,晚上睡覺本來就普遍較晚。早入學機制,直接犧牲了孩子的睡眠時間,危害甚大。這些年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不斷呼籲予以關注,有識之士甚至懇求讓孩子們“多睡半小時”。但這一情況幾無改變。

在多地政府部門三令五申不得過早入學的情況下,不少中小學還是把早晨入校時間、第一節課時間任性提前,有的學校還在晚自習階段加時間、“加專案”,令教師負擔加重,這是下午早放學的一大因素。但這種以矛盾轉嫁矛盾的做法,既不科學,也不人性化。可以說,廣大家長在為了早入校付出巨大成本的情況下,又承受著早放學帶來的莫名壓力,苦不堪言,急需減負。對其間亂象予以整治,是題中應有之義。

總之,推行“5+2”新模式,是規範中小學下午放學時間,使之迴歸正常化的必要性舉措。而要使之平穩推行,不被打折扣,不被走過場,在加大監管力度的同時,也要對學校的時間管理予以科學指導和糾錯,特別是將早晨入學時間正常化。這樣一來,教師們、孩子們在學校的時間自然就沒那麼“巨長”了,負擔就少了許多,對新政的“理解度”也能提升。

同時還應看到,“5+2”新模式不是簡單地時間上的改變,不是簡單地讓學校代替“小飯桌”儘儘義務,而是對學校教學思想、育人目標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學校理應跟上新形勢新要求,紮紮實實研判,認認真真推行,把“5+2”的正向效應發揮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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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梁冰 馬少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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