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紗帽下埋無名死屍,怎麼破案?辦法很絕:索賄!

(說歷史的女人——第1434期)明代有個叫蔡雷的官員,可謂是天才少年。公元1505年,18歲的他去參加科舉考試,一考即中進士,這是非常罕見的。翌年,也就是考中的第二年,19歲的他就被朝廷委派做了陝西臨洮府河州縣的知縣。19歲的一縣之長,更是少見。古代做官不易,尤其是地方官,管理的面比較廣,承擔的責任也更大。且說這知縣蔡雷剛到河州縣上任,就發生了一起命案。在這裡有必要交代一下蔡雷所赴任的河州縣,該縣也就是今天的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區,古時該地區民風彪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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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被發現的起因非常令人可笑,那就是知縣蔡雷剛到河州縣就任沒幾天,一日上班升堂,卻發現自己的烏紗帽不見了。知縣蔡雷四處都找不到,府衙的三班衙役、書吏等人,都暗中竊笑。原因無非是這些老員工,覺得這位知縣太過年輕,不把他放在眼裡。知縣蔡雷聰慧過人,豈能不知呢?早已心知肚明。所以,蔡雷就想借此機會給自己立威。於是他發了雷霆之怒,下令衙役三日之內若找不到烏紗帽,所有人每人重打10板。衙役們等人暗中竊笑歸竊笑,但是知縣畢竟是知縣,如今發了怒,下面人心裡都還是害怕的,所以紛紛設法尋找。第二天一大早,縣衙的捕頭魏忠被知縣派去捉拿罪犯,他就帶著幾個衙役出了城,出城二三里之後,走到大坪,見了一個梨園。這梨園之梨樹所結的果子是一方特產,即著名的河州黑鴨梨。不過當時梨樹尚是開花時節,滿樹梨花,如雪如雲,非常漂亮。捕頭魏忠等人走到梨園附近時,有些微累,便到梨園樹下一邊看梨花一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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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魏忠忽然看到白花花的梨花之間的樹枝上,掛著一個黑色東西,他好奇地走近一看,吃了一驚,那黑色之物正是知縣蔡雷的烏紗帽。魏忠等人也顧不上去抓捕罪犯,急忙把烏紗帽先給知縣蔡雷送了回去。知縣蔡雷看了看烏紗帽,問魏忠從何處尋得,魏忠如實彙報。知縣蔡雷卻不信,說自己要親自去看看烏紗帽找到的地方。魏忠等人不敢違逆,只好在前面帶路。知縣蔡雷就乘坐轎子,帶著一干人等,出城前往大坪梨園。知縣要去大坪的訊息,很快就傳到了大坪里長和甲長的耳朵裡,他們早早就趕到那裡等著。因為知縣大人丟烏紗帽,這事一時成了縣城的新聞,如今又找到了,所以很多看熱鬧的人,都跑到了大坪梨園,一方面想看看這個少年知縣,一方面想看看知縣要到梨園幹什麼。捕頭魏忠帶知縣蔡雷到了那棵掛烏紗帽的梨樹跟前,知縣蔡雷左看右看,低頭看到樹下之地有新土之痕,而別的樹下卻沒有。他便令人挖開這土來看,結果沒挖多久,竟挖出一具死屍。知縣蔡雷令仵作檢驗,該死屍除了一條絲綢內褲,全身赤裸。致命傷為囟門,其部塌陷,乃是為重器砸過所致。如今在梨園發現了死屍,自然要找梨園之主。知縣蔡雷就地問案,問死屍是誰。可是梨園之主說自己家一直靠種梨為生,並無害人,不知死者是誰。知縣蔡雷略用小刑,梨園之主大呼冤枉。知縣蔡雷知他不是兇手,就地釋放。不過知縣蔡雷釋放他是有前提條件的,條件有兩個:第一個條件是釋放梨園之主,要求里長和甲長做擔保;第二個條件是里長和甲長、以及梨園之主必須在三天之內找到兇手,若尋不到,則梨園之主就要承擔殺人之罪。這個條件明顯霸王條款嘛,可是老百姓哪敢和知縣談條件呢?所以就只好按照知縣要求的,不分日夜地四處打探。此事,一時間成了比知縣丟烏紗帽更大的新聞,弄得滿城皆知,議論紛紛。但是到了夜裡,知縣蔡雷卻忽然令捕頭魏忠在五更天帶人到城外設卡,凡出城者一律抓捕,然後帶到大堂受審。魏忠不知道知縣蔡雷葫蘆裡裝的生命遙,但也不敢違抗命令,就集合了所有的衙役出城設卡,把出城的人全部抓捕、帶回。天亮時,知縣蔡雷升堂時,府衙門外已經聚集了上百號人。但是知縣蔡雷卻不急不忙,按部就班問案,一日眨眼就過去了,可是才審問了四五個人。天色黑了下來,等候的人也不能走,還要繼續等到明天接受審問,這讓大家非常焦慮。知縣蔡雷把捕頭魏忠叫來,說如果真有人急著離開,你可以向其索賄,越高越好,當然如果有人行賄的時候,你要立即稟報本官,本官會根據索賄的錢,加倍賞你。捕頭魏忠聽罷,雖然不知道知縣大人到底搞什麼,但是有錢賺,管那麼多呢。所以魏忠就對手下吩咐,暗示等候的人,如果出錢,就可以被悄悄釋放,不過要價不能太低。因為知縣的賞金是根據索賄的數目來加倍獎賞的。結果索賄數額一高,一般小老百姓一年都沒幾個收入,寧可忍受夜裡冷凍和飢餓,也不願行賄,反正他們沒有犯法,是清白的嘛,就等著得了。但沒過多久,有一個人找到了魏忠,說自己家中有事需要處理,願意孝敬捕頭,還請捕頭高抬貴手給他方便。捕頭魏忠問其姓名,答曰:丘通。又問做何買賣,答曰:城東大車店的老闆。捕頭魏忠就暗中使人回稟知縣蔡雷,衙役把知縣的意思回稟捕頭魏忠,令其放行,知縣自有安排。魏忠就遵照執行,丘通千恩萬謝,剛出衙門,就被四名捕快給抓住了,帶往縣衙大堂。原來知縣蔡雷早已在那裡等候,大堂燈火通明,分明是一副審案的樣子。知縣蔡雷怒喝一聲,說道:“大膽丘通,你謀財害命,把人埋於梨園,如今又行賄捕快想趁亂逃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本官已經知道一切,給你機會,快從實招來,免受大刑之苦。”丘通原本進來,已被這場景嚇壞了,又見知縣冷酷如閻王,更加上他做賊心虛,身體不受控制,竟也不敢狡辯,一五一十說出了自己所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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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通經營一家大車店,來這裡住宿的常有來往客商。上月,有一個客商夜晚來投店,在支付住店錢的時候,丘通無意中看到了該客商銀包內竟有上百兩銀子。讓丘通心裡一個激靈,貪財之念不由而生。恰好那夜,生意冷清,竟無人來投店。丘通心裡被那上百兩白花花的銀子誘惑地難以入睡,最後竟惡從心頭起,產生了謀財害命的意圖。他拿起一把鐵錘,潛入客商房間,朝客商頭部一錘下去,便奪取了他的性命。之後,丘通把客商的屍體裝入麻袋,等天亮城門開啟時,用大馬車拉到城外,到大坪時,見那裡有梨園,四下無人,便將屍體埋入梨園之中。客商的髒銀,則埋在大車店的一個牆角。丘通既然已經招供,知縣蔡雷令捕頭帶人去挖取髒銀,然後開始對丘通進行判決。按照《大明律·刑律·人命·謀殺人》之條款:“若因而得財者,同強盜,不分首從論,皆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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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縣蔡雷對丘通擬的處決方式是斬立決,上報後,很快得到批覆,丘通被斬。結語:最後,我們總是感到這個案子,知縣蔡雷似乎早已知道,而後面的抓捕、審判,基本都是按照他的設計在走。那麼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原來知縣蔡雷來到河州後,一直不受下面人的重視。所以他就想幹出一點事,一鳴驚人,給自己立威。但是想幹事,就得去找,所以他沒事就往外跑,搞微服私訪。結果這天一亮,他也出城去,結果半路看到了一輛大車(即丘通的大車)往城裡來。一般而言,早上進城的大車,都是滿載貨物,可是這輛大車卻空空的。知縣蔡雷覺得十分可疑,但他還是繼續往前走,走到了大坪,見那裡有一片梨園。讀書人見梨園,都很有興致,所以蔡雷就走進梨園賞花,忽然他看到一棵梨樹下有新土的痕跡,莫不是剛埋下什麼?他用一根木根往下紮了扎,十分鬆軟,必有東西。可是他堂堂一個知縣,雖然貪玩,但也不能親自動手挖這個。那麼怎麼辦呢?他便把自己的烏紗帽拿出來掛在了新土上面的梨樹枝上。回縣衙後,蔡雷就聲稱自己的烏紗帽丟了。之後發生的事,在前文已經說了,捕頭魏忠找烏紗帽、又令甲長等找兇手造勢、最後又因聯想到那輛進城的空大車,又搞了一處設卡抓捕,結果有罪者終究心虛,總想花錢先離開衙門。結果,就這樣,蔡雷意外破了一個殺人案。因為該案——烏紗帽下埋無名死屍,怎麼破案?辦法很絕:索賄!讓蔡雷一時名氣很大,《明史》對蔡雷破此案用4個字進行了評價:“明斷如神。”此後,蔡雷政績突出,十餘年,就從七品知縣升到了從四品山東按察副使。(作者:案先生,女,80後,歷史專欄作者)參考資料:《明史》《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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