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故事的主人公來自大唐,名裴均、字君齊,絳州聞喜人(今山西聞喜縣),唐德宗時期大臣。裴均是一個怪人,他的一生年輕時精明能幹,暮年時荒縱無法。曾經帶三千精甲,追亡逐北平定叛亂;也曾經為仕途通暢,認太監做父讓人詬弊。
在裴均的晚年,他竭盡所有交結權貴,全然不理政務。留下了“荒縱異常,法度全失”的惡名。今天的故事發生在裴均年輕時,那時的他還是一個意氣風發追求上進的好少年。
唐朝官員
一條被偷的狗
裴均在襄陽府任職期間,接到了一起普通的民事訴訟。一個叫鄧錫的人前來告狀,自言他心愛的看家犬被鄰居步奮偷走。自古以來,但凡想盜竊他人財物,都會想方設法處置對方的看家犬。所以鄧錫認為布奮很有可能意圖盜竊。
看家犬
裴均聽完後大失所望,他一生都在追求功名,可接到的案子都是偷雞摸狗的小案。這種案子不知道要辦多少才能加官進爵。不過他還是例行公事傳喚了步奮。
步奮這人倒也爽快,被傳喚後有問必答。
裴均:"狗是你偷的嗎?"
步奮:"是我偷的。"
裴均:"你有同夥嗎?"
步奮:"沒有。"
裴均:"為何偷狗?"
步奮:"我老婆要吃狗肉。"
聽到這裡,裴均差點忍不住笑了。裴均初步斷定步奮是一個老實的寵妻狂魔。他又問了步奮幾個問題,根據步奮的回答他基本弄明白了事情的經過。
步奮的妻子暨氏得病,暨氏自稱只有吃狗肉才能治病。愛妻心切的步奮偷了鄰居鄧錫的狗,現在狗已經被暨氏吃了一半。而鄧錫之所以知道是步奮偷了自己的狗,是因為暨氏曾在鄉鄰中大肆宣揚自己的丈夫偷狗。
重點:步奮盜犬是被自己的妻子嚷嚷出去的
聽完步奮的話,裴均來了精神。偷東西這種事從來都是怕別人知道,而步奮的妻子暨氏好像生怕別人不知道丈夫偷狗一樣。直覺告訴裴均這裡肯定有問題。
因奸害夫的暨氏
裴均讓人傳喚了暨氏,一介女流哪裡頂得住公堂上的大刑,很快暨氏就說出了實情。
暨氏雖花容月貌但水性飄流,與鄰居終度有私情多年。每次步奮外出,暨氏便與終度私下相會。天長日久後兩人如膠似蜜,婦人思嫁,男子願娶。
唐朝婦人形象
暨氏多次和丈夫步奮說起另嫁之事,步奮均是不肯。為此暨氏在家不理家務,藉口有病整日臥床不起。有天暨氏心生一計,他對丈夫說道:"大夫說我病入膏肓,不久必死。我若死了真就耽誤你半生,不如趁我還有口氣,你把我賣些銀兩,也好日好再娶。"
步奮聽到妻子的話,動容道:"我與你結髮夫妻,生而同衾,死亦同穴。豈有趁你病就賣你的道理,那樣豈不是豬狗不如?"
丈夫步奮心中的夫妻關係,其實這只是他的一廂情願
暨氏見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她哄步奮說:"大夫說我這病需要吃狗肉,隔壁鄧錫家的狗很不錯,要不你替我偷來試試看。如果吃了這條狗還不見效,我也死而無憾了。"
不知是計的步奮為了滿足妻子的願望,當夜就去偷了鄧錫的狗給妻子進食。
案情已經查明,裴均總算鬆了一口氣。盜犬牽出的因奸謀夫案,為他的仕途又增加了一塊砝碼。裴均最終判決,鄰居終度,圖謀人婦只為成就己欲,偷香竊玉使人比翼分離。判決其杖八十,帶枷示眾一月以儆效尤。婦人暨氏貪新歡,棄親夫;行詐稱病,唆夫盜犬。又告於四鄰,意圖陷夫君於牢獄。其人全無半點夫妻情分,判令步奮另娶,暨氏官賣。
年老時“荒縱無法度”的裴均
裴均此人年少時學識頗受人讚賞,能文能武。曾經參加過平定唐德宗時期李希烈的反叛。他從府衙屬官,一步步做到了山南道節度使,封為公侯。可謂集一時之榮耀,實現了出將入相的夙願。
戲曲裡的“出將入相”
裴均雖然官做的大,但世人對他評價頗為不齒。為了快速升遷,他不惜屈尊做了太監竇文場的乾兒子。後來在竇文場的幫助下,他官運亨通,步步升遷,唐德宗甚至計劃提升他做宰相。唐朝的大臣們表示反對,他們不願被一個太監的兒子帶領,唐德宗只好作罷。
裴均的一生,前半生可以說是勵志的半生,從府衙屬官開始憑藉能力步步升遷。除了他自己的努力,和他的能力有很大的關係。後半生等他官做到無法再升時,他就徹底的放開,不理政務。《新唐書》對他的評價是"荒縱無法度"。
裴均這樣的人是真有才,也是真肯為前途付出一切。或許他做一個地方官,他會在一直努力,最終成為一個口碑良好的人。但他的仕途走到頂點,升無可升時他反而碌碌無為。
生命,奮鬥
有些人的人生,在路上非常勵志,但他們一旦到達終點,他們的人生就不再精彩。其實人的一生除了大限,哪裡有終點。每一個終點只不過是下一段的起點而已。
參考資料:《新唐書》、《太平廣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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