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前發廣告、公號裡推課程……校外培訓廣告無孔不入

“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要確保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路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這是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等八部門共同釋出的《關於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通知》中的要求,記者在調查時接到了不少家長的舉報:不少機構還在學習門口發放培訓廣告,眾多育兒公眾號也是這些興趣班廣告的重災區。

學校門前還有人在發培訓廣告

每到中午天氣暖和的時候,閔莊公園的兒童遊樂區就聚集了很多兒童,不少培訓機構也盯上了這些“潛在學員”。上午十一點左右,一名中年女“地推”揹著兩個大袋子到了這裡,她從袋子裡拿出了塑膠小鏟子、小飛機、仙女手杖、氣球等玩具,不少小孩子們立即被吸引過來。

“掃一個碼可以領一個小玩具。”地推人員一邊拿出袋子裡裝著的二維碼,一邊給老人解釋,只留手機號不能拿玩具,因為掃碼關注的時候必須現場提交驗證碼才算關注成功。這時候有一個孩子拿起了一個充氣綠色青蛙,地推人員趕緊摁著玩具,跟孩子家長溝通,“這個大玩具,您得掃兩個碼才能領。一個程式設計課,一個舞蹈課,將來素質考試都用得著,您都關注下吧。”

一名家長看著廣告有點兒動心,孩子也想要玩具,她跟地推人員商量了一會兒,留了兩個手機號才給孩子換來了塑膠鏟子。看著孩子拿著鏟子在旁邊沙坑裡挖沙,她告訴記者,只要帶著孩子出來,隔三差五就會有人碰到這樣的情況,尤其是夏天,很多公園裡、甚至小區樓下都有人進來發課外培訓班的廣告。“說得多了,確實也覺得有些課還是得提早上,要不上學後,學校任務重了,這些課就來不及上了。”

在萬泉小學南校區,記者也看到了兩家少兒程式設計機構的推廣人員,其中一個地推拎著口袋擠到了校門口等孩子的家長中間,拿出了二維碼和廣告向旁邊的家長推薦,門口的保安看到後立即過來勸離,“您別在這裡發廣告。”這名地推拎著袋子稍稍離開了校門,走到了保安看不到的地方,又站在人行道上向其他家長髮廣告。另外一名程式設計機構的地推,看到了保安驅離了“同行”之後,乾脆拎著袋子躲在校門口往南一百米左右的衚衕邊上。

校門前發廣告、公號裡推課程……校外培訓廣告無孔不入

放學的孩子出來之後,這名地推袋子裡的卡片、塑膠寶劍、貼紙成功地吸引了不少學生,“留個家長電話,能打通就可以領人物卡”,在地推人員的介紹下,陸續有不少孩子用家長的電話換取了心儀的玩具。有的家長拽著孩子離開,地推人員舉著玩具追上去,“掃個碼就行,孩子喜歡這個,您拿上唄。”

“每週都會有這種發小廣告的,本來就人多,再加上他們這一弄,更走不動了。”一名家長摟著孩子從人群中擠出來,一邊吐槽,一邊建議,“剛開學那段時間,發廣告的最多,希望管理部門定期來清理一下!”

公眾號的“雞湯”裡賣的都是興趣班

不少育兒公眾號更是各種興趣班的廣告重災區。記者關注了十幾個育兒公眾號,從之前發表過的文章來看,這些公眾號主要面向的都是學生家長,涵蓋了從幼兒園、小學直到中學的各個年齡段。

在一篇主要面向低齡孩子家長的文中,文章抓住了家長擔心孩子視力的問題,在標題突出了“讓孩子少玩手機,這套書可太有辦法了”,在介紹了一些電子產品對孩子眼睛可能會造成損傷之後,馬上說到了“正題”,就是給孩子報計算機通識課,聲稱既能滿足孩子玩電子產品的願望,又能讓孩子玩著就能掌握數學知識和程式設計思維;

一篇則以培養孩子的財商為噱頭,很快就推匯出結論——“二胎媽媽發現比存錢更重要的是給孩子報班”,然後推薦了各種小學課堂,聲稱能培養孩子自驅力;

另外一篇則貌似貼心地提醒未來要入學的孩子家長,開學後可能發現很多科目跟不上,最好提前試試某個機構的新課程,提前學會拼音、加減法;

還有一篇則勸導家長不要雞娃、不要內卷,結果沒說兩句,就把話題帶到了小語種成為孩子新的突破機會,推薦第二外語的學習課程……

這些“軟文”讓很多家長反感。劉敏就曾經是各類育兒公眾號的忠實讀者,原來一直“照著書”養娃的她,從五、六年前發現很多公眾號都變成了廣告平臺,這也讓她逐漸不再相信這些網文,“說是給家長進行心理疏導,結果這些‘雞湯’裡頭熬的料,都是各種興趣班,最終還是收了廣告費來誘導家長花錢的。”

同一個課程被包裝成多個噱頭

“除了朋友間互相推薦之外,我們知道的培訓機構,多數都是從這上面看到的廣告。”劉敏告訴記者,因為關注的公眾號比較多,她還發現了一個特別可笑的現象,同樣的一篇推廣文,會在不同教育類公眾號上改頭換面出現,“有的說是自己親測,有的說是能開發思維,有的說是傳承文化,好幾個主打‘好爸爸’人設的教育號,說是自己帶孩子去體驗的,連體驗的照片都是同一張。”

記者在查詢時也確實發現,比如同樣一個機構的少年圍棋課程,有的公眾號以開發數學思維的名義推廣,有的則以提高專注度的重點打廣告,有的號稱能當特長進重點學校,有的則把知名圍棋選手參與課程做為噱頭……

方朋就曾經被這類廣告擊中,給孩子購買了一個美術課時包、一個程式設計課時包,最後發現所謂的上課就是給孩子看錄播影片,“最應該管的就是這類‘軟文’,看著好像是分享經驗,其實都是商業廣告。”

《關於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網際網路資訊管理的重點內容,對於違反政策代理、製作、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的電商平臺和其他網際網路企業,要堅決依法處置,這也給了方朋希望,“這些網文是最有欺騙性的,而且他們釋出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資訊,也沒法去求證,特別容易製造焦慮,能進行更嚴格的稽核和監管,受騙的家長也能少一點兒。”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周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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