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準確把握考試功能、大幅壓減考試次數、規範考試命題管理、合理運用考試結果、完善學習過程評價、加強學業質量監測、完善管理監督機制共7個方面,對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實行“閉環管理”,對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紀律提出“四個嚴格”。其中,就有嚴格考試管理,不得違規組織考試,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籤”的規定。
《通知》的出臺,正是對前期釋出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一次再細化、再補充、再完善,體現了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緊扣教育發展規律和人的成長規律,按照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思路,抓落實、促深化、求長效,推動素質教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信心和決心。
一段時間以來,受到唯分數、唯升學、唯應試等錯誤導向影響,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校外培訓熱、擇校分班熱、學區炒房熱、超綱奧賽熱、小升初甚至幼升小“秘考”熱。應試教育“高燒不退”,不僅“燒”掉了孩子們充分開展體育鍛煉、培養興趣愛好的七彩童年,更“燒”得祖父母、外祖父母週末奔波於接送孩子上補習班的“兩點一線”,“燒”得父母們擔心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而“自願”掏空腰包。
歸根結底,考試是教育的“衍生品”,考試是為教育服務的,而教育又是為實現人的全面發展服務的。考試的功能不應僅限於選拔和甄別,否則就是對考試的異化、窄化、工具化。尊重成長髮展規律是一切教育的邏輯起點,更是考試這根“指揮棒”應該回歸的本源。值得肯定的是,為了落實國家“雙減”政策,各地迅速行動起來。北京提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招生、分班考試,嚴禁劃分重點班、實驗班;廣州規定小學一年級每學年的統一考試不超過1次,二年級每學年不超過2次,小學其他年級和初中每學期不超過2次,成績呈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公佈成績和排名等。
讓考試的“指揮棒”迴歸教育的本源,除了要落實《通知》中提到的那些“硬舉措”以外,還要最佳化中考、高考分流後的“軟環境”。不根據成績劃分三六九等,不在擇業、就業、創業時給職高生、高職生設定“隱形門檻”,而是要進一步深化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強職業技術教育適應性,推動職業教育改革走深走實,真正讓“技術藍領”和“職業白領”都能憑藉創新之才、工匠之心、勤勞之手,同等享有人生出彩、夢想成真的機會。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克服“分數”焦慮,讓學生在個性、道德、能力等方面和諧、自由、全面地發展和完善,培養出一代代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南方網肖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