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
警惕!有人佈設“收藏陷阱”行騙老年人
針對老年人的騙局仍在上演,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正在步入“收藏陷阱”。
從北京地鐵一號線大望路地鐵站B口出來,如果你是一箇中年人尤其是老年人,那麼很快就會成為分佈在現代城周圍的三四十個收藏品店員工的目標。
這些店員的頭銜是文化公司的“導購”,透過詢問路人要不要免費的禮品兌換券的方式,將客人帶到散佈在現代城樓上的收藏品公司。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這些收藏品公司透過贈送小禮品等方式,千方百計遊說老年人購買各種所謂的收藏品,以拍賣升值等說法引誘老年人進行鉅額投資消費,最後卻往往成了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
領取贈品後,有老人投上百萬元“搞收藏”
“爺爺,回去和奶奶商量一下,只有提高會員等級,才有資格收藏我們這件寶貝哦。機會難得,不要錯過升值機會呀!”8月27日,在北京國貿地區的現代城B座和C座的通道處,一家收藏品店的年輕銷售員正在畢恭畢敬地把一名老大爺送出電梯。老人手裡拿著贈品,拖著購物車,面帶笑容。
面對銷售員的糖衣炮彈和雞蛋、塑膠盆等小禮品,願意掏出幾千元甚至上百萬元購買所謂極具升值空間的收藏品的老人不在少數。而作為“導購”的銷售員每領來一位顧客便會有提成,如果銷售員談成業務,則按比例進行二次提成。
記者接過“導購”塞來的紙條發現,上面的內容十分豐富,包括客戶姓名、邀約人、聯絡電話、感興趣的理財內容(包括錢幣郵票等七大項)等。那些拖著購物車、拄著柺杖、步履蹣跚的老人們,就這樣被“導購”介紹到了各家帶有“茗、軒、閣、院”字樣的收藏品公司。
記者隨後在位於現代城A座的一家收藏品公司看到,營業大廳裡面已經有二三十位老人坐在圓桌旁,一對一地接受投資顧問的諮詢服務。領取獎品後,一些老年人很快就在銷售員的熱情勸說下填寫了會員表。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文化公司或收藏品公司經營專案大多以收藏品為主,其中多以第4套人民幣為引子,以港澳地區發行的紀念鈔為主,從而展開銷售攻勢。不少老人是客服透過固定電話招攬來的,客服一般會告訴老人們公司搞活動,可以進行藏品鑑定,重點是有禮品贈送。老人到場之後,客服便會與老人聊家常, “關懷備至”,此後再進行下一輪銷售攻勢。
竊取資訊、製假、物流、銷售“流水線”運作
這些收藏品真的是貨真價實的“潛力股”嗎?
事實上,收藏品公司“人間蒸發”,一些老人上當後報警的情況並不在少數。
今年8月,長春的郭先生透過某收藏公司花1990元購買了一個“價值39800元的傳國玉璽”,據說是由大師級人物模仿秦始皇的玉璽雕刻的,和田玉材質。郭先生拿到實物後,就覺得自己被騙了,經鑑定他所買的物品為低價工藝品。
今年4月,群眾報案稱鄭州錦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3月底突然關門。報警老人稱:“我們在他們公司購買的紀念錢幣、郵票和字畫等產品到回購期了,來公司卻找不到人了。” 其中,60歲的孔女士先後8次被詐騙70餘萬元。
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蔣凱朝向記者介紹了收藏品詐騙的一般流程:“第一步是透過電視購物、網路等多種方式竊取公民個人資訊,然後編造誘騙客戶購買假收藏品的銷售語言;之後會按照事先編造好的銷售語言,透過電話、簡訊等形式向客戶推銷假收藏品,向客戶索要一定數額的會員費、金卡費;最後謊稱可以給客戶舉辦拍賣會,使其藏品增值,誘騙客戶繼續大量購買,榨乾老年人的最後一分錢。”
蔣凱朝介紹,這類詐騙團伙一般都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其中有人負責網上竊取公民個人資訊,有人負責購進假收藏品,併為假收藏品“配備”公證書、收藏證等。有人負責貨物物流,還有專人編造誘騙客戶購買假收藏品的銷售語言模式“話術”,並將使用“話術”行騙方法傳授給銷售人員。
此前,有媒體也曾報道過這些收藏品公司的“銷售三招”,即逼單、磨單和砸單。首先是逼單,“阿姨你留一套吧,我建議你買這款產品,特別適合你”。然後是磨單,反覆灌輸“買了掙大錢”的觀念,直到老人思想開始動搖。最後是主管或者經理來砸單,透過送禮品或代金券,最終讓老人把緊攥的卡刷掉。
應屆大學生被洗腦加入銷售隊伍
“大部分老人上當受騙是從接到一個推銷電話開始的。”江蘇東晟律師事務所律師魏詩逸指出,詐騙的源頭是公民個人資訊的洩露。在電話中,客服能準確把握住老人的心理,吸引老人來公司參觀,理由一般是公司搞活動,最重要的是有禮品贈送。在打電話之前,客服就已經透過非法手段獲取了公民個人資訊,包括姓名、手機號碼、住址等等,這樣進行詐騙更能事半功倍。
而這種騙術屢試不爽。心理研究專家認為,老年人心理有三大特點:首先是接受資訊時,往往缺乏分辨能力,通常是別人說什麼就相信什麼。其次,老年人資訊處理能力比較弱,特別是突然獲取大量新資訊的時候。再次,老年人特別希望在退休後花錢投資證明自己的能力,獲得他人的讚許。而老年人的這種心理,恰恰成為某些公司謀取不義之財的突破口。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收藏品公司招聘的銷售員都很年輕,多數都在30歲以下,有些甚至是應屆大學生。他們透過網上招聘等方式進入公司,隨後就會受到嚴格的培訓和層層洗腦。銷售員工資與銷售額掛鉤,出單有獎勵,不出單要受罰。年輕的銷售員受到金錢的刺激,認為自己找到了致富之路,在銷售時便使出渾身解數。
“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涉嫌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在遭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後,許多一直沒有意識到自己行為是犯罪的銷售員才如夢初醒,追悔莫及。”魏詩逸指出,一旦詐騙團伙被判定構成詐騙罪,銷售員都是詐騙犯罪的共犯,本人的銷售金額都是詐騙數額。
“表面似乎是給老人送溫暖,其實是將黑手伸向了他們的錢包。” 蔣凱朝認為,一方面,當前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老人要增強防範意識,不輕易洩露個人資訊。另一方面,年輕人要增強法律意識,在找工作時提高警惕,對違法犯罪行為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