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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名著《三俠五義》裡有一個文學故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狸貓換太子。但是您相信嗎?買新車也會遇到類似的橋段。最近杭州的胡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麻煩......
(車主胡女士提供照片)
為儘早提車決定購買展車
胡女士本月17號在浙江路德行4S店看中了一輛捷豹XFL,由於十一出行想盡快提車,經銷售推薦考慮購買展廳裡的展車。
當時展廳有兩輛同款車型,車主表示想要展出時間短一點的A車,銷售也針對這輛A車做了介紹。胡女士當時覺得沒問題,就簽訂了合同並且交了定金。
沒過多久,路德行4S店的工作人員聯絡胡女士說如果確定要車就把錢打過來,工作人員去辦手續,這樣能儘快提車。
車主想想也不會出什麼問題就把錢打過去了。提車當天胡女士的愛人驗完車正打算把車開走,這時工作人員卻說搞!錯!了!
(車主胡女士提供照片)
鬧烏龍!老母雞變鴨?
工作人員表示,庫房拿錯了鑰匙。以為要交給客戶的是這輛車,但事實上車主要提的是之前從來沒有看過的另一輛展車B。
由於當時籤合同沒有寫詳細的車架號,而且B車已經上保險了,因此這輛B車從名義上已經屬於胡女士了。“我當時看的是A車,明確跟他說要A車,提車驗的也是A車,怎麼最後就要提B車了呢?這太奇怪了吧!”車主覺得4S店是故意把B車給自己,因為擔心車輛有問題當天拒絕提車。
當天下午記者接到了路德行4S店展廳倪經理的電話:“因為我們展廳裡面的展車都有選配或者是選裝,如果賣給她的是展廳裡的那一臺車,那我們在合同裡面肯定會標明的。沒有標明的話就是標配的車。我們願意給客戶一年延保和1000元工時,行我們就私下解決,不行就透過法律途徑,我們都沒有關係!”
對於這樣的說法胡女士表示無法接受:“這兩輛車本來就沒有什麼差別,而且當時為了儘早提車我才同意要這輛展車。如果他們說合同裡沒有明確註明我要的是哪輛車,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他交給我一輛全新的車?”
現在的問題是之前車主接受了4S店工作人員的建議,已經把錢交了。並且B車也已經上了保險打了臨牌,胡女士似乎除了提B車已經沒有別的辦法了。記者給投訴人安排了第三方技師,對車輛是否存在問題在車主和經銷商共同在場的情況下做一個全面檢測。 胡女士本人也表示會再考慮一下。
律師:客戶需要拿出確鑿證據
律師認為,這件事情還是要根據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來看的。如果當時雙方談妥客戶買的這輛車是A,實際上由於4S店的失誤或者其他原因導致最終交給客戶了B車,那麼應該按照客戶的真實意願來履行。但客戶需要證明,當時約定買的就是A車,驗的也是這輛車。如能能證明,那麼即便B車輛已經上了保險,責任也應當由經銷商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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