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電 據保監會網站訊息,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保險監管,有效防控公司治理風險,中國保監會近日連續下發多份監管函,要求保險公司嚴格執行公司治理相關規則制度,對部分公司關聯交易採取禁止性措施,公司治理監管從柔性引導向剛性約束轉變。
資料圖:山西太原,民眾從一保險公司前經過。中新社記者 張雲 攝
今年上半年,保監會開展了首次覆蓋全行業的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現場評估。此次公司治理評估,是對全行業公司治理問題的“聽診把脈”、全面體檢,基本摸清了行業公司治理風險的現狀和底數,有效促進了公司治理意識和能力的提升。針對此次評估結果,保監會採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分級分類,獎優罰劣,推動各保險公司增強公司治理意識、查詢漏洞、逐項整改,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公開通報,全面披露了130家中資機構、51家外資機構公司治理評估結果,以及評估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二是定點反饋,對被評估公司一對一反饋評估結果,督促整改不足。三是關注重點,對部分問題突出的公司,採取監管談話、下發監管函以及行政處罰等監管措施。四是嚴查重處,對違法違規線索,跟進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近日,保監會分別對珠江人壽等5家保險公司以及華匯人壽、長江財險等11家保險公司下發監管函,披露相關機構存在的公司治理問題,要求公司限期整改。被下發監管函的公司均為在評估中監管評分較低的公司,主要問題集中在公司章程與“三會一層”運作、內控與合規管理、關聯交易管理以及股東股權等方面。其中,董事會運作不規範,關聯交易管理不合規,內控審計管理弱化、薪酬考核機制不到位四個方面問題較為突出。監管函中明確要求相關公司接到監管函後立即實施整改,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並限期向保監會報送整改報告。同時要求公司以此次評估和整改為契機,全面查詢公司治理問題,完善制度,規範運作,有效防範風險。特別是針對關聯交易問題,監管函中明確禁止部分公司與其重點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六個月,目的是督促其進一步規範關聯交易管理,嚴防股東將保險公司當成“提款機”,這是保監會第一次對涉及關聯交易的市場行為直接採取監管措施,體現出關聯交易監管從以制度建設為主,轉變到制度建設與市場行為監管並重的階段。
下一步,保監會將下發第三批公司治理監管函,對部分存在股權違規問題的公司,將實施違規股權強制退出等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中介機構列入黑名單。同時,保監會將繼續強化各保險公司治理規則制度遵循合規性、有效性、嚴肅性的監管力度,加強對涉及關聯交易的各類市場行為的直接監管,強化監管措施和問責力度,將日常監測、違規記錄等與分類監管評價、公司治理評級相掛鉤,不斷提升公司治理監管剛性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