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省出臺戶籍改革方案落戶不再難
24省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 部分地區降低落戶門檻
中國的戶籍制度改革正在不斷推進。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4個省份出臺了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綜合各地方案來看,建立居住證制度成為各地“標配”,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戶門檻,特大城市則普遍提出“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24省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 部分地區降低落戶門檻
24省份出臺戶改方案
9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國新辦新聞釋出會上透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已經取得了重要的進展。國務院的意見出臺以後,現在全國已經有24個省區市出臺了具體的實施意見。
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已經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地區包括新疆、黑龍江、河南、河北、四川、山東、安徽、貴州、山西、陝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蘇、福建、廣西、青海、甘肅、廣東、重慶、雲南、遼寧、湖北、內蒙古等。
觀察各地的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多數地區以2020年為時間表,明確提出了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戶的具體目標。
以新近出臺方案的幾個省份為例,廣東提出“到2020年努力實現1300萬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廣東城鎮落戶”;湖北提出“努力實現500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內蒙古則提出“到2020年努力實現400萬左右農牧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
此外,少數省份還提出了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的目標。其中,重慶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以上,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左右”;河北提出“到2020年,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青海提出“到2020年,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江蘇則提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縮小到5個百分點”。
“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更能體現真實的城鎮化水平。”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中國的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遠遠低於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在這種“半城鎮化”的現象下,多數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無法在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鎮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因此,提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更為重要。
建立居住證制度成標配
在明確主要目標的同時,各地戶籍制度改革方案還提出,要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建立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此外,各地方案也均提到了建立居住證制度。
按照國務院2014年釋出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要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的範圍。
記者注意到,在《居住證管理辦法》遲遲沒有出臺的情況下,多數省份的方案對建立或完善居住證制度多為原則性規定,內容大都與國家版戶籍改革意見保持一致。
綜合各地方案來看,申請居住證普遍需要在當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但是對於隨遷子女參加中高考、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等更為核心的權利,各地的方案則普遍定調為“逐步享有”,且需與居住年限、社保年限等條件掛鉤,但是大多數省份並未明確所需具體年限,僅少數地區作出了詳細規定。
其中,新疆提出“居住證持有人連續居住滿二年和參加社會保險滿二年,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職業教育補貼、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隨行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滿四年以上、父母參加社會保險滿三年為基本條件,逐步享有隨行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
看熱門新聞就來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易鵬認為,囿於固有利益和地方財政壓力等因素,戶籍制度改革難以一蹴而就。居住證制度作為戶籍改革的過渡政策,其“逐步享有、穩步推進”也是為了避免動作過猛從而對財政造成過大壓力。
資料圖
部分地區降低落戶門檻
對於戶籍制度改革,民眾最關心的是怎樣圓“城市夢”。觀察可見,在落戶條件方面,與國家版的意見相比,不少地區的方案降低了落戶門檻,落戶條件更為寬鬆。
按照國家版的戶籍改革意見,要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相比之下,一些省份的“步子”更大。其中,貴州提出“全面放開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這意味著貴州的中等城市與小城市、建制鎮的落戶限制將同樣全面放開;湖北提出,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大中城市,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
對於大城市的落戶條件,國家版的戶籍改革意見規定“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而河南縮短為“不得超過2年”,安徽縮短到“不得超過3年”。
在特大城市落戶方面,各地普遍提出了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河南提出“省會城市要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黑龍江提出哈爾濱要“積極建立和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湖北提出科學控制武漢市人口規模,合理設定落戶積分分值,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在專家看來,現在北上廣等特大城市無法再集聚和承載再多的人口,“城市病”也越來越突出,因此,在放開中小城市落戶限制的同時,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易鵬表示,特大城市落戶的積分制,是針對當前中國國情的一項措施,但是在落實過程中,要注意不同階層之間的公平。“積分落戶的門檻設定,首先要考慮引進人口的平衡性和多樣性,既要鼓勵高階人才入戶,也要給普通勞動者以希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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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 部分地區降低落戶門檻
中國的戶籍制度改革正在不斷推進。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4個省份出臺了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綜合各地方案來看,建立居住證制度成為各地“標配”,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戶門檻,特大城市則普遍提出“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24省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 部分地區降低落戶門檻
24省份出臺戶改方案
9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國新辦新聞釋出會上透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已經取得了重要的進展。國務院的意見出臺以後,現在全國已經有24個省區市出臺了具體的實施意見。
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已經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地區包括新疆、黑龍江、河南、河北、四川、山東、安徽、貴州、山西、陝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蘇、福建、廣西、青海、甘肅、廣東、重慶、雲南、遼寧、湖北、內蒙古等。
觀察各地的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多數地區以2020年為時間表,明確提出了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戶的具體目標。
以新近出臺方案的幾個省份為例,廣東提出“到2020年努力實現1300萬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廣東城鎮落戶”;湖北提出“努力實現500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內蒙古則提出“到2020年努力實現400萬左右農牧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
此外,少數省份還提出了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的目標。其中,重慶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以上,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左右”;河北提出“到2020年,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青海提出“到2020年,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江蘇則提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縮小到5個百分點”。
“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更能體現真實的城鎮化水平。”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中國的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遠遠低於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在這種“半城鎮化”的現象下,多數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無法在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鎮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因此,提升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更為重要。
建立居住證制度成標配
在明確主要目標的同時,各地戶籍制度改革方案還提出,要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建立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此外,各地方案也均提到了建立居住證制度。
按照國務院2014年釋出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要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的範圍。
記者注意到,在《居住證管理辦法》遲遲沒有出臺的情況下,多數省份的方案對建立或完善居住證制度多為原則性規定,內容大都與國家版戶籍改革意見保持一致。
綜合各地方案來看,申請居住證普遍需要在當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但是對於隨遷子女參加中高考、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等更為核心的權利,各地的方案則普遍定調為“逐步享有”,且需與居住年限、社保年限等條件掛鉤,但是大多數省份並未明確所需具體年限,僅少數地區作出了詳細規定。
其中,新疆提出“居住證持有人連續居住滿二年和參加社會保險滿二年,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職業教育補貼、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隨行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滿四年以上、父母參加社會保險滿三年為基本條件,逐步享有隨行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