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資本邦獲悉,百利科技(603959.SH)披露,公司全資子公司武漢煉化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武煉公司”)於近日收到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安縣支行與遼寧緣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緣泰公司”)、武煉公司不當得利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收到通知後,公司高度重視,並已組織法務人員及相關部門核實情況,積極收集證據,做好應訴準備,維護公司權益。
2017年12月22日,緣泰公司與原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安縣支行簽訂《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協議》。該協議簽訂後,在2017年12月25日至28日期間,緣泰公司透過企業網銀渠道簽發了64筆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票面總金額為110,620,020元人民幣,承兌期限均為一年。
2018年12月28日,武煉公司等17名持有緣泰公司簽發的54筆到期票據的持票人,透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向原告發出提示付款申請,總計提示付款金額為107,180,000元人民幣。同日,緣泰公司財務人員電話聯絡原告工作人員辦理上述到期票據兌付業務,但因當日緣泰公司指定付款賬戶餘額僅為9,640,000元人民幣,不足以支付全部票款,故原告工作人員要求緣泰公司將全部承兌款項存入指定付款賬戶後再代為兌付。2018年12月29日緣泰公司在沒有告知原告的情況下將該9,640,000元人民幣的餘額從指定賬戶內轉出,導致緣泰公司指定付款賬戶內的餘額為零。由於原告的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導致其在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系統內形成了同意兌付該54筆到期票據系統指令,從而在2018年12月28日透過原告總行的支付終端以銀行自有資金向包括武煉公司在內的17名持票人支付了合計107,180,000元人民幣的款項。
原告在發現上述支付錯誤後,隨即與緣泰公司取得聯絡,緣泰公司向原告返還了部分款項,截至原告起訴之日,緣泰公司已向原告返還款項4,947萬元人民幣。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安縣支行因緣泰公司尚有5,771萬元人民幣及相關利息未予返還為由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一遼寧緣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原告返還剩餘5,771萬元人民幣,並返還全部款項佔用期間的孳息3,206,157.8元人民幣。2、判令被告二武漢煉化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在被告一不能返還的範圍內承擔補充返還責任。3、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頭圖來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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