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國務院關於201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與會人員指出,要從源頭治理屢審屢犯,避免出現年年審、年年改、年年有問題,進一步整合監督資源,形成監督合力。
有委員說,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力度比較大,但其中不少是屢審屢犯的問題,比如報告中講得比較多的資金匹配度不高的問題,在實際情況中,由於一些專案實行備案制,但立項時前期工作還沒有完成,一些專案需要邊幹邊建立機制,還有一些不確定性比較大的特殊性專案,存在資金滯撥、閒置和使用不規範的情況。
對此,呂薇委員建議,應該從制度上找原因,對一些普遍性問題要找規律,在建立長效機制上下功夫。徐紹史委員建議,有關部門把屢改屢犯率、屢改屢犯整改率作為兩項定量的衡量指標,衡量預算執行和審計工作作用發揮的情況。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馬傑建議,對於發生頻次比較高的共性問題,要有相關部門系統性地做好舉一反三工作,避免出現年年審、年年整改、年年還有問題。“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既要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到位,更要標本兼治,從源頭治理,建立健全相關體制機制,狠抓嚴管,防止反彈,不斷鞏固整改成果,促進相關單位完善內部制度建設。”李銳委員進一步指出。
把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等監督貫通起來,形成監督合力,充分發揮審計結果運用“抓小抓早抓苗頭”的作用,韓梅委員表示,要切實做好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發揮人大監督職能,推動審計整改落實。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翔認為,審計機關要積極發揮整改監督主管部門作用,深化與相關部門單位的協作配合。進一步整合監督資源,加大案件線索移送力度,出臺協作辦法,逐步形成和完善人大監督、政府督辦、紀檢監察跟進、審計部門主動作為的聯動整改督查工作機制,增強整改監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