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車司機之死,三個錐心細節

一位卡車司機服毒自盡,起因是一筆2000元的罰款。

卡車司機之死,三個錐心細節

這是4月5日,河北唐山豐潤區姜家營聯合治超站,發生的一起事件。

最近,這個事情持續發酵。我特意觀察了好幾天,坐等相關資訊陸續補充。

坦白說,這次收穫還算不少。其中,有三大細節,看得讓我難以釋懷。

1.處罰理由“或或或”?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破壞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惡意人為干擾、遮蔽衛星定位裝置訊號的;

(二)偽造、篡改、刪除車輛動態監控資料的。

那麼,對金德強做出這2000元的處罰,首先就要證明,是司機惡意破壞,排除裝置、訊號等客觀問題。

但是從現在呈現的資訊來看,金德強的車輛定位究竟是何原因掉線,並沒有一個確切的結論。

我在《中國新聞週刊》的報道中,甚至看到有工作人員的回應,用的是兩個“或”,一個“可能”。

卡車司機之死,三個錐心細節

所以,2000元的處罰依據是什麼?

這個問號有點大。

岳飛已經冤死快一年前了,“莫須有”早該掉線了。

我們一定要認清,標準應該是這樣的:

是“符”(符合處罰標準)不是“或”,是“或”是過錯。

若是以“或許惡意破壞”做出的處罰,責任一定要倒查。

2.疑似未阻攔、未及時施救

據媒體報道,家屬反應,5日15時30分許,金德強在超限檢查站辦公室走廊裡喝下藥物。17分鐘後,才被被送往醫院救治。

另外,金德強喝藥後,還在一個跑車群釋出影片稱,“你看我喝了藥,10分鐘了沒有人管沒有人問。”

在媒體的採訪中,金德強的兒子也說,檢視事發監控發現,工作人員未阻攔、也未及時施救。

這個細節,必須查清。

如果“見死不救”屬實,這就不僅僅是道德問題了,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更何況,這是卡車司機因為處罰問題,在超限檢查站走廊喝農藥,涉事部門及現場工作人員,以及相關負責人,難逃干係。

3.從過年到現在還未賺5000元

金德強的哥哥,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說,雖然弟弟幹了這麼多年,但直到去年,弟弟才還清了買卡車的欠款。

而且,今年的行情又不太好,從過年到現在,金德強還沒賺到5000元。家裡幾乎沒有什麼存款,就連去醫院搶救的時候,全家也只能拿得出6000元。

卡車司機之死,三個錐心細節

在網上,有人質疑金德強為什麼不從事其他行業。

這話說的,好像其他行業就容易,其他行業就一片冰心在玉壺似的。

能有其他出路,誰又願意受苦受累還受氣呀。

我們有困在系統裡的外賣員,有苦於定位掉線的卡車司機,也有在“合理的996”裡燃燒健康乃至生命的新流水線白領。當然,還有那些要不到工資的農民工。

誰也別得瑟,誰也不比誰的生存環境好多少。

再補充一些額外資訊,大家感受一下:

卡車司機之死,三個錐心細節

金德強的遭遇,並不是孤立。在社交媒體上,他的死引發了很大的共鳴。不少卡車司機也紛紛表達自己類似的遭遇。

我在影片號上便看到一位司機,講述自己也遇到很多次類似的罰款,這是一個較為普遍的“行業現象”。

不要讓奮鬥的人心寒,才是對奮鬥最好的宣傳。

金德強的生命就是一個沉重的問號,他需要清晰的答案。

其他卡車司機需要,我們也需要。

是要不是藥。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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