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7月15日電 天眼查APP訊息,近日,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電力價格違法行為,被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6.8萬餘元、警告並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當事人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嫌存在加收電費的違法行為,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2年2月14日對其展開立案調查。
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是一家物業管理公司,主要負責長風(企業)中心(長風地區10#北地塊)園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經查,長風(企業)中心園區共分為三期,其中一期由5棟商務樓宇組成,二期由11棟商務樓宇組成,皆由當事人直接負責管理;三期由“桃源π”商場及3 棟商務樓宇組成,商場由當事人委託綠泓公司管理,商務樓宇則由當事人自行管理。
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當事人對“桃源π”商場內終端使用者按照“電費1.20元/度”的收費標準收取電費;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當事人對“桃源π”商場內終端使用者按照“電費0.67元/度”“設施裝置維護費0.5元/度”,即1.17元/度的收費標準收取電費,上述電價中包含公共區域設施裝置分攤費用。
當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其違法收取的費用為560714.16元。2021年7月,當事人已調整電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電網電費當期賬單單價向終端使用者收取電費。截止至2022年6月14日,當事人已退還違法收取的所有費用。
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相關規定,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管局於2022年7月5日決定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一、警告;
二、罰款人民幣壹拾陸萬捌仟貳佰壹拾肆圓貳角伍分。
天眼查APP顯示,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於2004年8月25日,主要經營範圍為代理母公司委託的有關業務(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等。其總公司浙江綠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3月,是國家一級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也是迄今中國規模最大的物業管理企業之一,是中國物業管理協會會員單位。(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