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名科級幹部,能用手中的權力謀取多少不法利益?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遠超你的想象。近日,12309中國檢察網公佈的一份起訴書,便讓我們看到了一名年輕的科級紀檢幹部是如何謀取鉅額“黑金”的。
這起案件的“主角”,是安徽淮南的“80後”紀檢幹部朱運松,案發之前,他曾擔任淮南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一處副處長、淮南市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二級主任科員等職。公開資料顯示,朱運松生於1981年,2020年1月,他因涉嫌職務犯罪,被蕪湖市鏡湖區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
2020年8月,朱運松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依紀依法“雙開”。當時,紀委監委在通報中指出:朱運松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物件錢款;違反工作紀律,打探、洩露審查調查工作秘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涉嫌受賄犯罪。
2020年9月,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就朱運松受賄案提起公訴。也正是在公訴過程中,他的斂財方法與斂財過程被詳細披露了出來。從起訴書上的內容來看,朱運松大部分受賄情節,都與其被抽調參與省紀委監委辦案有關。
2018年底,朱運松被安徽省紀委監委抽調參與辦理省投資集團原總經理張某某職務犯罪系列案件。2019年3月,涉案人韓某因涉嫌行賄被監察機關留置。同年3、4月份,深圳商人吳某受趙某請託,找到朱運松請他給予韓某關照,並約定事後送好處費400萬元。隨後,朱運松在辦案過程中,多次將韓某案件進展情況透露給吳某。
朱運松收受的另一筆大額賄賂來自安徽蕭縣商人薛某。起訴書顯示:2016年,朱運松經人介紹與張某相識,朱運松被省紀委監委抽調辦案期間,二人交往密切。2019年5月,省紀委監委核查有關舉報薛某涉黑涉惡等問題線索,薛某透過張某請朱運松幫忙解決其被舉報涉黑涉惡問題,並先後2次送給張某600萬元現金。張某收下後告訴朱運松薛某給了200萬元現金。2019年7月,朱運松準備透過其朋友投資200萬元參與六安某砂場生意,要求張某提供該筆資金。張某表示從薛某處拿的200萬元已用於他處,提議從薛某處再拿200萬元。之後,張某以辦案需要資金週轉為由,又從薛某處拿到200萬元,朱運松將該資金用於投資六安某砂場生意。
朱運松受賄案還牽涉到安徽省電視臺職務犯罪系列案件。2015年,朱運松被抽調參與辦理省電視臺職務犯罪系列案件,期間其系程某行賄案主辦人之一。2016年至2017年,程某行賄案件判決後,其丈夫李某對該案判決中的900萬元非法所得認定持有異議,請朱運松向執行法院——淮南市八公山區法院協調。朱運松向該法院院長多次打招呼,並收受李某兩次所送的15萬元。
同樣在抽調參與辦理省電視臺系列案件期間,浙江某影視公司餘某作為前述案件行賄人之一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取保候審。朱運松介紹律師葉某擔任餘某辯護人,並給予餘某案件關照。2015年8月,葉某透過銀行轉賬送給朱運松7萬元表示感謝。
朱運松的累累罪行,充分說明了一件事:作為一名紀檢幹部,他早已忘記了自己肩負的正義使命,而把自己的工作內容當成了與不法分子套取利益的資本。儘管朱運松的職位不算高,但他多次洩露案情、與不法分子沆瀣一氣的做法,卻無疑給整個紀檢監察系統造成了嚴重威脅,是不折不扣的“內部蛀蟲”。
身為科級幹部,朱運松的一系列違紀違法行為,給他帶來了可觀的不法收益,其受賄總額超過千萬。從這個角度上看,此人無疑稱得上是“小官鉅貪”。2021年1月,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釋出訊息稱,由該院提起公訴的朱運松受賄案已一審宣判,朱運松犯受賄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資料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澎湃新聞等
編撰 / 楊鑫宇 編輯 / 黃帥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