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地4500平方米的違章建築拆除了
本報訊(記者於瑩瑩 通訊員王麗娜)“作為公共利益的守護者,檢察機關聚焦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拆除違章建築,為生態環境保護築起了一道安全防線……”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大代表李洪山瞭解到烏海市海勃灣區濱河街道、龍游灣國家溼地公園臨建彩鋼房、太格碼頭亂建旅遊設施全部拆除時評價道。
2020年9月,為強化烏海市河湖管理保護和執法監督工作,烏海市檢察院與烏海市河長辦公室聯合制定了《2020年烏海市河湖治理“秋季”行動方案》,強化河長辦、河長制責任單位與檢察機關協同協作、聯防聯控,形成河湖管控合力。
2020年10月底,烏海市檢察院聯合河長辦組成的督查組發現,海勃灣區濱河街道、龍游灣國家溼地公園的臨建彩鋼房、太格碼頭違規亂建旅遊設施等問題一直沒有整改。這三處違章建築在河道保護範圍內,對河道行洪造成了安全隱患。烏海市檢察院遂依法立案審查並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要求限期整改拆除違章建築,排除河道行洪隱患。
檢察建議送達後,相關行政機關積極履職,聯合濱河街道辦事處、千里山鎮政府等相關單位,及時拆除海勃灣區濱河街道、龍游灣國家溼地公園、太格碼頭等周邊共4500平方米的違章建築。
據瞭解,近年來烏海市兩級檢察機關與河湖管理部門常態化開展黃河沿岸及河道聯合巡查,重點整治“四亂”突出問題。此次行動,共立案審查13件,督促行政部門拆除清理違法建築13處,推動河湖長制“見實效”,河湖公益訴訟“見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