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報訊(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葉生明 林莉莉) 近日,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聯合街道等單位在轄區內開展電動車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嶺兜二路和前埔東路有兩家經營戶因銷售不合格電動車被立案調查。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連日來,思明區市場監管局依職責加強對電動車質量安全的督查力度,並聯合街道等單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檢查中,蓮前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發現嶺兜二路有1家經營戶在售4輛電動車的尺寸限值中,鞍座長度專案大於35釐米,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另有1輛電動車違規加裝了兒童座椅。在前埔東路的1家電動車經營戶,執法人員發現在售的2輛電動車配備的電池與產品合格證中的電池規格不符。根據《產品質量法》,兩家經營戶的行為屬於銷售不合格電動車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分別對其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