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胡某利用自己在北京奧鵬遠端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的便利條件,夥同他人從公司考試伺服器中獲取中國漢語水平考試的電子資料,將考試試題對外出售,獲利48500元。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法院以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胡某、崔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6000元。
胡某曾在北京奧鵬遠端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間,他發現公司與孔子學院(北京)遠端教育技術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在西安地區設立中國漢語水平考試(HSK)網路考點,並由奧鵬西安公司負責安裝考試系統及對考試伺服器進行升級和日常維護等工作。發現“商機”之後,胡某便和同夥崔某商議,透過非法手段獲取公司考試伺服器中儲存的考題資訊,對外出售謀利。
自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胡某利用在奧鵬西安分公司工作的便利條件,多次透過隨身碟複製、網路傳輸以及配合崔某實施遠端控制等方法從公司考試伺服器中獲取中國漢語水平考試的考試系統、考試計劃等電子資料。崔某從這些電子資料中獲取考題資訊後由二人對外出售,非法獲利48500元夥分。
去年8月,二人被抓獲歸案,並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
西城法院審理後認為,胡某、崔某二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並獲取資料進行謀利,情節特別嚴重的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均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鑑於二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罪行,當庭認罪,並退繳違法所得,法院對他們從輕處罰,判處二人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6000元。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孫瑩
編輯:高晨晨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