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易平臺“二選一”行為 迎來明確規範

  中國青年網北京10月24日電 (記者 高蕾)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檔案明確網路交易監管要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嚴守底線、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的原則,對於網路社交、網路直播等網路交易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留足發展空間,同時確保商品和服務質量與交易安全。 

  

網路交易平臺“二選一”行為 迎來明確規範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網路交易平臺“二選一”的問題,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平臺內經營者可以自主選擇在多個平臺開展經營活動。平臺與平臺內經營者建立或者變更獨家經營合作關係有關的事項,應當在平等基礎上進行公平協商,並透過書面形式對合作條件、雙方義務、違約責任等予以明確約定。平臺不得強迫平臺內經營者接受。 

  所謂“二選一”,是指一些電商要求入駐商家只能在該平臺提供商品或服務,不得或者變相要求商家不得同時在其他平臺經營。如果此徵求意見稿最終落地生效,意味著相關部門將出手監管電商平臺“二選一”行為了。 

  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這是截至目前,有關電商平臺要求商家“二選一”的行為所作的最細緻、明確的規定。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對電商平臺要求商家“二選一”的行為進行明確規定,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首先,網路交易平臺不得對平臺內經營者與其他平臺的商業合作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平臺內經營者可以自主選擇在多個平臺開展經營活動;其次,沒有一刀切地禁止平臺與平臺內經營者的獨家合作,但是需要在平等基礎上公平協商,不得透過搜尋降權、下架商品、限制經營、遮蔽店鋪、提高服務收費等方式強迫平臺內經營者接受獨家合作;第三,平臺要求平臺內經營者獨家合作,即使經過公平協商達成一致,也可能給平臺內經營者造成損失,平臺對此應該給予合理補償。 

  近年,網路電商平臺間的“二選一”爭端不斷髮生。今年9月份,愛庫存實名舉報唯品會強迫商家“二選一”。此前,國美和蘇寧、京東和蘇寧、京東和噹噹,就連美團和餓了麼等送餐平臺也曾因此引發矛盾。對此,北京龐標律師事務所龐帥律師表示,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經營者利用網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屬於電子商務活動,其參與市場競爭,要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調整和規範。 

  在有了相對明確的法規依據後,焦點將落於執法實踐上。趙佔領認為,在實際操作中,網路交易平臺與平臺內經營者的地位有別,平臺內經營者還是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如何保障“平等基礎上公平協商”恐怕有困難,而且平臺要求“二選一”對平臺內經營者造成的損失如何補償,如何證明損失,如何確定”合理“的標準都存在操作困難,也容易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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